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锋虚焰金刚乘(连载11)----释正安
——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第六节佛法因明
下面略从佛法因明的角度,来论说喇嘛教妄说无有第八识实体法。
《瑜伽师地论》卷13 云:
云何闻所成地?谓若略说,于五明处,名句文身无量差别,觉慧为先,听闻领受,读诵忆念;又于依止名身、句身、文身义中,无倒解了,如是名为闻所成地。
何等名五明处?谓内明处、医方明处、因明处、声明处、工业明处。1
注1《大正藏》册30,页345,上18-23。
《瑜伽师地论》卷38 云:
若诸菩萨求因明时,为欲如实了知外道所造因论是恶言说、为欲降伏他诸异论、为欲于此真实圣教未净信者,令其净信,已净信者倍令增广。2
注2 同上注,页503,上4-7。
《瑜伽师地论》卷72 云:【何等名为唯出世间正智?谓由此故,声闻独觉诸菩萨等通达真如,又由此故,彼诸菩萨于五明处,善修方便,多住如是一切遍行真如智故,速证圆满所知障净。】3
注3 同上注,页696,上7-11。
《摄大乘论释》卷8 云:【若菩萨依本智,作利他事,谓正说三乘、三藏及五明等义,常无偏倒相违。】4
注4 《大正藏》册31,页207,下7-8。
《显扬圣教论》卷6 云:【诸菩萨以世出世智,于五明处精勤学时,由遍满真如智多现在前故,速疾证得所知障净。】5
注5 同上注,页507,上23-25。
《大乘庄严经论》卷5 云:
菩萨学此五明,总意为求一切种智,若不勤习五明,不得一切种智故。问:别意云何?答:解、伏、信、治、摄为五,五别求,如其次第学。内明为求自解学,因明为伏外执学,声明为令他信学,医明为所治方学,巧明为摄一切众生。6
注6 同上注,页616,上11-15。
《解深密经》卷4 云:
若诸菩萨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行于中道,是名为慧;由此慧故,如实了知解脱门义,谓空无愿无相三解脱门;如实了知有自性义,谓遍计所执、若依他起、若圆成实三种自性;如实了知无自性义,谓相生胜义三种无自性性;如实了知世俗谛义,谓于五明处;如实了知胜义谛义,谓于七真如;又无分别离诸戏论纯一理趣多所住故;无量总法为所缘故,及毘鉢舍那故,能善成办法随法行。7
注7《大正藏》册16,页706,下11-20。
因此,佛法因明的教理,是应该包含在佛法五明的架构之内的,是菩萨所应修学的五明之一种,是在菩萨已经进入内明,具有般若无分别慧之后,依此“觉慧为先”然后次第学,才是应当如理修学的法门。换句话说,佛法因明不是用来求悟的法门,也不是用来帮助他人证悟的法门,乃是诸佛菩萨为救度众生故,“为欲如实了知外道所造因论是恶言说、为欲降伏他诸异论、为欲于此真实圣教未净信者,令其净信,已净信者倍令增广”8,而能自利利他的一种方便善巧法门。所以,因明是用来帮助众生对正法生起净信、具足净信的法门,也是为了如实了知不依于第八识而造作的外道恶言说因论,更是为了依于亲证第八识而发起的般若无分别慧来降伏各种外道异论;并不是像陈那论师与法称论师等人所宣说的:“因明论是一种自悟悟他入于佛道的学问,学人因此应努力的对因明理论建立出一种完美无缺的论式结构,期望以此论支结构来摧伏他论令入佛智的法门。”譬如陈那论师于《因明正理门论》云:“略说宗等及似,即此多言说名能立及似能立,随其所应,为开悟他,说此能立及似能立。为自开悟,唯有现量及与比量。9”
注8《瑜伽师地论》卷38〈8 力种姓品〉,《大正藏》册30,页503,上4-7。
注9《大正藏》册32,页8,下2-4。
