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信箱
问一、(1)中阴身中的小五通是指哪小五通?请慈悲详细开示。
(2)第19期电子报的〈般若信箱〉中“问三”的解答中说:“未来世父母和合时有光明出现”,请问,此光明于何时出现?是父母交合时即出现?还是父母出现性高潮时出现?还是精子进入卵子时才出现?还是其它时才出现?
(3)中阴身投胎可以不受空间的限制,即可以从极遥远的某个星球,于一刹那间来到地球投胎,是这样的吗?
答:(1)所谓的小五通,是指漏尽通以外的五种神通,包括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中阴身有这五种神通,但是这五种神通,都是有限制的,主要的作用是让祂能够顺利的投生到下一世的色身(受精卵等)中,比不上修习禅定者所发起的五通,所以称之为小五通。这是有情众生在中阴身时的异熟果报,不是修来的。
(2)来世父母和合时的光明,是与父母平时的光明有所不同;这时会引生与他们有缘的中阴身有情看见光明,就直接来到现场,因为心中生起颠倒想,以为自己正在与父(或与母)和合,所以被当时境界所拘束而渐近产门、终于入胎。入胎后意识觉知心永灭而不再现前,来世是另一个全新的意识觉知心。这个光明是在交合之时即已开始显现,才可能会有中阴有情可以在父母和合时生起颠倒想的境界现前。
(3)经中没有明说有情可以自己往生到极遥远的星球投胎,但是阿含经典中有说到:假使此世界坏了,所有众生都将往生到他方世界,继续享受福报或继续在地狱中受苦。看来是可以往生到极遥远的星球去受生的。但是十万亿佛土之外的极乐世界,可能就太遥远而无法自己到达了。因为,往生到最近的另一个星云漩系,就已经是人类科技所无法想象的了,所以众生死后因为业力及往世因缘而生到别的星球,依阿含部的经典所说,是可能的;但是想要自己生到极乐,大约是不可能的,还是得靠 佛的加持与接引。
问二、(1)比如说有一人生前是精神病患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语言。此人死后在中阴身时,其精神病能否自然痊愈?此人在中阴身时能否正常投胎?
(2)人在正死位时,如来藏逐渐向中阴身转移。而中阴身投胎进入受精卵时,其如来藏的转移,是否也是逐渐转移的?还是一刹那即完成了转移?
(3)有天眼的人,能否看到死亡者中阴身渐渐生起的过程,及中阴身投胎的过程?
答:(1)所有的精神病患,在中阴阶段时都没有病可说的;因为他们已经离开这个有障碍的五色根了,在中阴阶段是依其因缘果报现前时的中阴身五色根而运行意识觉知心的;这时不一定再重新受生为人,要看他在世时所造的业是纯无记业、或是有记业而定;如果是有记业,又得看他的业是善业或是恶业?在中阴阶段,如来藏执行因果律时,从来不会考虑精神状态有没有问题,都会直接受报的。所有精神病的问题,从如来藏的立场来说,是不存在的。至于正常投胎,那就要看是如何解释正常的投胎。意识的精神状态适合痴痴呆呆的生活,就去投胎作愚痴类的有情,从如来藏来说,那也是正常的投胎,所以中阴阶段的投胎,没有所谓的正常或不正常可说,都由各人自造的善、恶、无记业的多寡,以及解脱智、实相智来决定的。
(2)如来藏在接触到卵子时就会迅速的进入其中,意识心当时就完全消灭无余了;下一世是依如来藏在母体中所造的五色根而出生的全新意识,所以不能与此世的意识连结,所以完全不知此世的任何事情,包括生活细节在内。如果母体没有排出成熟的卵子可供如来藏进入其中执持,就须再等待另一对有缘的父母和合才可能入胎。这些事相,在《瑜伽师地论》中有很详细的说明,您可以自行请阅了解。
(3)有天眼的人,可以看得见鬼道(俗称阴间)众生,也可以看得见天界有情;但是受到他的禅定境界高低限制:有欲界定的人所得天眼,只能看见欲界天;有二禅定境的人,只能看见二禅天以下的天人;依此类推,上界可以看见下界境界,下界不能看见上界境界。如果没有禅定的证量,而证得天眼,他只能看得见鬼道众生,那就是一般人所说的阴眼。有天眼的人一定可以看得见人死后中阴身生起的过程,如果看不见,就表示他所说的天眼通是假的,不是真的有天眼。
问三、(1)精子和卵子是众生吗?如果是众生,他们又怎么结合产生人呢?精子与卵子,在未形成受精卵之前,它们是由低等生命的如来藏执持还是由人的如来藏执持?
