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之后应当如法而住
【“善男子!有人若欲施时,供养三宝时,若坐禅时,若修善时,若读经时,供养父母时,当先立制:‘我若不作,要自克罚。’是人福德日夜增长,如恒河流。如是五戒有五种果:一者无作果、二者报果、三者余果、四者作果、五者解脱果。若有具足受持五戒,当知是人得是五果。若优婆塞常能出至寺庙僧坊,到已亲近诸比丘等;既亲近已,咨问法味;既问法已,当至心听;听已受持忆念不忘,能分别义;分别义已,转化众生,是名优婆塞自利利他。若优婆塞不能习学如是所说,轻慢比丘,为求过失而往听法,无信敬心;奉事外道,见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诸宿,是优婆塞不名坚固如法住也。若优婆塞虽不自作五恶之业,教人作者,是优婆塞非如法住也。”】——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第二十二
语译:受戒之后应当如法而住,怎么样才是受戒者如法而住?
“善男子!有人若欲施时,供养三宝时,若坐禅时,若修善时,若读经时,供养父母时,当先立制:‘我若不作,要自克罚。’是人福德日夜增长,如恒河流。
佛说:“如果有人想要布施时,或者在供养三宝时,或者坐禅时、修行种种善法时、读经时、供养父母时,都应该先对自己建立一个要约:‘这一些戒法上的善事,如果我不遵守实行,就一定要处罚自己。’”处罚自己的事情,诸位从小到现在都做过,往往有人说:“我如果没有好好做某件事,就处罚自己一顿饭不可以吃。”或者处罚打自己几个巴掌,或者说狠狠地骂自己几句话。这个诸位都做过,同样的,“如果受持戒律的事没有做好,就要处罚自己。”这个要约,要在布施时、供养三宝等时节之前先立定下来。如果有人这样对自己约定:“我如果没有定期的供养三宝,忘记了,就要处罚自己在事后补作加倍的供养。”这样约定以后,自己就依照约定去做,就会谨记在心,因为如果没有好好地做,将会损失一倍。这样想一想就不会忘记了!同样的道理:“我如果违戒了,就得要加倍供养父母财物,就这么处罚自己。”这样处罚下来,算一算真是划不来,我还是好好的受持戒律、正常的供养父母。这样就一定会好好受持戒律,善法就可以积聚成就。因此 佛说:“这个人如果能这样约定自己,他的福德将会日夜增长。”白天也增长,晚上也增长,“就好像恒河的流水一样源源不断的增长。”
如是五戒有五种果:一者无作果、二者报果、三者余果、四者作果、五者解脱果。若有具足受持五戒,当知是人得是五果。
就像这个道理,五戒有五种果报:第一是无作果;前面讲过无作戒,未来世没有受戒也照样可以不犯性罪,不堕恶道,这就是无作果。第二、报果,报果就是正报;持五戒者未来世一定可以保住人身,这就是报果;不持五戒而杀盗淫妄,一天到晚醉醺醺的,舍寿后就会堕落三恶道;但是受持五戒不犯,一定可以保住人身。第三是余果,余果是说,持五戒的人保住人身,未来世在人间不会有横逆之灾,这就是余报;日子可以过得很平安,心安理得。第四、作果,作果是说,持五戒以后,大家知道他是持五戒的人,不会害人;因为戒的行为,使身口意的清净造作,导致作果的成就。所以大众都会相信他,知道他不会骗人,因为他已经持五戒了,这就是作果,是由身口意行造作出来的果报。第五、未来世乃至这一世得解脱果;五戒若能好好的受持,就表示对于自我得失根本不在意,他在意的是:众生有没有因为我持五戒而得到利益?这样无我无私的人,怎么可能不得到解脱果呢?因为我与我所都不存在了,心心念念想的都是众生,因为持五戒而施予众生无畏,因此有这五果。如果有人能具足受持五戒不犯,我们就知道他一定会快速的得到这五果。
若优婆塞常能出至寺庙僧坊,到已亲近诸比丘等;既亲近已,咨问法味;既问法已,当至心听;听已受持忆念不忘,能分别义;分别义已,转化众生,是名优婆塞自利利他。若优婆塞不能习学如是所说,轻慢比丘,为求过失而往听法,无信敬心;奉事外道,见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诸宿,是优婆塞不名坚固如法住也。若优婆塞虽不自作五恶之业,教人作者,是优婆塞非如法住也。
如果在家居士们能常常外出而去到寺庙或者僧宝所居住的处所,亲近诸比丘等,并且咨问法味:“如何是解脱之道?如何是佛菩提道?如何是菩提、涅槃?”要这样咨问法味。问法以后,僧宝开示了,就得要以至诚心听受;听受以后要记持住,不可忘掉;并且还要自己能加以分别,也就是加以思惟、整理。思惟、整理好了以后,还要转过来度化众生同样的供养三宝、护持正法、学习正法,这样的优婆塞就是能自利利他的佛弟子。如果优婆塞不能这样熏习修学,并且还轻慢于比丘众,甚至有人心态更不好,是为了寻求某某比丘的过失而去听法,然后到处去宣扬那位比丘的过失,他就是对三宝没有信敬心的人。我们到任何道场去,都是为了听法学法,虽然今天你们有正知见了,去到别的道场听法时,不会故意起一个心念:“我故意去听大法师说法,若是正巧听到讲错法了,回来以后就写文章破斥他。”所以不是为了求过失而往听法,这就是对三宝有信敬心的人。我们不要存着找碴的心态去听法,也不必为了破斥人家道场而去听法。
