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邪淫的三件事
我们接着要来说明所谓邪淫的根本、方便、成已这三件事情。邪淫的根本罪,在《优婆塞戒经》里面这么说:【若是妇女系属他人,起于他想,若以疑心作非梵行,是名根本。】(《优婆塞戒经》卷六)这个意思是说:如果对方是个妇女,而且是已经有归属的有夫之妇,已经出嫁了。邪淫者在心中起于他想:心中很清楚那个妇女已经是出嫁而有归属的。“若以疑心”是说:或者心中怀疑这个女人应该已经结婚而有归属了,虽然没有确定而猜想应该已经出嫁,就在这个女人身上作非梵行,这一个罪就是根本罪。也就是说,怀疑或已经认定是有归属的女人,而在她身上作了非梵行以后,这个就是犯了邪淫罪的根本罪。
   
邪淫的根本罪,就是说怀疑或是已经认定有归属的女人,而在她身上作了非梵行以后,也就是说,在她身上想要行非梵行的这样子的一个作意,这个就是犯了邪淫罪的根本罪。经中虽然强调妇女,也就是说《优婆塞戒经》虽然它强调的是妇女,因为这部经讲的是《优婆塞戒经》,不是对优婆夷讲的戒,所以强调妇女。但是,其实不论对方是妇女或是男人,凡是已经婚嫁而系属他人的,道理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怀疑或已经认定是有归属的女人或是男人,而在该女人或是男人身上作了想要行非梵行的这样子的意行,这样子就是犯了邪淫的根本罪。
 
什么是邪淫的方便罪呢?邪淫的方便罪,在经中是这么说:【若遣使往、若自眼见,若与信物、若以手触,若濡细语,是名方便。】(《优婆塞戒经》卷六)什么是方便罪呢?譬如说,派遣使者去向某一个有家室的女人相约,或者自己亲自前去相见而交付给对方信物,乃至用手去触摸对方,或者跟对方讲悄悄话。轻细语其实就是悄悄话,讲悄悄话一定不会大声讲,所以叫作细语;也一定不会恶口而讲,要跟想要邪淫的对象讲悄悄话,绝对不会是恶口而说,所以叫作濡语,也就是说,用温和的口气来讲小声的悄悄话;这个就是邪淫的方便罪已经成就了。
 
邪淫的成已罪,就是我们经过前面的根本、方便以后,在这个过程里面,进一步想要去成就邪淫的这样子的一个行为。经中说:【若事已竟,遗以璎珞,共坐饮食欢喜受乐,无有惭愧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优婆塞戒经》卷六)这个是邪淫的成已之罪。经中所说的就是说,如果接着因为前面的根本、方便的罪,行为已经成就了,接着男女交欢的事也已经完成了;也就是说,透过前面根本的作意,还有方便的一个事相上面的安排,也真正的完成了男女交欢的事情以后,就是已经完成了成已之罪;在这个状况之下,根本、方便、成已之罪就全部都已经具足了。完事了以后,然后遗以璎珞以杜其口,也就是说,用珍珠宝物以杜绝对方到处去乱说的这样子的一个行为;也就是说,用财宝之物收买对方,这个是邪淫的成已之罪。
 
另外一种情形是,或者期约完成了邪淫之事而送给对方财宝,事毕而共坐饮食、欢喜受乐,这也是成已之罪;也就是说,当互相约定时间完成了邪淫的根本、方便、成已之罪以后,而送给对方宝物以作为答谢,事毕以后,甚至于两个共坐饮食、欢喜受乐,这个都是邪淫的成已之罪。也就是说,邪淫之事成就之后,没有惭愧心、心不悔恨,反而沾沾自喜,没有悔恨之心,还心中自己这么想:“我多么有女人缘啊!”他不会这么想说:“我犯了邪淫的恶业,我做了这件事情是大恶业,应该要悔恨的。”他离开了那个女人以后,反而甚至于对好友自赞其身、自我吹嘘,无有惭愧、心不悔恨,这个就叫作生大憍慢,这个就是邪淫的成已之罪。所以邪淫之罪的根本罪,是有淫心而对方妇女系属他人。邪淫的第二个罪是方便罪,也就是说,作了种种方便期待能够达到目的。第三个罪是成已,也就是说,已经达到男女交欢的目的以后,包括事后共坐饮食,乃至欢喜受乐,这都是邪淫的成已之罪;到这个时候,就已经成就了邪淫的根本、方便、成已三罪,都已经具足了。
 
------《三乘菩提之菩萨正行(一)》  <第087-088集 十恶业道之根本、方便、成已三事(一)(二)>  余正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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