萧平实开创阿含禅学公案研究之先河
摘要
任何生活中的情景都可能是禅宗公案。因为人类及有情能够生活在世界上,这件事的本身就是个难解的奥秘。因此生命能够存在于宇宙中就是一则不可思议的大公案,也是佛教所要探讨的核心命题。
一、楔子
萧平实先生在1990年开始弘法不久,写了第一本书《无相念佛》,介绍现代人如何快速修定的方法。不久之后,1995年写出介绍如何参禅的《禅─悟前与悟后》。这是一本关于禅宗如何“开悟明心”、“眼见佛性”的书。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这本书,可以发现萧平实在书中将中国禅宗明心见性的佛学理论、修定功夫,以及具体培植福德、建立参禅知见的方法,有系统地建立理论体系、铺陈次第、架构程序,使得中国禅宗僧人如何明心见性的法门,终于在现代的语言体例下第一次被具体地阐述出来。
萧平实后来又陆续写了七辑《公案拈提》系列,效法禅宗丛林祖师拈提诸方未悟以摧邪显正、逐鱼目于珍珠之外的作略。综合而观,这一系列禅学书籍都是对于唐宋禅学资产的整理与发挥,并予以现代化的努力与成果。
一直到2006年夏天出版的《阿含正义》,萧平实为了说明释迦牟尼佛大般涅槃是“入灭不灭”,并且说明阿含部与般若部经中都有教外别传的文字证据。因此在该书白话语译《长阿含经》中整部的〈游行经〉。萧平实举出〈游行经〉有佛陀最后一次示现禅宗机锋公案的事实,因此开创了“阿含禅学”研究的先河。该段文字的内容如下:
时世尊披郁多罗僧,出金色臂,告诸比丘: “汝等当观:如来时时出世,如优昙钵花,时一现耳。” (注)尔时世尊重观此义而说偈:右臂紫金色,佛现如灵瑞;去来行无常,现灭无放逸。(注:这是世尊舍弃人寿之时,最后一次示现禅宗机锋。惜乎旁侍声闻,无人悟入,而犹结集之。) ” (《阿含正义》第六辑,页1929)
萧平实在佛陀对弟子开示的经典文字之后,以注解的方式说明“这是世尊舍弃人寿之时,最后一次示现禅宗机锋”。但是,对于不了解禅宗机锋是什么、禅宗公案是什么的读者或学者而言,佛陀最后一次示现禅宗机锋是什么,仍然是知者自知,不知者依旧不知。萧平实指出《阿含经》有禅宗公案的目的为何呢?萧平实接着在后文中说:
然而此一长阿含部之经典中,世尊一如后时之禅宗祖师一般示现向上一路之直指人心:【时世尊披郁多罗僧,出金色臂,告诸比丘:“汝等当观:如来时时出世,如优昙钵花,时一现耳。”】此乃是为当场之大乘弟子而故意示现,并且说为如来示现,都与禅宗真悟祖师丝毫无二,由此而可证知拈花微笑公案之可信也!非唯北传阿含如是,南传阿含经典中亦复如是,非无禅宗机锋、教外别传之记录,只是声闻人见之、闻之、读之都不能领会,故都不能生起般若实相智慧也!(《阿含正义》第六辑,页1944-1945)
从上面的说明可以知道,萧平实认为禅宗公案是大乘般若实相智慧的表征。如果佛陀在《阿含经》中示现禅宗机锋,代表着佛陀曾经亲自演说第二转法轮的般若系经典,因此《阿含经》的禅宗公案正好是“大乘是佛说”最具证据力的文献。萧平实将示现禅宗公案等同于大乘般若智慧的说法,与《六祖坛经》的说法相互吻合。《六祖坛经》卷1:“汝等各去,自看智慧,取自本心般若之性,各作一偈,来呈吾看。”显然“本心”与“般若”并立,代表着“识本心”就是“证般若”,也符合五祖弘忍所说的禅宗名句“不识本心,学法无益”的道理。因此,《阿含经》有禅宗公案,确实表征着佛陀已说大乘般若的文献证据。
上面的文字也充分显示:萧平实对于“阿含禅学”的认识是独步全球禅学研究领域,并且具有极大的开阔性与开创性。因为萧平实率先以禅宗观点研究北传《阿含经》与南传《尼柯耶》,皆有禅宗机锋与教外别传的文献记录。萧平实在《阿含正义》中直接指出南北传《阿含经》有禅宗公案的文献证明,是世界禅学研究破天荒的创见。因为自唐宋以来,乃至现代的中国、日本或海内外的禅学研究者中,从来没有佛门大德、祖师或学者,曾经说过《阿含经》有禅宗公案这样具开创性的见解。因此,萧平实能够具体指出阿含经中的禅宗公案,确实开创阿含禅学研究之先河,并独步全球。
二、什么是禅宗公案?
