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觉总持咒略释(连载10)----张正圜老师
菩萨以证悟的智慧,不但能现观五蕴生灭无常之法相,同时也看见五蕴与真心第八识是不一亦不异的:五蕴是真心第八识如来藏所生,是有生有灭之法,所以五蕴与真心不一;但是五蕴其实也是真心第八识所蕴藏的种种法的一部分,本来就摄归第八识所有,所以五蕴与真心不异。五蕴是真心第八识藉缘而出生的,本无真实自性,是第八识依著业种而为有情众生创造了每一世的五蕴身,所以五蕴本是第八识所含藏的法种所生,当然得摄归第八识,因此说五蕴与本识是不一不异的;这种不一不异的现象与真理,是一体而不可分离的,也就是说不一与不异必定同时存在。菩萨如是现观阿罗汉与自己一样,都是常住的真心本识与生灭性的五蕴不一亦不异,乃至现观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如同《心经》所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1般若诸经说五蕴等诸法空相,而本识真心所生五蕴诸法与能生之本识不一不异;阿含部诸经说五蕴诸法尽皆生灭无常,而无常的名色五蕴是由常住的本识所生,所以说诸法都是无常、苦、空、无我,而无常的五蕴诸法却又“非我、不异我、不相在”;显然这阿含与般若诸经所开示的道理是相同的。因为一切法与真心第八识不一亦不异,当然就应该被摄归第八识了!因为一切法都摄归真心第八识,而真心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这第八识心体从来无生,也永远不灭,所以大乘法中才会说“一切法不生不灭”;因为一切法都可以摄归第八识真心,所以一切法也都可以冠上无量双不的中道义。
菩萨们的智慧,不论是大乘解脱的智慧,或是实相般若的智慧,乃至一切种智的智慧,都是从亲证真心第八识而渐次生起的现观中出生的。但是菩萨要能亲证第八识真心而生起这些佛菩提智,却必须先要能够观察而照见五蕴皆从第八识所生而无常、苦、空、无我,要先断三缚结而实证初果,具解脱道见道的智慧,而后才能于实证第八识真心之大乘见道时,发起实相般若智慧;菩萨也因此才能够以解脱慧,配合现观真心不生不灭所发起的般若智慧,而得以度一切苦厄。菩萨勤求证悟前必须先要断除以五蕴为真实我的我见,否则参禅时往往会不断地落入识蕴中而无法出离识蕴。
明心菩萨因为亲证本识,现观“真心自在而常住”,故而发起实相智慧,犹如《心经》开头所说:【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2这里说的是“观自在菩萨”,而不是“观世音菩萨”,也就是指能观常住自在心的证悟菩萨;因为菩萨现观自己的真心入胎识是本来就在的,回头再来看阿罗汉与一切众生也都是一样本具如来智慧德相,无有差别,只是因为无明所障而不能证得;所以当一切众生将来也亲证真心第八识时,一样是可以“观自在”的。既然经中明白开示,亲证真心之前必须先断除我见,显然断除我见就是大乘见道的先决条件之一;假使不能断除我见,而躐等求大乘的见道开悟,都难免落入识阴中,都是无法亲证真心第八识的,如此而奢谈解脱道与般若慧,都将只是空言而无实义;在此吁请一切欲真修佛道者,于此当审慎思惟再三,方不致造成久修佛法而唐捐其功的窘境。
既然可以现前观察自己及一切有情的真心本来就常住于涅槃中,“观自在菩萨”当然就无须急著灭除自己,入无余涅槃以远离生死;“观自在菩萨”就是因为亲证这“一切有情本来涅槃”的正理,所以能够不再害怕胎昧而愿意广发大愿,世世常住人间来利乐无量无数的有情众生。然而二乘圣人不能现前证得观自在的境界,当然会畏惧生死苦,所以就一心要远离生死苦,因此佛陀为他们方便施设化城,教导他们证入无余涅槃的正理:只要灭尽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名色,不存留任何一法,那就只剩下本识真心独存,这就是无余涅槃的无境界之境界。所以说弃舍十八界诸法才是入无余涅槃的正理,是故,无余涅槃位中,无有任何一法存在,不与任何一法相待、相对;换言之,无余涅槃境界是绝待的,不是有待之法。无余涅槃唯是无境界之境界,却不是断灭空;是灭尽一切法之无境界,唯第八识如来藏心独存,无六尘、无见闻觉知,亦无思量性;所以佛法所说的无余涅槃,不是可以将离念灵知意识心保留著而能进入无余涅槃的;只有外道法才会误认生灭法的境界为涅槃,这是有待境界的外道涅槃,不是常住而不生灭之绝待境界的真实涅槃。