优婆塞如果奉事外道:以外道为他所皈依的对象,是奉事而不只是供养。供养与奉事不一样,这两者要分清楚。供养是对家中父母、亲属乃至不相识的人都可以供养,但奉事则是以其为我们皈依的对象,也就是奉以为师而侍奉之。如果是奉事外道,又因为看见外道在世间法上的有为功德,就深信外道所奉事的日月天子、五星、诸宿(诸宿就是二十八宿),以这些天神、灾星作为皈依的对象,这位优婆塞就不能称为坚固的如法住,就是说他的三皈依戒没有具足,心仍然犹豫不定,不能坚固的如法安住于佛法中。
如果优婆塞自己不去做五恶之业(就是自己不毁破不杀盗淫妄酗酒等五戒),但是却教别人去做,那么这位优婆塞虽然没有破戒,但已经不是如法住了。换句话说,受了三皈依及五戒而成为优婆塞了,就必须要有菩萨的威仪;自己不能做、不愿做的事情,就不应该教别人去做。如果教别人去做,就不是如法而住。
【“若优婆塞先取他物,许为了事,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典知官津、税卖估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违官、私制,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自不作恶,不教他作,心不念恶,名如法住。若优婆塞因客烦恼所起之罪,作已不生惭愧悔心,非如法住。若优婆塞为身命故作诸恶事,非如法住。若优婆塞虽得人身,行于非法,不名为人。若得信心,能作福德,善修正念;观一切法皆是无常、无我我所;于一切法心无取着,见一切法不得自在,生灭苦空无有寂静;人身难得,虽得人身难具诸根,虽具诸根难得正见,虽具正见难得信心,虽得信心难遇善友,虽遇善友难闻正法,虽闻正法难得受持;能如是观,是名人身。若人能观欲界无常,乃至非想非非想处皆悉无常,以是因缘,不求三恶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如是观已,见三不坚;以不坚身易于坚身,礼拜供养,来迎去送,自手施与,亲执福事,是名以不坚身易于坚身;以不坚财易于坚财,能自食用亦以布施,供给病瘦行路之人,供养沙门、婆罗门等贫穷下贱,是名以不坚财易于坚财;以不坚命易于坚命,修于六念、慈悲喜舍,证四真谛;善能观察生老病死,明信善恶业之果报;定知恩爱当有别离,一切众生不得自在;未得圣道,生死力大;一切世乐,常与苦俱,虽复受之心不染着,犹如寒月求火自暖,虽复为之终不作恶;修忍二施以润众生,深观苦乐其性平等;凡所发言,言则柔软,善化众生令如法住,远离恶友心无放逸;饮酒博弈射猎之事,悉不为之;是名以不坚之命,易于坚命。”】——恭录自《菩萨优婆塞戒经》〈五戒品〉
语译:我们学佛以后得要时时检点自己的身口意行。 佛在这里交代大家一些细节,希望大家都能检点,心地就会更清净,在菩提道上就可以往前再推进一大步。这些看起来好像很啰唆,也许有人会这样说:“佛世尊说法,干嘛讲得这么啰啰唆唆的?”但是既然讲戒律,而这些微细相也很重要,所以 世尊不厌其烦的为我们细说了这些戒相,其实都是我们想要迅速超越一大无量数劫时应该用心的地方,要让自己习惯于 佛所交代的清净境界相。
若优婆塞先取他物,许为了事,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佛说:“如果有优婆塞先从别人那里取了财物,然后才允许为别人完成某一件事,他就是不如法住。”还没有完工就先收款,这叫作不如法住。所以不可以“先取他物,许为了事”,许就是允许,先取钱财而允诺为别人把一件事情完成。应该照规矩:事情办好了再收钱。当然可以先收取部分订金。
若优婆塞典知官津、税卖估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如果优婆塞“典知官津”,就是在官府中任职而主办钱财税务等事,有些事情应该注意到。以前课税的官吏常有一种现象:你应该缴二十万的税,他却先把你灌水,说你要缴一百万,然后让你来谈条件,说你要送他二十万元,他就让你只缴二十万税款。这十几年来可能比较少了,在三十年前是很平常的事,这就是违官、私制。