萧平实开创阿含禅学研究之后,指导学生对于什么是禅宗公案进行学术上的界定。关于什么是禅宗公案,其界定如下:
禅宗最具宗派特色而有别于其他宗派者在于公案。禅宗公案不论是言语问答、应对进退、行、住、坐、卧、或棒、或喝、或静、或默等等皆是公案。这些公案的场景都不离生活境界中。有的公案只是几句佛法问答的小场景,有的扩大场景于禅堂应对进退,或者以禅堂外出坡、种菜等等为场景,或如鸯掘魔罗追佛公案般完整诠释禅法,乃至以数个公案贯串成故事性的公案,凡此种种皆无一定。但这些统统都是禅宗公案。(《正觉学报》第四期〈中国禅宗探源〉,页30)
萧平实以“不论是言语问答、应对进退、行、住、坐、卧、或棒、或喝、或静、或默等等皆是公案”来界定公案,那么岂不是所有的境界都是公案了?没有错!任何生活中的情景都可能是禅宗公案。因为人类及有情能够生活在世界上,这件事的本身就是个难解的奥秘。因此生命能够存在于宇宙中就是一则不可思议的大公案,也是佛教所要探讨的核心命题。因为佛教主张六道轮回,显然就是主张所有众生都有轮回的主体。
但是,众生轮回的主体在哪里呢?众生如果有轮回的主体,那么在轮回的生命过程中,生命的主体就应该随时都存在,才能作为轮回的依凭。既然轮回的主体应该无时无刻不存在,所以生活中所有的场景,当然就都可能是禅师证悟的公案。这样界定下的公案,甚至连其他人的事件也可以是公案了。例如,《五灯会元》卷3记载一则马祖弟子盘山宝积的公案:
因于市肆行,见一客人买猪肉,语屠家曰:“精底割一斤来。”屠家放下刀,叉手曰:“长史!那个不是精底?”师于此有省。
宝积禅师在市场中走着,看到一个客人在买猪肉,跟卖猪的说:“精肉割一斤来。”卖猪的放下刀,手叉腰说:“哪块肉不是精肉?”宝积禅师就有入处。买家与卖家作生意的问答,根本无关乎宝积禅师。可是对于参究生命如何存在的公案而言,人类能够有别于其他有情进行买卖,岂不更是值得思索探究?因此,公案的发生不在于现象与境界,不在于是否涉及自己、他人或其他有情,而在于探究者到底有无参究佛法的思维。如果能够具备应有的定力,也能时时参究,则时时处处无非都是公案发生之场景。以下的说明,更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禅宗公案是在某种场景下进行佛教最基本义理的探讨。若不是对佛教义理进行探讨,则不能构成禅宗公案。(《正觉学报》第四期〈中国禅宗探源〉,页13)
因此,即使对于禅师而言是一则公案,对于不识机锋、不识教外别传的学者或研究者而言,仍然会将之视为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无头公案”。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够识别《阿含经》中有禅宗公案,并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而是具有大乘般若智慧的开悟禅师始能为之。
三、《阿含经》中的公案
对于什么是禅宗公案的认定,可能超出一般人的判断。甚至有些佛门中著作等身的学问僧,或者禅学的研究学者,也缺乏公案的判断能力。因此,萧平实在指出阿含经中的公案的同时,也从禅门文献中举出相类似的禅宗公案,以此证明《阿含经》确实有禅宗公案存在的文献证据。目前《阿含经》有四则公案被指出来,还有一则野狐公案被指出来:
1、舍寿开示公案:前面已经举过《长阿含经》的〈游行经〉,就是佛陀舍寿前作为最后利益弟子的示现。禅门中也有禅师在舍寿前,为利益弟子作最后的开示。《景德传灯录》卷14,澧州药山惟俨禅师:
师大和八年二月,临顺世,叫云:“法堂倒!法堂倒!”众皆持柱撑之。师举手云:“子不会我意。”乃告寂。