出离三界生死的真正道理,是灭尽十八界而成为无余涅槃,是没有丝毫自我、自己存在,当然也不许有六尘等万法的存在,否则就不是无我而是有我,即非实证无余涅槃,也就不是真的出离生死苦;所以真正要取证无余涅槃,一定要灭尽全部的十八界自己,这才能真的永离轮转于三界生死之苦。
第四节 无余涅槃界
佛在二乘声闻解脱道的开示中说有二种涅槃: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此中,有余涅槃有二义,一是说阿罗汉此世身心因宿业因缘而仍有寒热饥渴等微苦余存,故名有余涅槃;有时也称为有余依涅槃,意思是说阿罗汉在入灭之前尚有微苦作为觉知心的所依,故名有余依涅槃;或者说阿罗汉舍寿前尚有色身及觉知心余存,作为入灭前所依之苦法,故名有余依涅槃。有余涅槃的第二个含义则是说,三果人仍有残余的思惑尚未断尽,仍须出生中阴乃至再受生于色界甚至无色界中,才能取证无余涅槃,故名有余涅槃;也因为仍有思惑作为中阴乃至后世有的所依,所以名之为有余依涅槃。无余涅槃也有二义,一是说阿罗汉已经入灭,意识与意根都不复存在了,名与色都灭尽无余,一切法都不再生起了,所以名为无余涅槃;或者说阿罗汉入灭后已无寒热等苦作为所依,故说为无余依涅槃。无余涅槃的另一个义理则是说,思惑已经灭尽无余,已无思惑作为后世的所依,故名无余涅槃。因此,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二者的差异,或在于五蕴十八界身心是否完全灭尽,或在于思惑有无断尽;所以实际上,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的真正义理,有著比一般人所知道的更为广泛的内涵。譬如在阿含诸经中,有时也说断五下分结的三果人,是已证有余涅槃的圣人,兹举述《增壹阿含经》卷7以为证明: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此二法涅槃界,云何为二?有余涅槃界,无余涅槃界。彼云何名为有余涅槃界?于是比丘灭五下分结,即彼般涅槃,不还来此世,是谓名为有余涅槃界。彼云何名为无余涅槃界?如是比丘尽有漏,成无漏,意解脱,智慧解脱,自身作证而自游戏: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更不受有,如实知之,是谓为无余涅槃界。此二涅槃界,当求方便至无余涅槃界。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3
此段经文白话的意思是:【我听闻到这样的道理:那个时候,佛陀安住在舍卫国的只树给孤独园中。当时世尊告诉诸位比丘说:“有这二个法名为涅槃界,是哪二个法呢?就是有余涅槃界与无余涅槃界。那个境界为什么说是有余涅槃界呢?由于那位比丘灭除了五种下分结,当他此世舍寿后就往生到那边,于彼处舍寿时取般涅槃,不会再还来这个人间了,这就名为有余涅槃界。那无余涅槃界为什么说是无余涅槃界呢?像这样修行的比丘,灭尽一切有漏法,成就了无漏境界,意识已证得解脱,智慧出生而获得解脱,自己亲身作证而自己游戏于这清净的解脱境界之中:生死已经穷尽,清净行已经建立,都不会再领受后有了,如实的证知这个境界与道理,这就是我所说的无余涅槃界。对于这二种涅槃界,应当寻求种种的方便以达到无余涅槃界。就像是这样,诸位比丘!应当要如此修学。”那时诸位比丘听闻了佛陀所宣说的道理,都欢喜地奉行。】