那么,为何说光有因明之学的聪慧,尚不足以能令学人发起中道般若无分别智呢?这是因为,佛弟子如果没有内明般若无分别智的话,不要说对于大乘般若中道实相的义理不能了知,对于大乘佛法的世俗谛义理也不能真知其中的分际。而不具内明的佛弟子、不了知大乘佛法世俗谛义理的佛弟子,更不能了知已经实证般若无分别智的佛弟子之智慧,是不能够“如实了知外道所造因论是恶言说”依据的法理,也不能够“降伏他诸异论”、亦不能“于此真实圣教未净信者,令其净信”,更无法让“已净信者倍令增广”。除此之外,不具内明智慧的佛弟子,除了种种的自利利他诸行不能成就之外,更危险的是,说法者自己在无意之中会犯下误导他人、不如实说法、诽谤三宝等过失而不自知。这其中的关键是在于,对佛法所说的空义,不具内明智慧的佛弟子是极为容易就会犯下误会的过失;误会了佛法是在说一切法皆是空无所有、缘起性空的学问。这种现象,只要是真正具有内明的佛弟子,他能亲证而了知佛法是说“三界一切法都依于第八识如来藏才能藉缘生起而其性性本空”的法义,绝非是说涅槃之体无所有的断灭论,更能避免错认佛法是一切法缘起性空无所有。证据就是,外道正理派的因明学似乎也很发达,然而,其所说法理仍然是毫无实义,没有证得出三界的解脱功德可言。犹如喇嘛教的索达吉等人宣示精通因明学,但在已有内明实证的菩萨面前,所说法义的错谬处依然无法藉因明学来获得胜辩,与外道精通因明学者一样不免要被内明菩萨们指正。
这是因为五明中的内明之学,主要是在一切法的世俗谛相上来作名、义、自性、差别的思惟观行,以及有、无、有上、无上种种方面的开示。因此,在《解深密经》里,佛陀才会将五明之学划归为世俗谛之理,因为因明只是论辩的方法,不是菩萨们所证实相的内涵。然而,证悟般若而具有内明的菩萨,却能因为修学于此五明之学,转而深入体会自身所证的般若中道智慧,迈向道种智的修证道路,渐断所知障无明种子,成办一切种智“法随法行”的智慧,善知一切法各自之自性、体相、业相、法门、因果、有上、无上种种道种智的智慧。是故才说,菩萨应先求般若无分别智—证内明发起根本无分别智,后入五明之学,广增益之,成办自利利他之行。
以陈那论师所著《观所缘缘论》来看:外境虽无,而有内色似外境现,为所缘缘。许眼等识带彼相起,及从彼生。10
注10《大正藏》册31,页888,下19-20。
根功能与前境色,从无始际展转为因;谓此功能至成熟位,生现识上五内境色,此内境色复能引起异熟识上五根功能。根、境二色与识一异或非一异,随乐应说。11
注11 同上注,页889,上5-9。
陈那论师说眼识带色相起,并且色相能够出生眼识,此违佛说空性心第八识(异熟识)才是十八界一切法出生的根本因,也违背证悟第八识者的现观现量。又陈那说五根与五尘无始以来展转为因、根的功能能够出生内尘相,而内五尘相又能引生五根功能出生,再加上前说眼识是为色尘所生;由此观之,陈那与安慧一样,错会佛法,妄说眼识为眼根、色尘所生,这种谬说早已在 龙树菩萨所造《中论》说“诸法不自生、不共生、不无因生”的开示中破斥过了;陈那论中又妄说根、尘能够展转互生,也违背 龙树在《中论》说的圣教。陈那这样的妄说佛法,犯有种种过失,早为 玄奘菩萨等之广破。12 既然陈那对于十八界法理与空性心第八识(异熟识)等分际是不清楚的,那么,他所演说的佛法教理,就不具有充分的可信度,是不能依止的,最多只能作为修学参考或是历史文件。
注12 详细说明请参阅 平实导师所著《识蕴真义》第六章中之辨正。
玄奘菩萨之所以翻译陈那所著之《因明正理门论》与商羯罗主所著之《因明入正理论》,主要的原因,是把因明论式可以如何操作的学问介绍入华,以为证悟菩萨在学习佛法因明学、《瑜伽师地论》因明法门时,有一过往实际操作说明以为参考。另一方面,也为印度因明之学问等留下历史资料,以供后人作为定夺对错的重要证据。
因明学确实有其局限性,这是因为在因明论式之中,不管是五支作法,还是三支作法,在喻支的部分都必须要明确地举出比喻物件,来支持所辨因支与所立宗支的论述;如此一来,非世间之物的出世间法或是种种的无为法,就难以因明论式来举出有一相同的比喻物件。而且因明学的轨范里,除了必须举出与宗义相同的比喻物件之外,还必须确认无有任何一个相反的、不同性质的异喻存在。这个因明学之因三相轨范“遍是宗法、于同品定有、于异品遍无性”13,其目的就是为了要让因明论式不会有任何的不定因、相违因等出现,而能够破坏自宗所建立摧伏他论的宗义,以免会有导致自宗堕于负处的情况出现。因明学在这样的轨范之下,除了一切世俗法的对辩之外,最多就只能达到提出世俗谛二乘佛法的层面,来辩破外教的五蕴为真实我的言论,这也是因明学为何会被划入世俗谛法的原因。我们只要看这些因明论书中最常被举出的种种论式,即可发现这个事实。在这些论式里,宗支若不是立说是常,就是立说无常;譬如,声论师立宗“声是常”、佛教徒立“声无常”;声论师立“声是勤勇无间所发”14、胜论师立“内声是无常”等等。因支的部分,往往就是建立为:“所作性故”、“无常性故”、“所量性故”、“所闻性故”、“勤勇无间所发性故”等等;喻支则建立为:“瓶”、“闪电”、“虚空”、“极微”等等。由此可见,因明学确实是只能在世俗谛的名义自性差别法的层面上,来作为一种辩破摧伏他论的法门无疑,不涉及内明的实证,不是用来实证佛法般若的法门。
