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菩提道次第论》之平议
《广论》447 页说:
如六十正理论云:“缘生即无生,胜见真实说。”其释中云:“若见缘起诸法自性皆不可得,以依缘生者,即如影像,无性生故。若谓既依缘生岂非是生,云何说彼无生,若云无生则不应说是依缘生,故此非理互相违故。噫唏呜呼无心无耳,亦相攻难,此实令我极为难处。若时我说依缘生法,即如影像自性无生,尔时岂有可攻难处。”
其实宗喀巴根本不能了解圣 龙树菩萨之《六十颂如理论》所说论意:“当知法无常,从缘生故现,缘生亦无生,此最上实语。”此是说蕴处界诸法无常生灭,是依于阿赖耶识的四缘性所显现的法,从缘所生蕴处界诸法本归属于阿赖耶识所有,而阿赖耶识从无始以来即是无生,故说蕴处界诸法亦是无生,蕴处界诸法功能体性亦是阿赖耶识所拥有的种子功能体性的缘故。如是佛菩萨诸经大论一再的宣说,只有阿赖耶识无始以来即无生,诸法说为无生必须摄归于阿赖耶识才能说为无生。诸法若不依四缘说无生就不能说为无生,而且无生也不是无自性生,如前已破之。
再以月称《六十正理论释》所举的见镜中影像为例,影像的生起必有明镜、人物、眼根等等色法,及眼识、意识、末那识等等心法。此诸多色法及心法皆是不自在的法,以诸法为缘生出影像,而此诸多众缘也都是阿赖耶识无明种、业种、法种直接、间接乃至展转所生,种子有功能、有变异、有作用,所生的诸缘亦有功能作用,如明镜有反射光的功能……,乃至末那识有决定作主的功能性等等。以阿赖耶识为因,以众多他缘为缘,生出影像并且现见影像的存在,若弃除明镜等他缘之一,缘不具足即不见影像。故说众多他缘依于阿赖耶识而说有生灭,显示出影像乃因缘和合的结果,并非众缘中某一法单独常恒不灭的自体性;但是依于现象界来说皆有其功能、有变异、有作用,故而有影像生出。并不是如宗喀巴否定阿赖耶识而说:“影像是缘生,缘生即是无生,无生即是无自性生。”影像是缘生没错,但是缘生的法生灭无常,不能说无始以来即是无生,所以缘生不是无生。
又无自性是缘生法的现象,现象虚幻不实不能生法,所以无自性不能生法,所以诸法不能说为无自性生。只有阿赖耶识含藏诸法种子,有自性、有变异、有作用能生万法,故说阿赖耶识能生诸法。又阿赖耶识本来无生,又有自体性,仅能从阿赖耶识具三性三无性藉众缘生万法的胜义说无自性生即是无生,除此之外,所说皆是戏论。
月称论师说:“噫唏呜呼无心无耳,亦相攻难,此实令我极为难处。若时我说依缘生法,即如影像自性无生,尔时岂有可攻难处。”宗喀巴也不必跟著月称论师噫唏!呜呼!咳声叹气了,要叹气者是我们这些有心学佛的人才是,世间怎么会有如月称、宗喀巴等应成派诸恶人,一再否认《契经》所说有阿赖耶识,一再以邪法欺瞒众生,引众生入邪见深坑,噫唏!呜呼!哀哉!
第六目 《广论》破有事无事俱非四句
《广论》448~449 页说:
若谓中观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无二俱二非四句无不摄法,故以正理能破一切。此如前说事有二种,若以自性所成之事,随于二谛许何谛有皆当破除,能作用事于名言中非能破除。又无事中,若于无为许由自性所成无事,如此无事亦当破除,如是之有事无事二俱当破,有自性之俱非亦当破除。故一切破四句之理,皆当如是知。若未能加如此简别而破四句,破除有事及无事时,作是破云:“俱非彼二。”次又破云:“亦非非二。”是自许相违。虽知如是而云无过,强抵赖者,我等不与疯狂共诤。
宗喀巴说:“事有二种:一是有事,自性所成的事要破除,无自性有作用于名言中不能破;一是无事,有自性无为所成的无事亦当破除。”也就是说:“有自性的有事、无事、非有事非无事,悉皆应当破除。”然而此话差矣!
如上《广论》文中,若套用改为宗喀巴所用语法逻辑的话,谓:“若为圣龙树、提婆菩萨中观诸教典中,不须破一切事,或不须破自性有无二俱二非四句无不摄法,故以正理不须破一切。”因为诸法的有事、无事、或俱有事无事、或不俱有事无事,四句皆依阿赖耶识而说,诸法离四句诸法即不可得。
《楞伽经》卷4 中说:
大慧!观察觉者,谓若觉性自性相,选择离四句不可得,是名观察觉。大慧!彼四句者谓离一异、俱不俱、有无非有非无、常无常,是名四句。大慧!此四句离,是名一切法。大慧!此四句观察一切法,应当修学。
语译如下:
“大慧!观察觉就是观察觉照的智慧,若能观察诸法的性自性法相,而生起觉照的智慧,就了知诸法假若离开四句即不可得,这就是观察觉照的智慧。四句是诸法离一异不可得、离俱不俱不可得、离有无非有非无不可得、离常无常不可得,是名四句。大慧!如上四句离,函盖一切法。证悟菩萨应以四句观察一切法,此四句应当修学。”
《楞伽经》说要观察诸法的性自性法相,诸法的性自性法相乃是阿赖耶识体性的一部分,因此诸法之性自性法相,是依阿赖耶识来作正理观察,而生起觉照的智慧,才知道诸法不能离开四句。又诸法由阿赖耶识所生是依他起法说为无自性,又诸法由于世俗的遍计执说各有其自性,所以又说诸法有其自性;因此诸法有或无自性是诸法一体的两面,不能离阿赖耶识单说诸法有自性或无自性。宗喀巴所说要破除诸法有自性,应是要破除遍计执性而不是法的功能自性,若要破除诸法缘起的功能差别自性,则等同要破除诸法无自性,如是,套其自说云:“虽知如是而云无过,强抵赖者,我等不与疯狂共诤。”但是实质上却有所不同,因为宗喀巴等六识论者将正法广作邪解,菩萨们为了佛弟子的法身慧命与正法的安危故,必定要与彼等执六识论之疯狂者诤到底,不能有假慈悲的乡愿心态,不能当滥好人,否则无辜众生法身慧命将受害无有穷尽,如此怎能对得起 世尊祂老人家呢?
再说宗喀巴要破除诸法有自性之有事、无事、俱有、俱非四句,破了则一切法不可得。如何说呢?因一切法于现象界是有事,不能说无事。然而一切法是由阿赖耶识直接或间接、展转生出,所生法没有自体性,离七识即无有一切法,七识灭一切法即灭,故说一切法是无事。又依于因缘来说,五蕴诸法不是本来即有,是从阿赖耶识而生,出生之后才有,但终归会消灭,灭后即是无法,故说非有事;然而众生无始来因为无明的缘故,不断流转生死,生生世世阿赖耶识不断地生出五蕴诸法,故说非无事。而五蕴诸法被出生是有事,生灭期间皆不离自心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本体却无有五蕴诸事,故说为有无事;因此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悉皆依于阿赖耶识而说,离阿赖耶识不能说有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又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函盖中道实相一切法,离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则无中道实相可说,一切法皆属戏论而不可得,故此“四句离”不能破,破则无法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