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雄居士
(连载二十四)
第三节 十二因缘
末学未进入正觉讲堂之前,曾在新竹凤山寺《广论》团体护持多年,那时发觉到《广论》同修们对《菩提道次第广论》的十二缘起部分,颇觉艰涩难懂;于是把此部分依日常法师之解释整理后,用白话文解释,赠送凤山寺《广论》众多同修,以利益诸同修。现在进入正觉而回归正法之后,依佛陀至教及现量实证的见地而重看此旧文,才发觉原来依《广论》及日常法师所说而作的解释,仍然错误百出,原来《广论》及日常法师乃是误导众生;而自己当年依《广论》及日常法师的注解加以解释,结果还是在误导众生,当时却认为是造了利益众生的大善业,其实是诽谤正法的帮凶。借此重写十二因缘之机会,特地把《广论》部分原文及凤山寺日常法师部分录音带讲解文中诸多错误之处,举出说明之。并借此书之发行,末学愿当众忏悔以前错随他人所作的诸恶业。
第一目支分略释
一、无明支:《广论》181页说:十二缘起支中,初无明者,如《俱舍》云:“无明如非亲实等。”此亦如说怨敌虚诳,非为遮无亲友谛实,及异亲实,是说亲友实语相违所对治品。如是无明,亦非仅遮能对之明及明所余,是明相违所对治品。
此处把日常法师对于这段《广论》文中的解说,一字不漏抄录如下,《广论》课程录音带第六十四卷,日常法师讲解说:“这个《俱舍》的文‘如非亲实’啊!那就像怨敌。因为他这个非亲实,我们也可以说不是,不是就是遮止;不仅仅是遮止,说不是亲,不是友,不实在,非亲非实喔!或者跟亲实不相关。我们现在讲亲,说这个是我的亲人朋友,那么还有一种呢?我的怨家。除了我的朋友怨家外,还有没有别的人啊?还有一类人,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怨家,是不是这个?所以如果我们把我们相关的,自己以外所相关的人分类的话,应该分成功这个三类,第一个呢我好的,跟我好的,或者叫亲、或者叫友。还有一类呢,就跟我不好的,就怨家对头。除了这个以外,是不是还有很多人既不是怨家也不是对头啊?他现在这里说,不是,不是这样分法,是说什么?是亲友实语相违所对治品。它这个非亲实,要把它定义下来;因为照我们刚才这三类的分法,非亲实的话,就是除了我亲友以外,真实以外,怨家是‘非亲实’,还有不认识(的人)也是,是不是也是‘非亲实’啊!这样,说不是这种分类方法。那它怎样分类呢?是说亲友实语相违,跟这个恰恰相违背的所对治品,这个范围就狭了,而且确定的,像前面那种很广泛的不能确定。
这个地方再解释一下,什么叫相违所对治品?说这个要嘛怨家要来伤害我,要嘛亲友来帮忙我,这两个是不是相违背,互相敌对、针锋相对的?如果这个怨家得胜了,那个亲友一定输掉;如果亲友得胜了,怨家一定输掉,只有这两样。那其他既不是怨家也不是亲友,那一类人不算。现在我们讲的无明是什么?这个也要确定喔!否则你破了这个无明以外,对不起,还有很多无关系不相关的人,就像我们刚才说亲友相敌对的,都在那里,跟我们不相关,我们也照顾不到。所以我们讲无明的关系,就是说由无明产生这些问题,那我们怎么去解决了无明的问题?所有的问题都解决掉了。所以当我们谈这个问题,一定要函盖面很广,所有的东西不遗漏,主要的就是这个道理。现在讲的这个无明是跟什么呢?明!明是明见,确确实实的,丝毫无差的,明明白白的,能跟它相违背的;所以只要这个无明在,那这个确实的,明见的这个状态就消失了。换句话说,反过来说,如果说明白明见的这个状态现起来了,那无明就可以整个拿掉。”