这一段经文中所说的有余涅槃界与无余涅槃界,并不是从阿罗汉舍寿前还有名与色或饥渴寒热等微苦余存而说为有余涅槃,也不是从阿罗汉舍寿时灭除一切名与色而说为无余涅槃,而是从解脱道行者是否已经完全灭尽执著五阴的我执烦恼(思惑)来说有余与无余涅槃界。这意思是说,已经断除五下分结的三果人,由于思惑烦恼尚未断尽的缘故,命终后必定要再受生于色界天[编案:中般涅槃的三果人除外],在天界舍寿时才能取无余涅槃,因此就依阿那含在人间时尚未断尽思惑的解脱境界而说之为有余涅槃;相对而言,只要思惑断尽无余,虽然阿罗汉尚未入灭,也说之为已经证得无余涅槃。也就是说,因为三果阿那含还有余烦恼思惑未断尽,所以不能在此世舍寿时直接取证无余涅槃,但是他们都有能力在往生色界天乃至无色界天后,于天界取无余涅槃,不会再还来人间,因此说三果人已经亲证有余涅槃;而由于四果人已经断尽思惑烦恼,已无任何思惑烦恼余存,可以在舍寿时直接取无余涅槃,永不再受后有,不须如三果人要再受生于天界才取灭度,以是故说四果阿罗汉已证得无余涅槃,不必等到其舍寿后灭尽五阴十八界法,才说之为取证无余涅槃。
所以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有时会有不同的定义,这必须依前后经文的开示才能判定。然而无论如何,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都不是断灭境界,都还有不同的“界”—功能差别—存在,因此在阿含部许多经典中都说阿罗汉入无余涅槃“界”,而不是只说入无余涅槃。而且佛陀常宣说“涅槃真实、常住不变”,亦即灭尽五阴、六入、十八界以后绝对不是断灭空,仍有常住不变的真实法存在故;因此而说无余涅槃中有“界”不灭,故名为无余涅槃界。如上所举述佛陀在《增壹阿含经》卷7之开示即可作为证明,此段经文中说涅槃“界”有二:有余涅槃界与无余涅槃界。“界”有界限、局限之意,即是诸法种子,又名功能差别,意思是说,因为诸法种子的功能各有差别不同,故将种子—功能差别—称之为“界”。也就是说,无余涅槃中并不是断灭空,而是仍然有其功能存在;只是因为时时刻刻作主的意根已经灭除了,没有了意根这个作主的心作前导,所以本识不再现起出生名色的种种功能,既然不再生起名、色,也就不能藉名、色来出生一切法了,但是本识的界—本识的功能(种子)—并未随之断灭,仍然是保存在本识中,因此无余涅槃中仍然有实相法界独存。所以二乘圣人所入的无余涅槃中仍然有界存在,并不是断灭空,不可以像释印顺及宗喀巴等六识论恶取空者一样,妄说无余涅槃中是断灭空,然后又恐怕别人排斥他们是断见外道,于是又建立意识的粗心或细心作为常住法,而说“意识心常住不灭,所以涅槃不是断灭空”;如是错谬的建立,双堕断见和常见二边,兼具损减与增益二执,都是自相矛盾的虚妄想,严重误导众生。
在《杂阿含经》卷27中,佛开示:
“若比丘修习此七觉分,多修习已,当得七果。何等为七?谓现法智有余涅槃及命终时;若不尔者,五下分结尽,得中般涅槃;若不尔者,得生般涅槃;若不尔者,得无行般涅槃;若不尔者,得有行般涅槃;若不尔者,得上流般涅槃。”4
此段经文中,佛说已得现法智的阿罗汉舍报前是证得有余涅槃,命终后则是入无余涅槃;而断尽五下分结的三果人也是证得涅槃果者,是以有余之法而名之为中般涅槃、生般涅槃、无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和上流般涅槃等五种,即此五种皆名为有余涅槃界。也就是说,一切三果人皆于五顺下分结已断已遍知,于五顺上分结未断未遍知,然因根性有利钝等差别,故三果人所证得之涅槃果有五种差别不同,亦皆名之为有余涅槃界,然尚有余思惑未灭尽故,与阿罗汉所证得之有余涅槃界定义不同。以下分别说明这五大类三果人所证有余涅槃界之差别:
一、中般涅槃:这类三果人在世时只造作增长顺起有受业,不造作增长顺生有受业,当他舍寿后身坏命终,色界天相应的中阴身就生起了,而由于他的根性极为猛利,并且五上分结已极微薄的缘故,所以在他色界中阴身具足现起之后,随即察觉、自省而发起无漏道的智慧力,断尽五上分结而取无余般涅槃界。此类三果人又有三品差别:第一品人是在色界中有刚刚生起时,立刻警觉而灭除我慢,随即证入无余涅槃;第二品人是在中有生起以后,随即自省而继续观行,然后断除我慢而入无余涅槃;第三品人则是在观行之后,还要等到中有已经趣向生有但尚未获得生有之前才能入无余涅槃,甚至也有人要转入第二个乃至第七个色界中有时,才能在生有尚未现起之前断尽我慢结使而灭尽自己、取证无余涅槃。因为这些都是在中有阶段入般涅槃,故总名为中般涅槃。5
二、生般涅槃:这类三果人在世时不只造作增长顺起有受业,也造作增长顺生有受业,身坏命终后,因为将往生于色界天,所以会生起相应的色界中阴,接著就往生到色界天中;在他往生到色界天后不久便察觉自己的我慢未断尽,而他不需多加观行便得无漏道的智慧力量,进断我慢结使而般涅槃。因为这是往生到色界天后才断尽五上分结而证般涅槃,所以就称为生般涅槃。6
三、无行般涅槃:这类三果人在世时造作增长顺起有受业及顺生有受业,当他命终后色界中有现起而往生到色界天中,但是他才出生到色界天不久,便起心探究自己为何生到了色界天中,观察到自己不能灭尽自我是由于上分结未断的缘故,但他不须修加行便获得无漏道的功德力,进断五上分结以后,乃至尽其天寿而安住,在天界舍弃天寿时方才证入无余涅槃界,名为无行般涅槃。这是依于无行道,以无勤行及无勤作意修习止息的加行道,自然而然断尽五上分结,可以在色界天中随顺时节因缘而取无余般涅槃界。7
四、有行般涅槃,又名勤行般涅槃:当这一类三果人在人间身坏命终,他的色界中阴现起后,即往生到色界天中;然后依于有行道,以有勤行及勤行作意,专修不停息的加行道,深入观察五上分结,经久修行而断尽五上分结,成为慧解脱阿罗汉,等到舍寿时就在色界天上般涅槃。由于这类三果人在色界天中,是依于有行之道,以有勤行及有勤作意,一世努力不停息地进修加行道,舍寿前才能断尽五上分结而般涅槃,以是名为有行般涅槃。也有阿罗汉如此说:由于这种三果人,依于有为缘定,进断五上分结而般涅槃的缘故,故名有行般涅槃。8
五、上流般涅槃,或称上流处处般涅槃:这一类三果人在人间身坏命终时,他的色界天中阴身生起,之后就往生于色界初禅天中,而他在初禅天中尽其寿量仍无法断除五上分结,所以舍寿时必须再往生二禅天或其余色界天或无色界天中,才能具足观行而断除五上分结,而于所住的天界中舍寿后入无余涅槃。也有阿罗汉这么说:由于这种三果人,是依于诸天境界而作观行,进断五上分结而入无余涅槃界的缘故,所以说是上流般涅槃。但是上流般涅槃者,比较正确的说法,是这一种三果人根性较为迟钝,不能深入了解五上分结的内容,由于所证功德较差,故继续造作增长顺后有生的异熟业种,因此必须往生色界诸天乃至无色界诸天,于上流处处受生之后才能断尽五上分结而般涅槃。另外,上流般涅槃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三果人是行于色界境界而般涅槃,第二种则是行于无色界而般涅槃;这二种都属于上流般涅槃者。若是行于色界而般涅槃的人,可能在二、三或四禅天的任何一处取涅槃,但其中最迟钝者最终取涅槃处为五净居天之色究竟天,不可能超过色究竟天。若是行于无色界的三果人,在人间时已曾证得无色界定,于人间命终后生于初禅天,于初禅天寿尽后或往生至空无边处、或识无边处、或无所有处、或非想非非想处而取涅槃,但是最最迟钝者也只能次第受生至非想非非想处天,以非非想天作为最终取证无余涅槃的地方,不可能超过非非想处天。9
由以上所说就可以知道,取证无余涅槃的种种因缘,都只属于三果与四果人所有,都不涉及初果人与二果人。因为须陀洹及斯陀含都尚未证得“心解脱”,都还不能超过欲界境界,都无法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甚至连上流般涅槃都还作不到,因此都尚未证得有余涅槃;初果及二果人都必须再还来人间受生,所以不能说是已证得有余依涅槃的圣者。二果人要修除欲界爱才能证得三果,而这必须以发起初禅而且不退失为验,接著观察五种下分结的内容而一一断除之,才能超过欲界而获得心解脱,才算是已经断除五下分结而实证三果了,这时才可以说是已证得有余涅槃的圣者。已断我见者若未得发起初禅而不退失,就不可能超过欲界,就不是已证三果者。因此,依据佛陀圣教的开示,初果人与二果人都不可以自称已证有余涅槃,只有到三果时才可以说是已证有余涅槃;这是二乘法中对有余涅槃最为宽广、最为宽松的定义,也不同于“阿罗汉才证得有余涅槃”的一般说法。