注13、《因明入正理论》卷1,《大正藏》册32,页 11,中6-7。
注14、 同上注,页12,上3-4。
如果我们先不管论敌双方对于因明三支的体、依等极成、不极成之共识问题,仅依于佛法而把禅宗的公案改为因明论式,将可更清楚的看出,因明学难以达到令学人悟入般若中道的世俗谛层面性质。窃以赵州禅师的“狗子有无佛性”公案为例,来看这个公案的第一种组合:
宗: 狗子有佛性。因:佛说一切有情皆有佛性。喻:如人。
宗: 狗子无佛性。因:狗性异于佛性。喻:如人。
现在将此公案第一组,与原来的公案比照来看。原本赵州禅师回答学人们“狗子有无佛性”的请问时,一是答“有”,另一则是答“无”;然而,不管赵州禅师答有还是答无,答案都对,都是“如何是佛”、“佛法大意”……的正确答案。很明显的,狗子无佛性这个宗义与狗子有佛性的宗义,这两个因明论式是完全对立的。换句话说,因明论式不能帮助学人对于佛法有任何深入的了解,更无法实证,因为不依于第一义谛的因明论式,在第一义中就只是戏论的缘故。以赵州禅师来讲,他不管你什么五支、三支因明论式,只答个“有”字或答个“无”,就能令学人在一刹那间证得实相,发起般若中道智慧而开始理解内明。这是世出世间法的奇特之处、厉害之处、不可思议之处、殊胜之处,连出世间法的二乘菩提实证者都无法了知。
再看这个公案的第二种组合:
宗:狗子是常。因:有佛性。喻:如人。
宗:狗子是常。因:无佛性。喻:如人。
这个公案第二组中之狗子是常因明论式,以世俗层面的因明轨范来讲,是绝不可能成立的,原因是具犯因明三相轨范故。然而,对于大乘禅法来说,赵州禅师这个公案是绝对正确的。除了这个有字、无字答案之外,尚可把这三支说为是:“宗:狗子是常。因:吃粥去、喝茶去、洗碗去、打你三十棒、胡饼、竹篦……。喻:如人。”此等公案,在因明轨范下皆不能成立;但在实证的禅宗法门里却是比比皆是,此类教外别传的公案是上从 世尊、下至历代真悟禅师常所使用,皆能令学人证悟实相,入不二门,现起般若智慧而理解内明。
如果要说能从第二转法轮经教来立因明论式:
宗:如来与众生非一非异。
因:皆是空性故。
喻:缺支。
为何说此论式会缺喻支呢?这是因为在因明轨范里,喻品还必须排除宗支的前陈,所谓宗的前陈——“如来与众生”,如此才能避免出现不定因,导致辩论双方各说各话,不成辩体的缘故。是故,此论式喻支从缺。又,此因不能遍符合于宗义,因为依言说论辩来看“非一非异”到底是在说什么样的宗义并不明确。又例:
宗:一切法非一非异。
因:虚幻无常性故。
喻:缺。
因为喻支必须排除一切法为例的缘故,所以立此宗则喻支从缺。另外,喇嘛教喜欢立说的“一切法无实无自性的自空”宗义,其实不算是二转法轮的般若经教法理,只能算是初转法轮的世俗谛理,因为二转法轮的法理,主要是在一切法与法界实相空性心之间的非一非异自性、差别上的探讨,而不是在蕴处界一切法其自性上的无常、苦、空、无我等法理上的言说教导。所以说,因明论式不能支援于二转法轮的法义,无法成立有效的三支因明论式,唯除已证内明而有妙智的菩萨。当然,还有其他的种种因明论式过失,这里仅举显而易见的一种,作为说明因明论式必然会有的局限性。这也就是为什么 龙树菩萨与提婆菩萨虽然也应用因明法门来辩破外道的执论,然而却不怎么遵守因明轨则的原因。其实,一切证悟的禅宗祖师,都不拘泥于因明轨则;只要随意看看公案语录就能发现到一堆这样的言教,前文中也已举证不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现象,当然就是因为因明论式本身有世俗谛局限性的缘故。简单的说,因明论式仅适合对敌论辩,若用这个因明论式来教导学人的话,不好用又很麻烦,一不小心还会被诽谤说论主落于负处,到那个时候,还真的是有理说不清了;所以,因明学只是用来帮助学人远离邪见、产生净信之用,不能用来使人实证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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