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涅槃的内涵(五): 五法、三自性
在佛门中,喇嘛教应成派中观的出家、在家二众一直有一个观念:“真心没有自性可言,如果主张真心有自性,那个人就是自性见外道。”至于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将是自本节开始,一直到第十一节所要探讨的部分。其中包括:涅槃到底有没有自性?如果涅槃有自性,祂有哪些自性?这些自性的真实内涵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如喇嘛教应成派中观所说的“主张真心有自性的人,就是自性见外道”?等等。
在探讨的内容当中,笔者仅是略说而已,并不是很详细地说明,这是因为所谈的都牵涉到地上菩萨的道种智,如果要详细解说,不仅要耗费很多的篇幅,而且也不是笔者本身的证境、也非每一位读者都读得懂!为什么?因为要懂得道种智的正知见,一定先要有总相智及别相智作为基础才能成就;如果没有总相智及别相智为基础,读起来一定朦朦胧胧、模模糊糊,无法有效的建立正知见,乃至有人不信而妄加毁谤等等。因为这样的缘故,笔者特别强调:仅是略说而已,希望在有限篇幅中,用最简单明了的方式,让读者知道涅槃有哪些自性,来帮助读者建立正知见;也希望读者于真见道后,在相见道位的修行中,以经典圣教为主,以本书的说明为辅来研读、来深入,相信一定能够很快速地建立及提升别相智及对道种智的正确知见。如果有因缘,今生可以很迅速转入修道位,次第去圆满修道位所应具备的种种功德、智慧及福德。
在《楞伽经》中,记载真心有很多的自性,譬如:五法、三自性、七种性自性、七种第一义、二种无我 1;这一节先针对五法、三自性来加以探讨,其余部分,于后文再分节加以说明。所谓五法,也就是:相、名、觉想(妄想、分别)2、正智、如如。
正如《大乘入楞伽经》卷5 开示: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分别相;我及余菩萨摩诃萨,于一切地次第相续,分别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来自觉地。”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分别趣相者,谓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来自觉圣趣,离于断常有无等见,现法乐正受住,现在前。大慧!不觉彼五法、自性、识、二无我,自心现外性,凡夫妄想,非诸贤圣。”
佛开示的大意如下:
所谓五法,就是名、相、妄想、正智、如如。如果菩萨能够如实依之修行,未来就能悟入自心如来境界,也就是禅宗所说的明心见性,乃至究竟到达佛地境界。这是行者觉悟自心如来而发起非常殊胜的智慧,这样的智慧境界是离于断常、有无等边见,菩萨可以现前观察及正受自心如来的法乐境界;像这样的智慧及法乐境界,不是二乘愚人及凡夫所能了知的。由于凡愚不能了知所有境界都是自心所现,因而在种种戏论境界产生种种虚妄想。菩萨了知所有境界都是自心所现,都是自心变现的见分在分别自心变现的相分(自己在玩自己),它没有真实自在的体性(是虚妄法),因此不再执外境为真实有,也不再计执能见闻觉知的心是真实自在的我,渐渐地远离种种虚妄想。从 佛的开示可知:这五法的内容非常重要,可以让明心的第七住菩萨一路修行成为地上菩萨,乃至成佛。因为这样的缘故,笔者有必要将这五法的内容加以说明,让学人可以依 佛陀的开示进修妙法,未来可以成为地上菩萨,乃至成佛。
所谓相,就是法相,就是诸法的法相、诸法的相分。譬如花的法相,有别于草的法相,一般而言,花比草漂亮,有红、白、黄、蓝、紫……等种种颜色,可以让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又譬如脚踏车的法相,因为它的构造比较简单,有别于复杂的机车、汽车、卡车、货车等机动车辆之法相,因此就称之为脚踏车。又譬如原子弹,它具有巨大的毁灭性杀伤力,比枪、炮、导弹等来得巨大,所以原子弹的法相不同于枪、炮、导弹等的法相。
所谓名,就是对诸法的法相样貌所施设的语言文字,作为大众约定俗成的名称,以此来指称诸法的法相,而可以让大众容易了知所要表达的事物之法相与意涵到底是什么。譬如花,又有蝴蝶兰、菊花、玫瑰花、牡丹花……等不同种类的名称;人也有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红种人等等不同名称;傍生有情也有猫、狗、老鼠……等各种不同名称来分别显示不同的法相。又,以蝴蝶兰来说,这类的花长得像蝴蝶的模样,所以称之为蝴蝶兰,虽然它也还有很多不同种类及差异,可是当指称蝴蝶兰时,就绝不会把它认作是菊花、玫瑰花、牡丹花等其他种不同名称的花;又譬如黄种人,他的肤色属于黄色,虽然黄种人的肤色也有或深或浅不同的差异,但绝不会将黄种人当作白种人、黑种人或红种人;又譬如指称猫的时候,大众也不会认作是狗或老鼠等等。因此,如果不对诸法的法相样貌加以施设名称,大众没有共同认知的名称可以加以辨识及沟通,势必造成彼此间沟通的困扰,乃至必须使用更多的语言文字来加以沟通解释,而必须浪费更多时间及心力,才能了知彼此所要表达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所以,要对诸法的法相样貌施设语言文字或名称,以此名称来代表诸法,这就是“名”;而各个名皆包含著其所指的相之意涵,所以佛法统称之为“名相”。
所谓妄想也就是觉想,就是分别以及了知诸法的内涵是什么。也就是说,当你面对诸法的同时,你不仅已经分别完成,而且也清楚知道诸法的法相样貌的内涵是什么,乃至可以为人解说。所以,佛法中的觉想,就是指分别及了知,在《增壹阿含经》中名之为“想(亦名知)”、在《成唯识论》称之为“识”(因为想属于识的心所法),也就是了别之意,它能了别一切的名与相。譬如看到蝴蝶兰,你很清楚地知道它是蝴蝶兰,也同时知道是白色、粉红色或是杂色等等,而且你还可能会觉得这些蝴蝶兰很高雅、高贵等等。而觉想包括了有语言文字的有念灵知,以及没有语言文字的离念灵知。所谓有语言文字的有念灵知,是透过语言文字而了知自他有情所要表达的内容,譬如当你与他人沟通的时候,你能知道别人所说的内容,然后将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再透过语言文字与他人作沟通;像这样透过语言文字的分别及了知(包括自己在心里面用语言文字的思惟),名为有念灵知。所谓离念灵知,是指诸法出现的时候,你不需要透过语言文字,即了知诸法的法相样貌以及所表示的意涵是什么。譬如家人在叫你的时候,当你听到家人叫你的音声,就已经知道是谁在叫你,而且也知道叫你的音声内容是什么,非常清楚,不是吗?像这样不起语言文字而能了知所取法相的意思,就是离念灵知。因此,如果有法师主张:“开悟是悟到空寂灵知,有别于根境相对才有的知,或者是悟到离念灵知,是无念之后呈现的灵明觉知。”3 你就能很清楚知道,他已经落在觉想当中、落在见闻觉知当中,并不是悟到 佛所说的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