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锋虚焰金刚乘--后记(中)----释正安法师
——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后记(中)
  三、西藏量论起点错误,导致不能实现解脱结果,沦为戏论
  佛教的因明学,可以说即是以内明为根本,而藉由宗、因、喻三支的表述来达到显现世间万法三量之目的的学问,西藏喇嘛因此而将因明称之为“量论”。但是,西藏的量论传承自陈那、续接于法称,然后再引进了月称的中观应成思想,最后由格鲁派全盘接受以及发扬,并且提出了“中观量论双运”的主张;然而自始至终,由于藏密祖师们所建立的西藏量论,是全然背离了世尊正教以及佛法因明三量标准,更无有丝毫内明的正知正见可为基础的缘故,导致西藏量论在实质上早已失去衡量一切法的正量标准,依之修学的结果,终究只是戏论一场,实际上并无法使修学者获得一丝一毫的解脱功德受用;其种种论说,除了迷惑无知学人之外,完全无能教导众生了知世间诸法的真实法相。
  喇嘛教徒们往往自认为藏密所传之因明博大精深,最能帮助学人证得解脱,因此轻视传入汉地的佛法因明。然而,喇嘛教徒们所不知道的是,由圣 玄奘菩萨所引入汉地的佛法因明,才是真正甚深微妙的无量智慧法门,因为汉地的佛法因明是本于内明而开展出来的,其内涵乃是 释迦牟尼佛在
  《解深密经》等大乘经典中,以及妙觉 弥勒菩萨等诸大菩萨在《瑜伽师地论》等论典里,所传授的第一义谛佛法。此诸大乘经论圣教中所谈到的因明教理,虽然只占全部佛法经教中的极小部分,并且 世尊将之归属于世俗谛的层面;然而,由于是附属在菩萨所应修证的大乘经教内涵中的缘故,因此,菩萨们经由因明所传达出来的内涵,实质上乃是甚深极甚深的法义,因为菩萨的所知所证已由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之世俗谛层面,极深妙地提升到第一义谛万法本来涅槃之根本因的缘故,所谈到的内涵就不再只是世俗谛层面的佛法而已。换言之,菩萨依于圣教启发智慧,是故能够超越世俗谛层面的佛教因明,进而由于实证了佛法因明的实质根本 ─第一义谛诸法寂灭之根本因─第八识如来藏,而有了更为胜妙的因明智慧。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这样的话,佛法因明到底是属于世俗谛还是胜义谛?其实还是依众生根性而有不同,就如同“众生看佛亦是众生,佛观一切众生无不是佛”。《妙法莲华经》卷 1 佛言:
  舍利弗!诸佛随宜说法,意趣难解。所以者何?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演说诸法。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唯有诸佛乃能知之。……舍利弗!劫浊乱时,众生垢重,悭贪嫉妒,成就诸不善根故,诸佛以方便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1
  佛法因明宗、因、喻符合三量的本质,在诸多经论中皆已开示显现,智者当能审察。
  西藏量论之所以会背离佛法因明三量而误入歧途,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密宗”学人迷信藏密祖师的教导,错把一切万法无因而能生灭缘起与密教的圆满次第双身修法等邪见、邪法、邪行,当成是 佛陀所教导的诸法本自寂灭不生不灭的第一义谛佛法教理。
  在佛法因明学的教理上来说,现量、比量与圣言量是为因明学的依止,而西藏量论在格鲁派自明末清初开始统领藏地政教迄今约四百年的时间里,其他各派修学因明者皆受其主导,普遍地舍弃了圣言量这个标准,而依止于陈那与法称等自认为正确的现量与比量教理。