由前所述可知,无余涅槃并非断灭境界,而是仍有本识存在;阿罗汉入灭后,无余涅槃中的本识,仍然含藏著一切无漏有为法的种子,也还含藏著阿罗汉未断除的习气种子,只是因为意根已灭而不再作意于三界中受生,所以无余涅槃中虽然仍有种子的自心流注,却已不会再于三界中现行。除非阿罗汉在入无余涅槃前,曾听闻佛陀宣说佛地的极殊特胜妙无量无边功德,并且当时心中曾生起一念爱乐或向往,才有可能在入无余涅槃后,因为自心中的种子流注,而于无量万亿劫之后,由于意根种子相应而使得意根再度现行,这时才会促使本识再度受生于三界中,就会开始他菩萨道的历程。假使阿罗汉入涅槃前虽然听闻过佛地的功德,却无生起丝毫的喜乐之心,就不可能因为自心中的种子流注而再受生于三界中,那就是蕴处界等一切法永灭了,唯余本识含藏著异熟种子独存,永不再流注异熟法种出来,永远不再于三界中出现了。正因为有此等功能差别,而不是断灭空无的缘故,所以佛才会称无余涅槃为无余涅槃界。因此,不只有余涅槃有其功德上的不同,而且无余涅槃也是有“界”的,本识及其所含藏的一切功德并未灭失故;并不是断灭空无而可称为无余涅槃界,无余涅槃界中犹有本识独存,且一切诸法功能差别的种子仍然收藏于无余涅槃位中的本识里,故说无余涅槃真实寂灭,绝不是断灭空。
第五节 外道之五现见涅槃
真正的涅槃,是完全寂静无我的;涅槃的实证,必须依照佛教经典的圣教为依止,不可稍有违背,否则就不是真正的涅槃。但是在人间却常常有人误会涅槃的真实义,不但现在如此,过去亦复如是,所以早在四阿含中,佛陀就已经说过外道“五见涅槃”了,兹举《长阿含经》作为证明:
“复有余甚深微妙大法光明,何等法是?诸有沙门、婆罗门于末劫末见,现在生泥洹论,说众生现在有泥洹,彼尽入五见中。于末劫末见,说现在有泥洹;于五见中,齐是不过。彼沙门、婆罗门,因何事于末劫末见,说众生现有泥洹,于五见中,齐是不过?诸有沙门、婆罗门,作是见、作是论说:‘我于现在五欲自恣,此是我得现在泥洹。’是第一见。复有沙门、婆罗门作是说:‘此是现在泥洹,非不是。复有现在泥洹,微妙第一,汝所不知,独我知耳。如我,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初禅,此名现在泥洹。’是第二见。复有沙门、婆罗门作如是说:‘此是现在泥洹,非不是。复有现在泥洹,微妙第一,汝所不知,独我知耳。如我灭有觉观,内喜、一心,无觉无观定生喜乐,入第二禅,齐是名现在泥洹。’是为第三见。复有沙门、婆罗门作是说言:‘此是现在泥洹,非不是。复有现在泥洹微妙第一,汝所不知,独我知耳。如我除念、舍喜,住乐,护念一心,自知身乐;贤圣所说,入第三禅,齐是名现在泥洹。’是为第四见。复有沙门、婆罗门作是说言:‘此是现在泥洹,非不是现在泥洹。复有微妙第一,汝所不知,独我知耳。如我乐灭、苦灭,先除忧喜,不苦不乐,护念清净,入第四禅,此名第一泥洹。’是为第五见。若沙门、婆罗门,于末劫末见,生现在泥洹论;于五见中,齐是不过;唯佛能知,亦复如是。”10
此段经文白话语译如下:【“还有其他甚为深奥而且很微妙的大法光明,什么法是这个甚深微妙大法光明呢?有许多的沙门[泛指出家修行之人]、婆罗门[在家的修行人],堕在末劫末见中,生起当前现在出生的泥洹[涅槃]论,他们说众生现在就已经有涅槃可证,他们全都摄入五种邪见中。这些外道都是由于末劫末见,说现在当前就有涅槃;他们所说的涅槃都只能含摄在这五种邪见之中,不会超过这五种。