一般弘法者讲法时,总让人雾里看花,讲了一大堆,听者却听不懂他在讲些什么;日常法师就是这样的人,东扯一句,西扯一句,把原本很简单的词句,搞得复复杂杂的,要使听者慢慢的揣摩,如此来炫耀自己,让听者误认:师父的证量多么高,所讲的法是多么深奥,我们都听不懂。其实只要翻阅《俱舍论》,就知道“明所治无明,如非亲实等”的意思,世亲菩萨只是举非亲友与非实语两个例子来说明无明的范围而已,不是日常法师广言曲解出来的意思。非亲友有三种:一为怨敌、二为认识但非亲非故、三为不认识的人,其中只有怨敌是我们要对治的。非实语也有三种:虚诳语(我了解但会伤人的话)、异实语(我了解但不会伤人的话)、无实语(我不了解的话),其中只有虚诳语是我要对治的。以上《俱舍论》只是举例而已,再说,《俱舍论》卷10对无明的解释说:【明所治无明者,明有实体;谓此无明不了四谛,明所对治名曰无明,与明相违方名无明,非是离明之外皆是无明,亦非明无之处名无明也。】非明也有三种:无明、异明、明无,所以“明”所对治的只有无明一种而非全部,这是讲无明的范围。这并不是很难懂的法义,但日常师父自己亦未完全懂得,不得不东拉西扯讲了一大堆,导致学人听不懂,只是更增长烦恼而已。
《俱舍论》本为 世亲菩萨早年尚未回小向大之前所作,世亲菩萨早年宣扬小乘法时,诋毁大乘如来藏之法;后来放下慢心,试著听闻圣 无著菩萨一席说法以后,自知已经造作了谤法的极重恶业,殁后必定要入无间地狱,于是准备割舌忏悔。后经其兄 无著菩萨劝说:“割舌忏悔无用,应以谤法之舌改而护法。”才改奉大乘,并且努力宣扬大乘如来藏法,因此也才有影响后世甚巨之《唯识三十颂》……等著作之出现,当代推崇为千部论师,谤法重业才得消除;而且道业因此增进,舍寿时证量已达十回向位而邻于初地;中国历代证悟祖师也依其论著修学,才有大乘唯识等等之论著流传至今。
世亲菩萨虽然把谤法之重恶业忏除干净,但彼生还停留在十回向位,以其胜妙的智慧竟然仍无法登入初地。殷鉴不远,然而去者如宗喀巴等人已不可追,今者藏传佛教中黄教诸应成派中观的随学者,能不谨言慎行乎!末学庆幸能于数年前与应成派中观六识论邪法一刀两断,并依真善知识修学,天天作忏悔,并发“悟后破邪显正”之大愿,今生才得有证悟生命实相之机缘;但愿此生也能达 世亲菩萨之十回向位,则今世来此娑婆受生,就功不唐捐了。
再说《广论》181页解说无明:【此中能治明者,谓正明了补特伽罗无我之义,此相违者谓补特伽罗我执萨迦耶见。】意思是说只要明了无我的义理就是“明”,若想对治无明就要用“明”,与明相违就是无明。这是宗喀巴本身未证真正的“明”,才会对无明的内涵不了解而说出这样可笑的开示。宗喀巴等应成派中观诸人所说的人无我的义理,是在六识论的大前提下,说一切众生的“我”,完全由众缘假合而成,死了就是一切法空,这就是人无我;但是入涅槃时是要把六识全都灭尽的,又怕人家说他们是断见外道,所以又另外建立了一个意识常住说,认定意识是有情轮回的主体,返身又成为常见外道,一切常见外道都主张意识常而不坏故。但是佛说过“意、法为缘生意识”(《楞严经》卷3),四阿含诸经中的解脱道开示也都处处这样说:“诸所有意识,彼一切皆意、法因缘生。”1由于有第八识如来藏执藏的意识种子为因,有如来藏所生的意根和法尘为缘,才能生起意识;所以意识是虚妄的生灭法,乃是因缘所生法,在五位中灭,因此正死位即断灭,不能去到后世。所以说藏传佛教的宗喀巴等六识论者,都是持断灭论的无我见的人,也是主张无因唯缘即能有意识存在的无因论者,同时兼具断见与常见等二种邪见。因此,谤无阿赖耶识为因的无因论者,其所说的人无我即是戏论,都违四阿含诸经依第八识不灭而演说的人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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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杂阿含经》卷9(CBETA,T02,no.99,p.57,c20-21)
只有真正证得本来无我的主体识阿赖耶,并且现前观察阿赖耶识的体性,转依这个本来自性清净涅槃的第八识心,因而生起总相智与别相智,才是大乘法的“明”;若只确实现观意根与法尘为缘才能出生意识的人,则只有小乘法的“明”。宗喀巴既主张意识常住不灭,不知意识是因缘所生法,显然仍具足无明—我见、我执俱在,不与明相应。宗喀巴又否定本识阿赖耶识,违背四阿含解脱道所说“依本识出生名色以后,才能有意根触法尘而生意识”的正理,所以他是具足无明的凡夫,不与小乘解脱道的明相应。宗喀巴连声闻解脱道最基础的断我见之明都不能相应,更深妙的大乘般若智慧的明,当然更无法相应,何况是诸佛一切种智的明?
