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有内法、有外法!
佛说有内法、有外法,这是什么意思呢?比方说2013年3月15号英国的每日邮报报导了一则消息说,塞尔维亚有一位28岁在法庭工作的职员Danilovic这个女士,她患有一种天生的缺陷,所以从小她看到的世界就颠倒了180度,与常人所见的世界刚好是上下颠倒,所以小时候她为了适应学校老师的教学,她就把课本倒过来看,新闻图片上面这张照片,显示的是Danilovic这个女士她正在看着报纸,只不过她看的报纸是上下颠倒的,这是怎么回事呢?读过中学物理、中学生物的观众可以回想看看,我们的眼球好像是一块凸透镜,外界的影像最后会呈现在视网膜上,视网膜上的影像是颠倒的,但是传到大脑以后,在大脑的视觉成像区,会把它转正。而这一位塞尔维亚的女士就是脑子里面这个功能出了问题,所以她没有办法把影像反转为正,因此她看到的世界与我们所见的世界是上下颠倒的,其实她所见的世界反而是忠实的反映了她视网膜中所成像的世界。因此我们简单的这样子说,比方说我们看到了一朵莲花,这一朵莲花所放出来的光,进入我们的眼睛,这个光就叫外色尘;最后这个光它会在我们的脑中成像,所以我们所看见的莲花,已经不是原本的外色尘了,而是脑中的影像,在我们脑子里面这个莲花就是内色尘;所以外色尘是色法,而内色尘则是心法。仔细想一想,其实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外色尘,连一点点都没有看过,因为我们所见的永远是自己脑子里面的内色尘;同理,我们听到的是内声尘,我们闻到的是内香尘,乃至我们能思、能量所相关的法尘本身就是在内而不在外。这个部分如果能够好好地去思惟而能现观,也就是现前观察自己的外法与内法,在十八界当中一一地去作细行的现观,直到现观成就,而非只是意识心在那边思量,就可以证得声闻的须陀洹初果。
我们来看下面这一段经文,《杂阿含经》(第892号):尔时,佛告诸比丘:“有内六入处。云何为六?谓眼内入处,耳、鼻、舌、身、意内入处。”(《杂阿含经》卷31)那个时候 世尊就告诉了比丘们:比丘啊!有内六入处这样的法,是哪六个呢?就是眼内入处、耳内入处、鼻内入处、舌内入处、身内入处及意的内入处。如果能够“于此六法观察忍”,意思是说如果能够对于这六个内入法,详加观行,得到了智慧而能安忍,“名为信行”这就叫作对于六法有了真实的信的这个行为;这样的人“超升离生”,意思是说:如果对于这样的六法有了信行,未来就可“离凡夫地”,这是超升于一般的众生、异生凡夫,他离开了凡夫的智慧;“未得须陀洹果,乃至未命终要得须陀洹果”。如果还没有证得初果的人,乃至到自己还没有命终之前,不断的对这样的六内法观行而能生起智慧、生忍的话,则这个人他终究一定会得到初果须陀洹果。“若此诸法增上观察忍,名为法行”,如果对这样的六个法能够增上的观行,而生起智慧、生起忍,则可名为正法之行。“超升离生,离凡夫地,未得须陀洹果,乃至未命终要得须陀洹果。”(《杂阿含经》卷31)这样的人能够超升于凡夫的境界,离开了欲界生、离开了凡夫的境界,还没有证得初果的人,只要在命终之前不断地这样子现行观察,如果生起智慧、能够得忍,那他终究会得到须陀洹果。“若此诸法如实正智观察”,如果能够对这样的六个法,如实的依照正确的智慧而观行,生起了如实的智慧,这样的话就会“三结已尽已知,谓身见、戒取、 疑,是名须陀洹。”(《杂阿含经》卷31)这样的人他证得了初果,所以他的三缚结会尽了----会断了,而且他会很清楚的知道证得初果须陀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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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些内相分、外相分的道理可以这样子说:众生的世界里面,共同的部分是外所取的外相分,这个外相分可以说它是依止于能取之识,因为所取的外相分离开了能取的识,也就没有意义了;众生各个不同的则是在心中所显现之内相分。
我们透过五根----扶尘根,去摄取外面的相分,然后呢成像在我们大脑的胜义根,这个是内相分;也就是说,其实我们一直都住在自己内相分的境界当中,从来没有看到过外相分。内相分就叫作内法,外相分就叫作外法。众生从无量世以来,一直就住在自己的内相分之中,从来没有接触过外相分,所以所有的众生他所能依靠、能够依赖、拿来运作动转的,全部都是自己的内相分。