那些沙门、婆罗门,是由于什么事情而落在末劫末见中,说众生眼前现在就有泥洹,而他们所说的现前泥洹都归于五种邪见中,只能为这五种邪见所摄、不能超过这五种?有许多的出家修行人、在家修行人,以这样的见解、以这样的议论,主张说:‘我于目前现在五欲自恣之时[譬如藏密法王或喇嘛们,与异性徒弟上床合修乐空双运之时],这就是我证得现在泥洹。’这是第一种偏邪之见。另外有一类出家、在家修行人这样子说:‘你说的这个是现在涅槃,并非不是涅槃。但是另外还有一种现在涅槃,微妙第一,是你所不知道的,只有我知道。譬如我,去掉了贪欲等恶劣不善诸法,有觉有观,离于欲界生而出现了心喜与身乐,进入初禅定境之中,这个就称为现在当前亲证的涅槃。’这是第二种偏邪之见。还有一种出家、在家修行人这样子说:‘你说的这个是眼前现在的涅槃,并非不是涅槃。但是还有一种眼前现在的涅槃,微妙第一,是你所不知道的,只有我知道。譬如我灭掉初禅等至中仍有的三尘觉观,心内大喜、一心不乱,离开了五尘的觉观而拥有禅定所生的喜乐,进入第二禅等至之中,所有的涅槃都是到此最为究竟,这就是我说的眼前现在的涅槃。’这就是第三种邪见。还有一类出家、在家修行人这样子说:‘你说的这个也是眼前现在的涅槃,并非不是涅槃。但还有一种当前现在就存在的涅槃,微妙第一,是你所不知道的,只有我知道。譬如我除掉了更微细的妄念,也舍离了二禅中的心喜,安住于身中生起的快乐境界,保护忆念而住于一心无念的境界中,自己很清楚的知道有色身中自生的快乐;这就是贤圣们所开示的境界,进入了第三禅中,所有究竟的涅槃就只能到此为止,这就称为眼前可证的现在涅槃。’这就是我说的第四种错误之涅槃见。还有一类出家、在家的修行人这样子说:‘这也是眼前现在的涅槃,并非不是现在涅槃。但还有一种眼前就可证得的涅槃,微妙第一,是你所不知道的,只有我知道。譬如我把三禅的身乐灭除了、一切苦受也灭除了,我先除掉忧受与喜受,安住在唯有舍受的境界中,如是住于不苦不乐之境界中,护念这个境界,不使任何微细的妄念生起,住于这种远离一切苦乐及妄念的清净境界中,进入第四禅,这就是我说的至高无上的第一涅槃。’这就是第五种错误的涅槃见。如果有出家或在家修行人,堕于末劫末见而生起这五种涅槃见,建立了眼前现在的涅槃论;他们都会落入这五种偏邪的涅槃见中,没有人能超过这五种;涅槃是只有佛才能知道的,同样也是没有人能超过佛所知道的涅槃。”】
从上述经文中可以知道,有五种境界是为凡夫所误会的涅槃,这五种外道涅槃都是意识相应之法,是有生有灭、有入有出的境界法,既不是佛所传授的二乘涅槃,也不是佛所弘传的大乘涅槃;因为三乘涅槃都是依一切有情本有之本来自性清净涅槃而建立,所以三乘涅槃都是不生亦不灭的,是常住法、是无为法,也就是第八识如来藏离六尘见闻觉知的绝对寂静之无境界法。佛在此段阿含部经文中所说的五见涅槃(或称为五现见涅槃),是诸外道修行者所谓现前可见的涅槃,但是这五见涅槃并不是佛所开示的“一切有情本来涅槃”,也就是说,外道一切出家、在家修行人,往往误会涅槃的正理,错将世间生灭变异境界之法,误认为是不生不灭的涅槃境界。以下就这五种外道涅槃境界分别说明之:
第一种外道现见涅槃:以五欲自恣为涅槃。这种外道是错认在欲界五尘境界中享受五欲的觉知心为涅槃心,误认为能够在五欲中享乐的觉知心是永远常住的,是不会断灭而可以永远不断地享受五欲的;他们认为可以长时间住于五欲中享受五欲的觉知心就是涅槃心,以享受五欲的受乐境界为涅槃境界,这就是第一种外道涅槃见,是最粗糙、也是最低贱的外道涅槃见。譬如西藏密宗喇嘛教主张,在双身法的乐空双运中之享乐境界就是涅槃,正是这第一种的外道现见涅槃,却谎称是大乘法中最究竟的现在涅槃。殊不知真正大乘菩萨所亲证的现在涅槃,是第八识自身从来不生不灭、无生无死,是现前就已经分明显现出不生不灭的本来涅槃,也是已悟之贤位菩萨及灭尽我见与我执的圣者仍然住世时就已经证得的现在涅槃,不必等到舍寿时才住于不生不死的涅槃中;而藏密所谓的现在涅槃,却是以意识专心享受男女欲乐的境界作为涅槃的实证,如此我见与我执俱在,连声闻涅槃都证不到,何况能证大乘的现在涅槃?但他们却反而贬抑大乘及声闻乘,说他们的淫乐境界是比三乘涅槃更胜妙的最究竟法,真是愚痴无智的凡夫啊!