有时因为当事人没有钱缴税,税官就从当事人家中拿一样较有价值的物品去拍卖抵税,这个叫作税卖估物;古时这样的做法是不好的,因为古时人们很穷,把他家里的物品拿来卖了,他可能就没办法生活了!因为那都是基本生活的用物,情况与现在不一样。现在一方面法律有规定,而且有法律的程序,必须取得执行名义才可以拍卖,那是依法执行的,情况又不一样了。以前往往是鱼肉乡民,也是很常见的事;身为菩萨优婆塞,还这样做,叫作非如法住;换句话说,他已失掉了慈悲心。
若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是优婆塞非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计价治病、治已卖物”,也是不如法住。在古时,菩萨帮人治病都是义务的,现在为人治病必须先有医师执照,否则就是违法的密医;现在纵使没有收诊断金,国税局照样要跟你扣税的。古时的医师治病,是诊断处方之后奉上诊断金,因此没有先计价再治病的;往往因为病患是穷人而免费诊治的。除非很有名的医师,才会公开声明:“我出门诊病至少要一锭银,否则不出门。”除非是那种名医,所以一般都没有计价治病的,现在仍有这种人。也常常有人举办义诊,可是义诊后就卖贵药或物品,诊断处方完了就推荐:“我这里有某某药,很有效。”这叫治已卖物,菩萨这样做,也叫作非如法住。
若优婆塞违官、私制,非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违官和私制,那也是不如法住。违官就是违背官府规定、法律规定。譬如现代为人治病得要有医师执照,否则可别开药方,不然就违反了医师法,这叫作违官。私制,譬如官家规定挂号费一百五十元,他却私下规定:“我这里挂号就是要一千元。”额外超收费用,就是私制。别的行业也一样,若是违官及私制,都是不如法住。也就是说,你要合乎社会上的规矩,不能自己乱制定。
若优婆塞自不作恶,不教他作,心不念恶,名如法住。
如果菩萨优婆塞自己不做恶事,也不教他人做恶事,并且心中不想恶事,想的都是如何利益别人,这就是如法住。
若优婆塞因客烦恼所起之罪,作已不生惭愧悔心,非如法住。
优婆塞如果是因为客烦恼所产生的罪,做了以后不生惭愧之心,也不忏悔,这就是非如法住。什么是客烦恼?为什么烦恼还要加个客字?因为在佛法中,烦恼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解脱道中的两个烦恼,就是见惑和思惑,就是我见与我执,这是两个烦恼。第三个烦恼叫做上烦恼,也叫做无始无明;但这个无始无明虽然只有一个,它很深细、很广泛,所以又称为尘沙烦恼。除了这三个烦恼以外的烦恼,都叫作客烦恼,因为都是在我们自身烦恼以外的来来去去犹如客人一样的烦恼,所以叫作客烦恼。常住不离的烦恼就是刚刚讲的见惑、思惑、无始无明的上烦恼──尘沙惑;其余的贪财物、贪名声、贪权力等,这些都是主要烦恼(见、思惑)以外的、属于自我所有的身外法,是在我们心中来来去去而不是常住不断的烦恼,所以叫做客烦恼。换句话说,追求世间的财物、名利和享受,因此而生起了烦恼,去做不利别人的事,就叫做客烦恼;因为客烦恼而引起的罪,往往是不利别人的。如果是因客烦恼而利益众生,那不叫烦恼,所以只有贪着五欲而生的烦恼才是客烦恼。由于客烦恼所引起的罪,做了以后不生起惭愧心,就是不如法住。
若优婆塞为身命故作诸恶事,非如法住。
如果优婆塞为了身命的缘故,譬如受威胁:“你如果不去诽谤某一个人,我就要把你杀掉。”在身命受威胁的情况下,去做了恶事,也叫作非如法住。换句话说,如果是不如法的事情,有人以性命来要挟,我们也不应该接受。假使有人来要求我诽谤广钦老和尚,我不会接受,如果他威胁说:“你若不把他写成没有悟的人,我就杀掉你。”我会当场答应他,但事后写出来时反而赞叹他无师自悟。我们要有智慧,思索一下、衡量一下:诽谤贤圣,不是只有一世的果报,那是未来很多世在地狱受苦的,以后再回到人间是要等很多劫的。再想想看:地狱的一天,我们是这里多久?不说阿鼻地狱,光是第一层地狱,时间就够长了。然后,经过很久的痛苦而离开了地狱,还要到饿鬼道去,饿鬼道的时间也比我们人间长。饿鬼道的苦受完了,还要当畜生,任人宰杀或支配,然后回到人间时,前五百世盲聋喑哑,成为残障者,根本与佛法无缘。如果不接受无理要求而被对方杀害了,不过这一世头落地,就没事了!若是诽谤贤圣,下堕以后可就不得了。所以,要命一条,要我故意诽谤贤圣,门儿都没有!菩萨一定要这样做,不应该为身命去造作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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