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依前理故说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略释:
依据前颂所说义理的缘故,因此说:“一切法是非空非不空。”〔笔者案:以大乘佛法而言,菩萨见一切法时,同时看见诸法背后的空性真如识体,如实证知“于彼亦有此”的圣教义理。如果只见有诸法生灭之相,而不见真如识体不生不灭本来自在,因而妄说无有真实的空性心—般若本母如来藏—的话,那他就不是真正的佛弟子。以是能亲见真实有的空性心真如本识的缘故,即能证得一切法非空非不空之佛法胜义。〕
述记:
这里解释颂中“故说”二字涵义,以及开显论颂之第二句也。也就是说,依前颂所说义理的缘故,般若诸经所说圆成实与依他起二性即函盖一切诸法,而说此“一切法”是非空非不空。于此 窥基菩萨以自问来衔接下文,故说“何名非空”?1
由有空性、虚妄分别故,说非空。
略释:
由于有圆成实相的空性心真实存在,与依他起性的现象有之虚妄分别法相等二种自性的缘故,即说明大乘佛法所说一切法非空之正理。
述记:
即是圆成实、依他起二性,如上所释:体性非无故名为非空。接著 窥基菩萨再自问“如何名为非不空”?2
由无所取、能取性故,说非不空。
略释:
由于所取与能取二性是虚妄计著所生而没有真实自性的缘故,同时说明了一切法非不空之正理。
述记:因为遍计所执及能、所二取,虽是缘于圆成实与依他起性而有,却是依虚妄分别而安立之法,本来没有真实自性、是虚妄性的缘故,说一切法为非不空之正理。而非不空者,即是指遍计所执之性其体即是“无”的意义。以上所解释诸法体性有与无的涵义,即是第二句颂文中所说的教理〔笔者案:非空非不空〕。3
略释:
此论中之所以立论为有,是因为圆成实空性真如心实有,以及虚妄分别依他起性法相在三界如理显现的现象有,而非无有的缘故。
述记:
说明第三句(有无及有故)。此句的“故”字,通此颂所欲显示的三种法相:即是指“有故、无故、及有故”三种;此处先解释“有故”的意义。窥基菩萨再以自问答,以起下文利益后世而问:“(圆成、依他)二性何故非空?”因为是有法的缘故,用来显示前文所说一切法非空之真如法体的涵义,即是前颂中所说:“虚妄分别及空性有”的意义。4
无故者,谓无所取、能取二性故。
略释:
此中之所以立论为无,是因为在依他起诸法相上产生了遍计执性,因此有了能、所二取法相的建立,然而从真如心的实际理地来看,并没有此二取;况且此二取也都是无常生灭的空相之法,虚妄无实故,因此说为无有二取之法相。
述记:
此处解释说为“无故”的原因,窥基菩萨仍以问答的方式来说明,问:“遍计所执以何义说为非不空?”答:“以无实体故。”显明实质上无体也,即前颂中所说“于此二都无”的涵义。5
及有故者,谓虚妄分别中,有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虚妄分别故。
略释:
论中之所以立论“及有”的缘故,是因为虚妄分别的依他起法相,有圆成实真如空性心同在的缘故;而圆成实空性识体中含藏有众生的种种虚妄分别的法种故,因此说之为“及有”。
述记:
三界诸法皆依圆成实与依他起二性才能在三界出现;而此二性有却说是相依而有,也就是说,虚妄分别性本是圆成实真如空性所具有的种子功能,而一切法皆是空性心如来藏所生,无形无相的如来藏则是藉依他起性的三界诸法才能于三界中现行运作,故而说有此二性存在才能有一切法的生起。这就是颂中“及有”的涵义,也是前颂中之下二句:“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所开示的义理。6
是则契中道者,谓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
略释:
“是则契中道”是指:一切法包括非空与非不空二种;一切菩萨般若妙智游履之处,见非空义也见非不空义,不落二边,行于中道,故说如是智慧理趣,妙契中道意旨。
述记:
由上文所释,于一切法“有”与“无”二种法相,即能了知一切诸法非一向是有或一向是空,如是知见则契符中道正理。中就是不落两边之义;道者指真实的智慧,此中义理胜妙难知,非思议可得,故说合于真实的智慧。又说:道乃游履之义,也就是指亲证真如所得之般若智慧所游履处,此中所说“有”、“无”之胜妙义趣,妙合真如甚深大道之理也。又,因为离于过失,所以也说为中道,真谛三藏旧译为“是名中道义”并不恰当。〔笔者案:中道义者乃是真实非唯名言,是离一切过失、不落两边之义。真正的中道其实是指第八识如来藏,而此处所述“一切法非空非不空”之义理,只是由如来藏所生显之无量中道义的一部分,因此说为“契中道”——只是妙契中道正义,不等同于就是中道正义的全部,故真谛法师译为“是名中道义”,窥基菩萨说之为非也。〕7
亦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非有。
略释:
此论亦善符合般若诸经所说“一切法非空非有”的教义。
述记:
前文已先开显此论所说之诸法“有”、“无”的道理,合于正理实智,妙解中道。此处即是阐明此论亦善符合般若经教所说义理。8
如是已显:虚妄分别有相、无相。此自相今当说。
略释:
如上所释,已经显明依他起性的虚妄分别的有相、无相义理。今当再显明虚妄分别的种种自相。
述记:
世亲菩萨阐明义理之后,先作结论,总结前说“有”、“无”中道义理。接著,先将下文欲说内容作一说明,以引下文之颂句。前面所释二颂,已依虚妄分别等法相,说三性之有、无义理,接下来当说:虚妄分别法相的所有之自体性相为何。此有二颂:初颂先说明法相名义,后颂解释法相自性。9
颂曰:识生变似义,有情我及了;此境实非有,境无故识无。
略释:
第一能变识空性心本识如来藏是诸法的根本因,祂能藉种种缘而变现出似色等种种境界法相、有情根身法相,并且能变生出似我的第二能变识意根,以及第三能变识,也就是能了别境界的诸识;此中似色等境界相、根身、似我等境相皆是无实非有,以所取诸境相无实体故能取诸转识亦非真实有。
述记:
句颂之前二句,阐明如前所说依他起的妄分别一切法相,皆依空性真如而生显成就所变现似色之境,有情即于所生起诸识之分别境界,而有了别等种种依他起法相的作用。后二句则显明这些依他起性的种种境界相,其实是因为众生的虚妄分别而执取为有,若是从是否具有真实自体性来说,则依他起的种种境相与诸转识皆无真实自性的存在。真谛法师旧译为:“尘根我及识,本识生似彼;但识无有彼,彼无故识无。”此译不对,什么原因说它不对呢?因为真谛法师似乎是认为三种能变识是同一个识,是指意识〔笔者案:因为下文窥基菩萨说“然真谛法师似朋一意识师意,所以颂中但言本识”。〕因而主张:“本识意识能缘以及能变生似尘、似根身、似我与似识等四种法相。”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并不是你真谛法师所说的本识意识自体同时具有三种能变识的体性,亦不是本识意识能缘能变生似我及似了之六识等。若许本识意识能缘能变似我及似识的话,那么真谛法师就又违反了他自己于下长行所解释的:“似我者,是指意识,因为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称为我。似识者,是指六种识,也就是眼识乃至意识等。”〔笔者案:真谛法师译之《中边分别论》卷上〈相品〉:“似我者,谓意识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似识者,谓六种识。”窥基菩萨认为真谛法师解说长行时错说佛法,因为真谛法师既然认为本识能变生似我末那识、似识意识等,却又认为意识即是本识;此违反立宗相违过失。又“似我”应是指末那识,真谛法师此处却又说成是指意识;此又违犯自语相违过失。〕所以我窥基说真谛法师的说法其实是错误的。正确的道理应该说为:“本识所变生的似识六识所了别的境界,即是指似色六尘境相,因为跟本识所变生的似我似了之六识比较起来,似色六尘境相很粗显,因此说似色六尘境相粗。”再者,如果真谛法师所说“本识意识能缘能变似我及似识而有”可以成立的话,则显然违背《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中所说“阿赖耶识缘有根身,相分、名言和分别的习气等种子及器世间”的圣教,所以不是意识能变生似义似我等法。从违背正理方面来说,真谛法师认为本识即是意识违于现量正理,因为本识是无见闻觉知于六尘相分的,又譬如说化心六识等即是本识的话,那六识就不应能够见闻觉知缘虑于六尘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