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佛法对杀人的定义
这一集我们将为大家介绍“杀戒之释疑”,我们也将针对几个疑问来解释。
 
首先,假使有人这么说:“众生的色身是无记法,因为众生的色身本身无关善恶;会有善恶是因为有觉知心才会有善恶,以及因为思量作主的意根心才会有善恶,众生的色身本身并没有善恶性可说,所以是无记性的;同理,众生的命根本身也是无记性,命根并不造善恶业。既然命根和色身都是无记性,为什么说杀了众生的色身使他的命根毁坏而会得到杀罪呢?”也就是说:【色是无记,命亦无记;如是无记,云何杀已而得杀罪?】(《优婆塞戒经》卷6)假使有人提出这样的质疑,佛说:“他的说法不对,为什么呢?因为色身和命根虽然都是无记,但是色身和命根却是心运用的工具,如果坏了色身跟命根,就能遮止未来的善恶心生起;由于这个缘故,杀害了众生的色身、毁坏命根就得到了杀罪。”所以不能因为色身是无记、命根也是无记,就认为把众生杀害了,不得杀罪。这个道理是不能成立的。
 
“如果国王下令杀人,旁边侍奉他的大臣们欢喜赞叹说:‘杀得好啊!’那么国王跟大臣们的罪是没有差别的。”也就是说:【若王敕杀,侍臣称善,是王与臣罪无差别。】(《优婆塞戒经》卷6)因为那些大臣们有杀心,既然口中称善;也就是说,公然说国王下令杀得好,那就是有杀心,与国王一样要杀死某人。所以赞叹杀的人跟下令杀的人,罪就没有差别了。这是我们要留意的。“杀业如此,狩猎众生的时候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猎人遇到一只动物,那只动物即将要死了,剩下最后一丝丝的命;也就是说,剩下最后的一念仍然存在,觉知心还没有断灭,猎人恐怕它又醒过来逃走,所以就下刀杀死这只动物,那就得到杀罪了。”因为它还没死。当然,死还有探究的地方,并不是说它心跳、呼吸停止就叫作死,这时还不到正死位,因为这里说的未死是说“其命余残,有一念在”。人刚死的时候觉知心还没有断,心跳、呼吸虽然都停了,但觉知心还在。如果猎人以为那只动物只是闷绝,认为这时候应该下手杀害那只动物,免得它万一醒过来又跑走了;假使这只动物能听懂人的语言,它就知道猎人正要杀它,因为息脉俱断以后不久的时间内,觉知心还在,还能听声;并不是息脉停了以后,就是真正的死亡。
 
所以这时候觉知心还在,觉知心如果还在,就有可能复活;所以有人息脉停了以后,医生就宣布他死亡;因为西医常常会把众生物化了,他们认为呼吸、心跳停了就是死了,就不再当作是活人了!我们佛法不是这样看待的:呼吸、心跳停了,意识、意根都还暂时存在,只是不能对生人反应罢了!觉知心只要还在,他随时都有可能复活;所以有人说某人死了又复活,其实往往不是真的死,只是很深的接近死亡的闷绝。所以如果有人呼吸、心跳停了,医师要帮他做器官移植,手术刀下手就直接割除他的器官,其实这种行为仍然是杀人;因为“其命余残有一念在”,意思是说当事人还没有真正死亡,觉知心仍然在领受痛触,只是不能表示他心中的感受而已。如果这时候下刀杀了,下刀的人就是得到杀罪了。如果觉知心已经断了、不存在了,也就是说“若命已尽”,那就确定他的意根会决定离开,所以舍寿前的觉知心才会断灭,这时候才可以说已经没有剩余的一念存在,这时候才算是进入正死位了,才叫作真正的死。正死位是从觉知心不再生起的这个时候开始算起,所以佛法的正死位,指的是觉知心开始断灭的时候;所以息脉断了以后如果还有觉知心的念头存在,就还没有进入正死位。如果息脉断了以后,觉知心也断了,也就是“无任何念存在了,这时候下刀杀了仍然不得杀罪。”因为亡者的觉知心已经全灭了而不会觉得痛了,这时候已经是尸体而不是有情了。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另一种状况:“假使有人先生起作意计划要把某人打死,可是正在下手的时候,拳头还没有打到身体,在前一刹那,被打者已经命终,觉知心已经不在了,这时候打者不得杀罪。”也就是说:【若先作意,规欲挝打,然下手时彼便命终,不得杀罪。】(《优婆塞戒经》卷6)因为死者觉知心断灭在前,也就是说,舍寿在前而打击在后。就像法律一样,人已经死了才加以刀杀,叫作毁尸而不是杀人。但是法律对于死的定义跟佛法中的定义是不一样的。佛法认为:觉知心还在,这时候下刀而杀,就叫作杀人;觉知心不在了,这时候下刀而杀,就叫作毁坏尸体,不叫作杀人。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二)》  <第096集 杀戒之释疑>  周正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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