第二种外道现见涅槃:以初禅境界为涅槃。这种外道是藉未到地定的定力为助缘,降伏了对欲界五欲的贪爱,证入了初禅境界中;而证得初禅者都必定具有五支功德:一心、觉、观、喜、乐。初禅也称为离生喜乐定,因为初禅地已经远离了欲界境界,证得初禅者都会因为心一境性而心中欢喜以及生起清净的身乐,并且初禅不退失者将来舍报后将可以不再出生于欲界中,远离了欲界生,因此而名为离生喜乐定。在初禅等至位中,香、味二尘以及鼻、舌二识都已灭除而不现起,但是仍有对于五尘中之色尘、声尘、触尘的觉观,所以初禅又称为有觉有观三昧;若是住在初禅等持位时,则身乐可以一直存在。所以证得初禅者都具有一心、觉、观、喜、乐这五支功德,但凡夫不知道这只是初禅境界,误以为这就是真实的涅槃境界。然而不论是初禅等至或等持位中的境界,都仍然是觉知心所住的境界,当定力退失或欲心再起时,初禅的心喜与身乐等境界就会失去,舍报后也仍然会下堕于欲界中,不是可以永远出离欲界的,所以初禅也是生灭变异之法。初禅的乐受境界是有为法,不是涅槃的无为法;而且初禅是靠著修除或降伏欲界五盖而发起的,所以是因缘所生法,而初禅等持位中的胸腔乐触则是依于初禅而存在,当然也是因缘所生之法,不是本来自在的法,将来终究会坏灭,不是不生不灭的涅槃。所以这第二种现见涅槃—初禅境界—仍然是偏邪之见,不是真实涅槃,只是外道误会的涅槃。(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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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正藏》册8,页848,下8-11。
2《大正藏》册8,页848,下7-8。
3《大正藏》册2,页579,上12-23。
4《大正藏》册2,页197,上22-27。
5《瑜伽师地论》卷26:“云何中般涅槃补特伽罗?谓有三种中般涅槃补特伽罗:一、有一种中般涅槃补特伽罗,从此没已中有续生,中有生已便般涅槃;如小札火微星才举即便谢灭。二、有一种中般涅槃补特伽罗,从此没已中有续生,中有生已少时经停,未趣生有便般涅槃;如铁抟铤炎炽赫然鎚锻星流未下便灭。三、有一种中般涅槃补特伽罗,从此没已中有续生,中有生已往趣生有,未得生有便般涅槃;如彼热铁鎚锻星流下未至地即便谢灭。如是三种中般涅槃补特伽罗,总说为一中般涅槃补特伽罗。”《大正藏》册30,页425,上11-22。
《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卷14:“云何中般涅槃补特伽罗?答:诸有补特伽罗,即于现法已断五顺下分结、未断五顺上分结,造作增长起异熟业、非生异熟业,身坏命终彼色界天中有起已,便得如是无漏道力,进断余结而般涅槃,是名中般涅槃补特伽罗。”《大正藏》册26,页426,上2-7。
6《瑜伽师地论》卷26:“云何生般涅槃补特伽罗?谓才生彼已便般涅槃。是名生般涅槃补特伽罗。”《大正藏》册30,页425,上22-24。
《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卷14:“云何生般涅槃补特伽罗?答:诸有补特伽罗,即于现法五顺下分结已断已遍知、五顺上分结未断未遍知,造作增长起异熟业及生异熟业,身坏命终彼生色界天中有起已往生色界,生已不久便得如是无漏道力,进断余结而般涅槃,是名生般涅槃补特伽罗。问:何故名生般涅槃补特伽罗?答:由此补特伽罗,才生未久便得如是无漏道力,进断余结而般涅槃故,名生般涅槃补特伽罗。复次有说如是补特伽罗,才生未久便得如是无漏道力,进断余结此后乃至尽寿而住,方入无余般涅槃界故,名生般涅槃补特伽罗。”《大正藏》册26,页426,上11-23。