在《辨法法性论》当中 弥勒菩萨说:“共显现之外所取,彼实同于能取识,外境离识即无义,以其具有共性故,不共了别所取境,应即他心所缘事。”(《辨法法性论》)讲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说:“我承认我们的大脑中所感知的内相分,的确那个不是外相分,我也认同每个众生心中的内相分是各自有所不同的,因为不是同一个大脑嘛!但是毕竟它们是同一个外境,所以显现在心中的内相分应该还是一样的。总不可能说我们看一朵莲花,我看的是莲花,而他来看就变成玫瑰花吧!没这种事吧!”好!比方说:我们一起来看一朵莲花,我从我的角度、你从你的方位来看,我们所见的莲花就会有所不同;即使是我们位于相同的方位来看,还是有所不同,因为我有近视眼、你有老花眼,没有两个人的视力会完全相同。
......不同的众生,对于同一个境界的觉受是不同的。这是因为我们五根的觉受,本来它就是一个相对之法,而不是绝对的法。
又譬如同一个境界,人的眼睛所见与其它众生的眼睛所见也完全不同。......民间一般都相信,家里的小狗其实是可以看得见刚刚过世的亲人的,所以有的时候,我们和小狗同样地看家里的一个角落,我们看到的就只是椅子、茶几,但是小狗却会对着这个椅子、茶几狂叫。我们还会说这个狗怎么回事?竟然对着一个空椅子在那边叫!也许牠是看到不一样的东西了。
更何况前面我们有说到五俱意识,五识现起的时候意识必定相伴随,所以同一个境界,当我们察觉到的时候,就已经是五识和意识共同和合运作了。每一个人心境不同,意识的判断、思量当然也就不同,所察觉到同一个境界的同时,这个察觉必然是加上了意识,而且是以意识为主的察觉,不同的人各自的察觉将会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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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经上,特别是在三转法轮之时,佛陀为我们开示了甚深唯识的道理,其中有所谓“一心四见”,也就是同样的一个水池,来了一个人,人看到这个水池就是净水;天人来了,他看到这个水池变成琉璃;龙王来了,他看到的是他所居住的宫殿;恶鬼来了,这个水池就变成了血水脓池臭不堪言。同样的一个湖泊,不同的众生看了之后,却由于各自的业报所感,所显现出来的内相分却是完完全全不同的。然后又各自在自己的内相分中去执着、去运作,在里面产生了喜、怒、哀、乐,各自的内相分已经是虚妄了,再从虚妄上面继续去虚妄地运作,所以最后就叫作“自己玩自己”,自己去玩自己所产生的内相分,这就是众生轮回三界而没有办法出离的实际相貌啊!
因此,还记得 弥勒菩萨所说的吗?“共显现之外所取,彼实同于能取识。”这一句话有更深的含义,不只是众生的内相分各有差异而不实在,外相分的本身也是虚妄不实的,并没有什么真实存在的外相分。有人会说:“不对啊!即使我们两个人看的不一样,但是至少我们看到的是同一个外相分啊!”弥勒菩萨一开始就说:“此中法相者,谓虚妄分别,现二及名言。实无而现故,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唯计故分别。”(《辨法法性论》)现在就更可以了解 菩萨更深的含义了,不论是外相分还是内相分,它们都是虚妄分别出来的,并没有一个实际的实质。外相分与内相分都是没有真实意义的,因为它们都只是众生错误的计量而分别出来的。到了这里,我们可以再用另一个角度来看,内相分虚妄无实有----这个叫作我空,然而外相分也是虚妄无实有----这是法空,到了这个地步“我、法俱空”,只剩下我们虚妄的计著而己。因此 弥勒菩萨说:“所取显现既非有,能取显现自非有,如是即能善成立,二取现而非为有。”(《辨法法性论》)既然我们所取的心是内相分,这不是真实而有,所以能取的心也就不是真实而有了,能够证悟这个道理,就实证了:虽然能取与所取都好像是真实的显现在生起,但是能取与所取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实法。弥勒菩萨接着说:“于彼非等引心中,所显无非自辨别;于彼等引行相中,亦唯定境之影相。”(《辨法法性论》)也就是说,我们所计著觉察的法,都只是自己去计着自己的内相分,不管是在现实的境界或者是我们以为的禅定的境界,都还是内相分。
所以我们下一个结论:从无始以来我们就不断地在轮回的大海中来来去去,我们所感知到的一切法好像是真的,一个又一个法好像是平等平等、理所当然地这样成立了、生起了、又异灭了。只是我们从来都不晓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的虚妄不真实,所以自无始以来等起而成立,此已善成立,二取全不成。
阿弥陀佛!
  
------《三乘菩提之学佛释疑二》 <第014-015集 什么是“法”(四、五)----内法与外法>  余正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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