(2)精子被冷冻保藏,以后人工授精,还能发生正常功能。冷冻期有无如来藏持之?突然遇到雪崩,人被压死,然后发现某些细胞仍活著,此存活之细胞不需如来藏持之吗?
(3)手指不小心被切断一截,到医院又被接上了。在未接上之前,说明它还未死掉,若真完全死掉就接不上了,对此,如来藏持还是不持?若持,已离身体,岂不是如来藏分两处,变成可分割了?若不持,岂不马上坏死,怎么还能接上?(器官移植也是同样疑问。)
答:(1)精子和卵子都不是众生,只是如同细胞一样的具有各自不同的功能;精子是由男子的如来藏所执持,卵子则是由女子的如来藏所执持,直到形成受精卵时,才会有中阴身入胎。在受精卵位,仍然不是众生,直到有如来藏进入受精卵中持卵安住以后,才算是众生。而中阴身于入胎后随即消失,但中阴身的如来藏不灭,转而执持受精卵,使之继续成长为完整的色身。
(2)精子或卵子虽被冷冻保存,既然以后还可以作为人工授精之用,就表示仍有细胞的作用存在,但不必一定有如来藏执持,因为它已被如来藏排出而不执持了。人死之后,存活的器官,乃至细胞,只要还有生物细胞的作用,都可以被人继续使用。人类死亡后,在医学上说是已经死亡了,但这只是医学上的认定,实际上并没有真的死尽;真的死尽,是在如来藏完全离身之后,这时的细胞已不能再被使用了,如来藏的完全离身,快则八小时,慢则可能拖到一整天、乃至二天。所以雪崩被压死以后,只是已经正式进入死亡舍报的过程而无法再继续生存下来而已,但不表示他已完全死尽,所以在完全死尽之前,仍有完好的细胞、器官可以被人取下来移植给他人。
(3)如来藏并无形质,要如何说祂是在一处、二处?若以祂的作用来论处所,也不可说是一处、二处。虽然说祂的作用,大部分在五蕴中显示,所以有时候经论会说,如来藏在身内。《成唯识论》卷2说:“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变为器。”所以,如来藏除了执持有根身,也执持器世间──也就是山河大地,也会因为每一个人的善业、恶业而有增损,但却不能说如来藏分在色身与山河大地二处。祂还有其它的功能、作用,大到不可思议,如何能以作用处来计数?被切掉的手指或器官,既然还有作用,当然显示它的细胞功能还没损坏,但不必一定要有如来藏执持,这并不能表示如来藏因此而被切割成二处。因为如来藏的作用,本来就不限于身内,而被切掉的手指也不是立即就损坏原有的细胞功能性,所以不应以其离身而说如来藏分在二处,也不可因为如来藏在不同处生起作用而计数为二或三个如来藏。
问四、(1)平实居士在著作中说过:宣化上人因为错解第一义谛而落入鬼神道,成为大力鬼神。请问:说宣化上人落入鬼神道可有根据?我这里说的“根据”,非是问经典中的根据,而是问:是平实居士或他人用天眼看见宣化上人已落入鬼神道吗?
(2)平实居士在《心经密意》中说过,广钦老和尚曾多次托梦于一人,让其修无相念佛。请问,广钦老和尚现在何处?是在极乐世界吗?还是仍在人间?
(3)平实居士如今已是二地菩萨。请问,平实居士是否有轮宝?能否升至色究竟天听佛说法?