药山禅师在濒临舍寿时突然大叫“法堂要倒了”,其实与佛陀临入大般涅槃前一样,因为身体与心灵所共同构成的“法堂”在舍寿后就弃舍了。那么生命轮回的主体第八识如来藏如何存在呢?只是大众不懂禅师的意旨,竟然都误会是建筑物的法堂要倒了,胡里胡涂地跑去抱住柱子顶着。所以禅师也无奈地举手指着大众说:“你们都不懂我的意思。”药山禅师与佛陀都在临舍寿前,兴起佛弟子探究法界实相的疑情,是同一场景的公案。
2、央掘魔罗追佛公案:在南北传《阿含经》中,这个公案存在于北传《杂阿含.1077经》、《别译杂阿含经.16经》、《佛说鸯掘摩经》、《佛说鸯崛髻经》、《央掘魔罗经》、《增一阿含 38:6》,南传《中部.86经》,一共七部经典。
这是描述青年央掘魔罗被他的外道师父所害,认为要杀死千人并串起指鬘就可以生天。央掘魔罗天真地相信就杀害999人,最后甚至要杀死母亲以凑足千人之数。佛陀知道此事去度化央掘魔罗,以免他犯下杀害母亲的五逆罪。央掘魔罗看见佛陀出现,便放弃杀母的念头,改杀佛陀以凑足千人之数,并展开追逐佛陀的公案。青年央掘魔罗快速奔跑,竟然追不上徐步而行的佛陀,因此在力追不及之下呼叫:“停下来!停下来!沙门!”(住!住!沙门!)佛陀回答央掘魔罗:“我本来就已经停止了,你却本来就没有停下来。”(我自住耳,汝自不住)央掘魔罗就在佛陀这样的应答之下参究而悟入。
央掘魔罗追佛公案,在《景德传灯录》卷10,也有相当类似的公案。例如,衢州子湖岩利踪禅师所设下的公案:
师中夜于僧堂前叫:“有贼!”众皆惊走。师到僧堂后架,把住一僧叫云:“维那!捉得也!捉得也!”僧曰:“不是某甲。”师曰:“是即是,只是汝不肯承当。”
古代盗贼持刀抢劫寺院的事情不少,子湖禅师在半夜大喊有盗贼,惊动僧众都以为是真有盗贼追逐打劫,因此僧众四处奔跑(众皆惊走)。这个公案中子湖禅师设下类似央掘魔罗贼人在背后“追逐”的场景,让僧众四处奔跑。但子湖禅师所谓的“贼人”,其实是指隐藏于有情身后不可见的轮回本体第八识如来藏。 因此,在央掘魔罗公案或子湖捉贼公案,都同样以“追逐”作为公案的重要场景。
3、手长者默然公案:这个公案记录在《中阿含经》〈未曾有法品.手长者经〉。公案描述手长者率领五百大长者一起拜见佛陀。佛陀称赞手长者有极广大眷属,并询问手长者用什么方法来摄受大众呢?手长者回答:以佛陀您所教导的布施、爱语、同事、利行等四摄法来摄受众生。佛陀赞叹手长者以“如法”、“如门”、“如因缘”的四摄法摄受大众。佛陀为手长者说法后,手长者就回家。
欲界天毘沙门大天王知道佛陀对手长者的赞叹与说法,就在天快要亮的后夜时分来到手长者家,向手长者赞叹手长者的功德广大。面对毘沙门大天王的赞叹,手长者对毘沙门大天王的赞叹竟然不作任何回答,对毘沙门大天王连看一眼也没有。(手长者默然不语,不观、不视毘沙门大天王)手长者以四摄法待人,可是对毘沙门大天王却是不理不睬。这件事情佛陀知道了,就向诸比丘描述手长者离开后,毘沙门大天王去赞叹手长者,而手长者对毘沙门大天王不理不睬的情况,佛陀却一点也没有诃责的意思。这样违反常理的场景,也构成一则生动的公案。
在中国禅宗史上,禅师也经常不语、不观、不视,不理睬眼前大众等待开示的场景。《景德传灯录》卷26,记载杭州五云山华严道场志逢大师亲自扮演这样的公案:
师一日上堂,良久,曰:“大众看看。”便下座,归方丈。
志逢禅师所铺设的场景与手长者一模一样。本来禅师上堂就是要对眼前等待许久的大众开示,可是禅师上堂偏偏违反平常对众开示的常规,一句法语也不开示而让大众等待相当久。最后,禅师要结束上堂开示的集会,就只是说“大家观察看看”(大众看看),便下座结束法会回到方丈室。又如《景德传灯录》卷6:“马祖上堂,大众云集。方升坐,良久,师(百丈怀海)乃卷却面前礼拜席,祖便下堂。”像这样“默然,不语、不观、不视”而不理会他人,往往是生活中的寻常事,却能显示实证第八识如来藏离见闻觉知的“如法”、“如门”、“如因缘”,所以也是一则活生生的禅宗公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