7《瑜伽师地论》卷26:“云何无行般涅槃补特伽罗?谓生彼已,不起加行、不作功用,不由劳倦道现在前而般涅槃。是名无行般涅槃补特伽罗。”《大正藏》册30,页425,上24-27。
《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卷14:“云何无行般涅槃补特伽罗?答:诸有补特伽罗,即于现法五顺下分结已断已遍知、五顺上分结未断未遍知,造作增长起异熟业及生异熟业,身坏命终彼色界天中有起已往生色界,生已后时依无行道,以无勤行、无勤作意修止息加行道进断余结,入无余依般涅槃界,是名无行般涅槃补特伽罗。”《大正藏》册26,页426,中6-12。
8《瑜伽师地论》卷26:“云何有行般涅槃补特伽罗?谓彼生已发起加行,作大功用,由极劳倦道现在前而般涅槃。是名有行般涅槃补特伽罗。”《大正藏》册30,页425,上27-29。
《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卷14:“云何有行般涅槃补特伽罗?答:诸有补特伽罗,即于现法五顺下分结已断已遍知、五顺上分结未断未遍知,造作增长起异熟业及生异熟业,身坏命终彼色界天中有起已往生色界,生已后时依有行道,以有勤行、有勤作意修不息加行道,进断余结而般涅槃,是名有行般涅槃补特伽罗。……复次有说,由此补特伽罗,依有为缘定进断余结而般涅槃故,名有行般涅槃补特伽罗。”《大正藏》册26,页426,上23-中6。
9《瑜伽师地论》卷26:“云何上流补特伽罗?谓有不还补特伽罗,从此上生初静虑已,住于彼处不般涅槃;从彼没已,展转上生诸所生由以上所说就可以知道,取证无余涅槃的种种因缘,都只属于三果与四果人所有,都不涉及初果人与二果人。因为须陀洹及斯陀含都尚未证得“心解脱”,都还不能超过欲界境界,都无法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甚至连上流般涅槃都还作不到,因此都尚未证得有余涅槃;初果及二果人都必须再还来人间受生,所以不能说是已证得有余依涅槃的圣者。二果人要修除欲界爱才能证得三果,而这必须以发起初禅而且不退失为验,接著观察五种下分结的内容而一一断除之,才能超过欲界而获得心解脱,才算是已经断除五下分结而实证三果了,这时才可以说是已证得有余涅槃的圣者。已断我见者若未得发起初禅而不退失,就不可能超过欲界,就不是已证处,乃至或到色究竟天,或到非想非非想处。是名上流补特伽罗。”《大正藏》册30,页425,上29-中5。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174:“复次,上流有二种:一行色,二行无色界。行色界者乃至色究竟天,行无色界者乃至非想非非想天。又行色界者有杂修静虑,行无色界者无杂修静虑。复次,上流有三种:一全超,二半超,三一切处殁。全超者,谓欲界殁生梵众天,梵众天殁生色究竟或生非想非非想处而般涅槃。半超者,谓欲界殁生梵众天,梵众天殁,于上一切天处或更生一处或二或三或四或五,乃至或唯超一处,遍生余处,然后生色究竟或生非想非非想处而般涅槃。一切处殁者,谓欲界殁生梵众天,梵众天殁生梵光行天,如是次第生上诸处乃至生广果天,从此以上有二路别:一入净居,二入无色;入净居者,广果天殁,生无烦天,次第乃至生色究竟而般涅槃;入无色者,广果天殁生空无边处,次第乃至生非想非非想处而般涅槃。如一切处殁有二路别,应知全超、半超亦尔。”《大正藏》册27,页875,下2-19。
10《长阿含经》卷14第21经(第三分)《梵动经》第二,《大正藏》册1,页93,中10-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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