答:(1)宣化法师舍寿前,有种种不好的异相,其随侍及同住的出家弟子二众都知;也有冯冯居士据其天眼所见,以及宣化法师的弟子求助于他而被他纪录下来的事情叙述,发表在《天华月刊》中,请自行寻找《天华月刊》读之。此外,宣化法师的以前弟子,现在的正觉亲教师善藏法师的见道报告也曾提到,请直接连结到《正觉电子报》所连载之文。另外, 平实导师也曾在书中(或口头上)说过:宣化法师舍报后,曾连续三天示现给一位与他关系很深的师姊(这位师姊在宣化法师到美的初期,曾经为他解决了一千万元债务),这位师姊当时正在同修会中学法;她说明了宣化法师来见她的时候,容颜惨淡;她请教了亲教师以后,在宣化法师第四天又来示现时,就以修学正法功德为他回向,从此以后就没有再来了,似乎是获得回向的功德了。
(2)广老如今正在何处?这不需要我们来关心。求证出来他现在在哪里,也对自己的道业没有帮助,所以我们对这个问题,不必加以关心。我们只需信任佛、菩萨的安排:当人间确实需要一位菩萨来帮助学人时,自然就会有所安排。您的问题,就像是关心 马鸣、 无著、 玄奘……等菩萨现在到哪里去了?同样也是不需要去关心的,只要能在道业上获得进展就够了,这些事情,都由佛、菩萨去操心就好。
(3)感谢您为 平实导师策封为二地菩萨,但是 平实导师从来不曾说过他是几住位、几行位、几回向位、几地位的菩萨,不论是在书中或是口头上,都没有说过,不知您是从 平实导师的哪一本书里读来的?或是什么时候与地点亲自从 平实老师那里听来的?有什么人证或物证?
初地入地心到三地满心前的菩萨们,不一定有轮宝,这要看他们是戒慧直往或是戒定直往的不同而有差别,也跟三地满心前的菩萨们的异熟果报有关。您这个问题,早在二年多以前就有杨、蔡、莲……等人正式提出过质疑了, 平实老师都写在《灯影》书中,已经以大量文字很详细的在二年前就说明过了,请您直接去读《灯影》,就可以了解。这里的篇幅不够,不可能转登已经出版的大量文字来为您说明;即使能以这一期所有篇幅来转登,也只是把书中的文字加以重复而已,也浪费了已经读过《灯影》的人们宝贵的时间来重读,并没有意义,所以就省了!只能向您说:很抱歉!请您直接阅读《灯影》吧!
问五、吸毒的人,闭上眼睛会进入幻觉状态,据说是“想啥来啥”,想开飞机即刻进入蓝天开飞机,想吃好东西即刻可以吃到好东西,想美女即刻可来美女。从道种智上说,为什么会出现极为逼真的境界?另外,毒品是如何熏习八个识而使吸毒者上瘾?
答:我们没有吸过毒品,不知道其中的境界;但若真的像您所说的这样,那应该只是如同观想一样的道理:观想日轮、琉璃地、宝莲花座、……、 观世音、 阿弥陀佛等,应是同样的道理。这就如同梦里的六尘相分一样,都是从如来藏中生出来的;如来藏会配合意根的需要而出生这些相分,意根则被意识所引导而出现了这种思心所,因此而有如来藏出生了观想境界中的六尘相分。吸毒者应该可以藉毒品来达到他所想要的幻想中的快乐触觉境界,如同密宗以一生的时间努力修观想,而在观想境界中出现了淫乐的境界触,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毒品可以使他们不必像藏密喇嘛一样努力付出“修行”的辛苦,就达到幻想的结果。
毒品熏习成瘾的原理,和美色、美食、名利、权势……等等世间法,使人贪著的原理,其实是一样的。但您所问的,有一点问题,应该说“只有第八识能够受熏,而不是八个识都能受熏”。其余的七个识(七转识),都只是能熏。七转识在接触境界时,产生了苦乐受,末那识对苦乐受产生了执著性,这种执著性便一点一滴的熏习至第八识中的七识种子里,后来的七识种子现行时,就会更加的贪著而无法自己控制了,这就称为上瘾、毒瘾。因此,熏习都是透过不断的执取,导致越来越深入,方能产生后来重大的改变。会染上毒瘾的人,一定是贪染很重的人,吸食毒品只是诱发贪染的导火线而已。如果他的贪染不重,偶而吸食一次,又有正知见而立即断除这个贪爱,就不致于因此上瘾。但是,欲界的有情,本来就是因为贪染重才出生在欲界,对五欲的免疫性很低,所以对于能够产生强烈苦乐受的毒品,仍然应该避免为了好奇心的满足而去尝试。
问六、多年前某夜入睡后,色身一处皮层微微跳动,随即见到床上睡觉的色身,接著,原来微动处便剧烈跳动,顷刻直线上冲,有层次感,速度之快难以形容,瞬间就到了一片光明,其间无边,光明莫名,却无一景一物,一念忧虑回程,立即醒来。几天之后午休时,如前述经验再度重演,正当直线上冲之际,一念观世音菩萨慈悲保佑,立即醒来。但请善知识慈悲开示此现象!