《缘起经》卷1说:
谓无明缘行者,云何无明?谓于前际无知,于后际无知,于前后际无知;于内无知,于外
无 知,于内外无知;于业无知,于异熟无知,于业异熟无知;于佛无知,于法无知,于僧
无知;于苦无知,于集无知,于灭无知,于道无知;于因无知,于果无知,于因已生诸法
无知;于善无知,于不善无知;于有罪无知,于无罪无知;于应修习无知,于不应修习无
知;于下劣无知,于上妙无知;于黑无知,于白无知;于有异分无知,于缘已生或六触处
如实通达无知;如是于彼彼处如实无知,无见无现观,愚痴无明黑暗,是谓无明。
《缘起经》所说的无明,于前际无知、后际无知、前后际无知……等种种的无知,说无明就是种种的“不知、无知”。众生都是被无明所笼罩,因此对于这里经典中说:“如是于彼彼处如实无知,无见无现观,愚痴、无明、黑暗”,其所说对于种种法处的如实知,都无所知时,没有发起如实知的见解,也没有现前的观察出来;如此的愚痴、无明、黑暗,就是无明。
众生最大的无明就是错认五阴(尤其是识阴中的意识)为真实我、我所而宝爱,不知涅槃的本际—第八识如来藏—乃是本来自在清净,所以众生对于第八识不如实知,漫漫长夜处于无明之中,于是在三界中轮回生死,如经中说: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爱者,其本际不可知;本无有爱,然今生有爱,便可得知。所因
有爱,有爱者则有习,非无习。何谓有爱习?”答曰:“无明为习。”“无明亦有习,非
无习,何谓无明习?”答曰:“五盖为习。”“五盖亦有习,非无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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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阿含经》卷10〈5习相应品〉本际经。
此本际者,很明显的是指三世主体的第八识阿赖耶识;阿赖耶识即是阿含诸经中说的本识、入胎识、如,是生死流转之主体,若人不知阿赖耶识,则此人不知名色从何处来?不知名色死灭之后本际未来要往何处去?也不懂熏习种子成就的道理;由于本际阿赖耶识所含藏的无明烦恼业种不断的前后等无间流注,就有七转识的运作,于是就有凡夫种种的无知显现:对三世无知、对五蕴无知、对六尘无知、对六入无知、对六识无知等等,即是三乘菩提解脱道中的无明。从《广论》中可以证实宗喀巴对这些无知是具足的,因此藏传佛教宗喀巴等是具足无明的人。
不知生死流转之主体为阿赖耶识的人就是不知此际,不知此际则不知前后世,不知者即是未证悟的人;众生执著生灭的意识是常住法、不生灭法,即是未断我见、未证初果的凡夫。应成派中观的六识论者宗喀巴等人,即是未悟也未断我见的这种人;因为他们认为诸法是无自性生,认为无自性是诸法的体性;换句话说,他们认为无自性而能自然出生诸法,意识也可以如此自生而常住不坏;而诸法生后也无自性,如是互生,即是“缘起有自性空”,没有前际,也没有后际。但这样的主张是道地的无因论,佛说这是无明。
前苦集谛中说过,阿赖耶识内所含藏的烦恼共有五种:见一处住地烦恼、欲界爱住地烦恼、色界爱住地烦恼、无色界爱住地烦恼、无明住地烦恼。前一为见惑,第二三四为思惑,此四烦恼合称一念无明,是小乘阿罗汉所断,一切地上菩萨亦断,但因留惑润生而说为不断;第五为无始无明,不回心阿罗汉所不能破、不能断,唯有菩萨随佛修学才能断除。所以无明有一念无明与无始无明,皆由阿赖耶识内的烦恼随眠而生。十二因缘法中所说之无明属于一念无明,一念无明必缘阿赖耶识才能缘行;而阿赖耶识必缘一念无明种子的流注,才会有名色的出生与坏灭,导致众生的生死流转。如果有阿赖耶识而无一念无明,阿罗汉则入无余涅槃;但八地以上菩萨无一念无明,尚有少分无始无明却不入无余涅槃;如果无阿赖耶识而有无明,则此无明即成无因而起之无明,即是宗喀巴所说的无明;因为宗喀巴否认有阿赖耶识故,其无明是自行存在的,不是依有情的本际心阿赖耶识而存在,则其无明业种将是乱起、乱灭、乱现、乱报的;因此宗喀巴这样的主张是不符合因果律的,也违背佛陀至教量及法界的现量,故说宗喀巴具足无明。
若如宗喀巴所说,无明是缘起法,但无明有缘起而无阿赖耶识为根本因,则无明不是执藏于阿赖耶识心中,则应无明另有出生之因缘,则此出生无明之因缘,亦将必定有另外之所缘来生此无明缘;则能生此缘之缘,又必定另有他缘;如此辗转追溯所缘永无尽期,即有无穷尽的过失。尚不知追溯到无明起处,又如何能断无明?此即是六识论的应成派中观主张无阿赖耶识为因之过失。若无明种子是执藏于众生各自之阿赖耶识心中,则永无此弊;而法界中的真相正是如此,一切法的生起根源,都只能追溯到本际阿赖耶识为止──阿赖耶识即是万法的根源,过此即无任何一法可得,不可能再往前追溯到任何一法了,因此《杂阿含经》卷12,佛说:【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经中所说的识就是第八识阿赖耶识。二乘法中修因缘观的行者,逆观十因缘法最顶,只能推知有一个本识存在,为一切法的根源;由此才能有十二因缘法的存在,由此才能有无明存在,故说:“万法都齐于阿赖耶识而还,不能超越此识。”是故宗喀巴所说的缘起法,与佛说的缘起法完全违背,是无因而生的缘起法,是外道法,不是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