  于修学上“现量”是最重要的,而且对于学人的修学成果有著关键性影响。在说明现量的定义与内涵之前,需要先厘清一个问题:当一个证得无分别法的佛弟子,发起了真实的解脱智慧时,也就是说有了超越凡愚的世出世间智慧时,这位佛法修行人的意识还有没有于一切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分别能力呢?答案当然是有!智者当然是跟其他人一样都具有见闻觉知的能力嘛!所以禅宗祖师才会说:“不异旧时人,只异旧时行履处。”大慧宗杲祖师亦说:“一道旧行路,高下自分明。”也就是说,一切尚未成佛的证悟菩萨,一样还是要在世间里生活,当然就必须倚靠第八识所生之意识等妄心的见闻觉知能力,同时修行菩萨六度乃至十度种种法门,利他自利、生生世世无有尽期。所以,智慧一定是具有分别能力之体性与特质的意识心所有,如果所谓的“有智慧”却不能分别日常生活中的世间共识,甚至于是非邪正都不能分辨的话,那这样的“智慧”也就不能名为智慧,既违背世间人所了知的智慧涵义,更遑论能有佛法中的胜妙智慧了。因此,绝对不会出现具有佛菩提智慧的菩萨,却不能正确分别世间万法的不合常理之现象。换言之,若说有自认为是具有解脱智慧的佛弟子,却不能正确分别解脱道乃至世间万法的正确道理,无有是处。然而,陈那与法称皆违背佛陀圣教,亦违背世俗的共识;例如陈那在《集量论颂》中说:【现量离分别、名种等合者。……意亦义贪等,自证无分别,瑜伽师所教。】 2意思就是:“所谓现量的境界是离言说分别的境界,是五识离于与种种名言及一切概念种类相应的了知境界……五俱意识能够相应于色声香等现量境,贪瞋痴等心所法则为意识所自证了知的现量无分别的觉知境界,此即是瑜伽师所教导的现量意义。”而法称在解释陈那《集量论》的《释量论颂》中说:
  彼由意乐力,宣说为有总。由彼所遍计,于胜义中无。
  诸别不随行,余随行不现。非离知各异,如何随余义。
  故执义一体,此分别颠倒。名义诸具者,互异即此种。
  法称的意思就是说:譬如由觉知心分别而认知“树”的共同法相(也就是指意识心中有树的概念),是由于意识的意乐力所成,因而宣说有树的共相、总相。由于此分别所产生的遍计执性的缘故,而有“树”等种种名相的概念存在;但是,在胜义谛中是没有这些分别所成之名相的。又,一一树的法相是现量无分别所见的自相境界,各各不同(此树非彼树),而“树”共相之名称体性等于现量境的无分别觉中是没有显现出来的。然于“树”的总相并不是离于分别而能了知的,因此与现量离分别的觉知自性并不相同,如何能够随说是现量境界呢?故知于不同的一一树建立起同为“树”等的种类之概念,并给予诸名义法相等而加以执持分别,这就是因为分别而有的颠倒觉生起。因此,所谓具有“树”的名义之一一树,这些互相有差异的树即是缘树分别之种子的缘故。
  陈那、法称两人所说法理,其实有种种的错误,特别是法称,可以说几乎是句句皆错、错误连篇。然而,这里只就现量之名相来讨论,其余错处实在太多,以此篇幅难可尽数,他日待缘或可专书再论。(注:譬如,意识能够思惟分别法相的体性,要由意识的意乐力才能出生吗?分别诸法体相时就是颠倒见吗?率尔心时,无有分别吗?)今只针对其中对于现量的说法加以辨正。不论是陈那还是法称,很明显的,两者都认为说“现量离分别”,陈那所谓的现量,是指见闻觉知心直接摄取并了知当前的境界相时,是离一切名言相的,因此他说之为离分别。也就是说,那是以觉知心离一切种类及名言等分别时,即说之为无分别觉;然而,如此言论却正是妄说,因为七转识的“觉”即是了知与分别,即使是在离表义名言的状态也还是分别。又譬如,当菩萨明心证悟实相而获得无分别慧时,若七转识因此就不具了别的能力,那证悟的菩萨还能在世间正常生活,乃至荷担如来家业救度众生吗?又或者,当具有此大乘解脱智慧的佛弟子,以般若无分别慧说法度众的时候,不能正确地分别于世间万法的种种相貌,因为已得无分别慧,是故离分别的缘故?当知绝无此理也!此说不仅严重违背佛陀所教正理,同时也是违背世间可证现量之实际状况。现量最浅显的意思即是指:现前能够如实地观察,而有正确认知的意思;而于佛法甚深的现量意涵来说,则是指亲证一切法真如─第八识如来藏─而能现前观察祂的真如体性,一切法皆由自心如来藏所现的意思。此中甚深义理,唯有亲证大乘第一义谛的真实义菩萨方能了知,非凡夫、声闻所能知。当来下生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里对现量的开示:【现量者,谓有三种:一、非不现见,二、非已思应思,三、非错乱境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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