答:您这个境界,类似 导师在很早以前说过的定中现象:“心不断的向无边的虚空扩散出去,心量无边的广大。”但这只是定境中的意识心境界。此外,练气的人常常会有皮下气动,并且会循著气脉经络而游走全身,这也是气动的现象。您的经验,是因为觉知心安静下来以后,与往世曾经修过的定境相应了,所以偶然出现了;以后只要遇到心静时,就会断断续续的再出现。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当先放下,先在法上用功才对。等到悟了以后,想再深入这种境界时,因为有见地知道如何应对,就不会有后遗症了。
问七、(1)请问正觉同修会对不邪淫戒的看法及定义为何?若犯了邪淫戒其果报又为何?以现今的观点来看,婚前性行为是否算犯戒呢?又受菩萨戒和五戒者,可否在婚前有性行为呢?
(2)受菩萨戒和五戒者,在夫妻行房时,可否行口交、及被对方口交?因为夫妻双方修行层次不同,若仍有一方还是看重普通男女夫妻的爱欲,这样做是否犯戒?毕竟维系夫妻关系里,性仍然是重要的一部分,也会间接影响感情的。
答:(1)《大智度论》卷13说:“邪淫者,若女人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子、世间法、王法守护,若犯者是名邪淫。若有虽不守护,以法为守。云何法守?一切出家女人,在家受一日戒〔指八关斋戒而言〕,是名法守。若以力,若以财,若诳诱,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如是种种,乃至以华鬘与淫女为要,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如是种种不作,名为不邪淫。”以上,是 龙树菩萨对邪淫的解说。不过,同样是邪淫,还是有轻重不同的。如《优婆塞戒经》卷6说:“唯三天下有邪淫罪,欝单曰无。”因为北欝单曰的人没有家庭制度,随遇之人,只要双方合意,可以随时淫合,又因为没有人受不淫戒,所以没有犯邪淫的问题。但是,北欝单曰的人,其实也可能犯有娠(怀孕时的性行为)、非道(口交和肛交)的邪淫,经典说北欝单曰没有邪淫的现象,显然是指他们所有人都没有婚姻关系与系属,所以就没有重大的邪淫罪可言。《优婆塞戒经》卷6又说:“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这是依南瞻部州的人类环境来判别轻重的标准。
我们对佛教教义有很深入的“研究”与亲证,应该被大陆政府依照新订的宗教法规第二十九条所保护,是完全合乎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但是大陆某些地方政府可能认定我们是境外、外国,所以就不肯依法保护我们的“研究”与亲证的成果,也不肯让我们将“研究”成果奉献与大陆同胞、共得利益,不肯保护大陆同胞获得这些“研究”与亲证成果的权利。
此外,该法规中也在第十二条规定必须“按照教义、教规进行”,但是佛教的教义并没有双身法的师徒交合乱伦的邪法,也没有男性师父与许多女性徒弟们轮座杂交的邪淫教义;那些都是藏密外道的天竺祖师们从外道法中吸收过来,再假藉佛教名义而在千余年前编造出来的邪经密续所说的,然后才传到西藏而广传到中原来的,那些根本就不合乎佛教的教义与教规;因为佛教的教义是教人远离邪淫的,是教人遵守戒律而不许违犯邪淫罪的。但是藏密上师喇嘛们却是公然的传授邪淫的双身法,而且藏密的教义自始至终都是专门在双身法上面修练、用心的。这种不符合佛教教义的邪淫外道法,这种原始而且是低级宗教教义的弘扬,却是被大陆新订的宗教法规所承认与保护的,而我们“破斥原始低级冒充佛教教义”的正法书籍,却被大陆福建海关退回而“不许进口”了。像这样的宗教法规,究竟是订来保护邪教、保护不符教义的藏密邪法呢?还是订来保护纯正的佛教教义呢?究竟是用来保护违背佛教教义的省佛协中掌权的藏密喇嘛与错悟的大法师们呢?还是用来保护完全符合佛教义义的正法的弘传者呢?我们对这些问题,确实是想不通的。
维护与异教之间的和谐,我们可以认同;维护各教内部的和谐,我们一样很认同;但是,维护和谐,不应该冠于教义纯正的维护之上,不应该冠于教内的教义辨正之上,也不应该冠于教义辨正的学术自由之上,应该只用在人身攻击的限制上面。但现在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大陆的某些大法师与藏密喇嘛们,专门对 平实老师作人身攻击,大力谩骂为邪魔外道,却一直都不肯提出“平实老师是邪魔外道”的证据来;可是 平实老师把藏密的法义完全不符佛教教义的事实证据与理论,把藏密为何是外道的理由全部提出来了,都写在《狂密与真密》四本书中,以五十六万字的大量篇幅加以极为详细的举例及辨正,说得清清楚楚,也公开的将全书登在网站上面,大家都可以随时阅读和讨论辨正;反观藏密喇嘛们,却都无法证实他们的教义符合佛教教义的理论与根据,以后也将如同现在一样无法提出合理的辨正。
大陆某些表示已经开悟的显教大法师们也一样,他们在谩骂、指控 平实老师为外道之后,却都无法在 平实老师的五十本书中举证是邪魔外道,但是 平实老师却证明他们都是落在常见外道见解中,与佛教教义所说的开悟完全不符。我们一向只作教义上的辨正,而不作人身攻击;可是大陆各省在佛协中掌权的某些大法师与喇嘛们,却不愿出书来作教义上的法义辨正,而一直在向 平实老师作人身攻击,所以他们才是破坏宗教内部和谐的人,可是他们却至今都仍然受到大陆地方政府的官方保护。然而被作了不实的人身攻击,被诬赖为破坏和谐的 平实老师,却是被大陆某些地方政府抵制的人。所以我们去大陆利益同胞们的时机,显然是还没有成熟的。
这其实是很不合理的奇怪现象,真的无可奈何;我们不是不想救护大陆学佛的同胞们,而是因为大陆现在还没有“批判的佛教”的开放思想,也仍没有宗教上的学术自由可言;如果落实了宗教上的学术自由、法义辨正自由,就一定不会有这种是非颠倒的现象存在。这个事实真相,在十几年来的台湾就可以看得见了。台湾的宗教界、学术界的充分自由化,使得法义的辨正与学术论著的出版,都完全不受干预;我们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继续把佛教的正确教义加以宣扬,也才有可能把混进佛教中的外道法从佛教的教义中驱逐出去。这在大陆沿海地区,可能还要再等十五年才能实现,我们希望能提早十年出现。
而且大陆的佛教界仍然被普遍存在的藏密喇嘛和各省错悟的大法师们所掌控,想要期待他们放弃自身现实的、既有的世俗利益,而向政府提出对宗教法规正确修正的建议,让大陆的佛教界拥有充分的教义辨正自由,在眼前看来是没有机会的。除非所有佛教信众都认清事实了,有志一同的不再捐输钱财给他们,也离开了他们而不再拥护他们,让他们的势力完全消退,发挥不了丝毫的影响力,他们才会改变的;否则,想要拥有充分的宗教学术讨论与法义辨正的自由,就会像是与虎谋皮一样的永无实现的时候。
另外,大陆某些地方政府,往往把台湾佛教界视同 境外地区 佛法,不认同台湾佛法也是中国地区的佛法,所以对台湾前往大陆弘法的法师与居士,会加以排斥。我们虽然还没有到大陆去弘法,但是我们常常遇到的事情是:我们花费许多金钱印出来,并且花费庞大邮费而寄赠给大陆同胞的书籍,常常被视为 境外佛法 ,而被大陆厦门海关盖上“不许进口”的图章,强制退回或加以没收。所以目前的情况,仍不是我们前往大陆地区弘法的适当时机。我们并不强求,但一定会继续观察;当时机适合时,我们才有可能前往大陆地区弘法,请您再耐心的等候吧!也在这里谢谢您寄来大陆最新版的宗教法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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