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觉电子报第17期 识蕴真义(连载八)..........平实居士
识蕴真义(连载八)
平实居士
《成唯识论》又辨正云:【然有漏识自体生时,皆似所缘能缘相现。】 [0010a21] 《唯识述记》批注此段论文云:【述曰:大段第二明四分义,即分为四。初立二分,于中有二。初立二分,后引教成。  立二分中,初申自义,后方破他。此出自义:谓安惠等古大乘师,多说“唯有识自证分,无相、见分”。护法出已,说见、相有,依《集量论》等,方显发之,故先叙宗。  自体生时者,识自体也。皆似所缘能缘相现者,依他二分,似遍计所执情计二分现也。似能缘相者,大乘见分收,当小乘事摄;似彼行相取所缘故,名似能缘。  似所缘相者,大乘相分收,当小乘行相;似彼所缘心外相分,为见分所缘故,名似所缘相。是心外法,此中无故。】 [0317b28]
语译如下:【述曰:大段中的第二段说明识有四分的义理,所以就分为四种。第一种建立二分,于此分中又有二说。初立的二分,于后面会再引据教证而成立之。所立的二分之中,先申论自家所说的义理,然后方再破斥他家的邪说。此段论文是出示自家的义理,这是说安慧等古时候的大乘法中的法师,常常说只有识的自证分,没有识的相分与见分。 护法菩萨出世弘法以后,则说见分与相分都有,依于陈那的《集量论》、法称的《释量论》等典籍,才开始显扬而发出正理的光明。所以在这里先说自家的宗旨。 《成论》中所说的自体生时一句者,乃是说识的自体也。“皆似所缘能缘相现”这一句话的意思,是说依他起性的六识心的见分与相分,因为这是如同六识心一样的似乎有真实法的遍计所执的妄情所误计的见分与相分出现了的缘故。“似能缘相”这一句论文的意思,在大乘法中是属于见分所摄的,相当于小乘的事相法所摄;“似彼行相取所缘故”这一句论文所说的意思,名为似乎有能缘的功能,也就是说:识似乎真实有能缘的功能;“似所缘相”这一句所说的意思,在大乘法中是属于相分所摄,相当于小乘法中所说的六识的行相;因为这个似彼所缘的识心显现于外的相分,是识的见分所缘的心的行相故,名为似所缘相。因为这种相分是识心所显示于外的法相,在识种中并不像是种子实有法的缘故。】
若以意识一心而言,这意思是说:意识觉知心是有能缘相与所缘相的,而且祂的能缘与所缘,并不只是能缘的意识自己与所缘的外境六尘而已。而且意识的能缘也只是似有能缘,所缘也只是似有所缘。分述如下:意识云何只是似有能缘?似有所缘?因为意识的能缘诸法的功能,只是暂时而有,终必归灭,无常不住;如是能缘并非常住不坏之真实法性,故说为似有能缘。意识心的似有所缘,是说意识心所缘的六尘相分,都只是自己的第八识所变现的内相分,而这种相分也只是第八识依于外境所变现的,也是变异不住的生灭法,不是常住不坏、不变异的法性;意识心所缘的六尘,更不是外境的六尘相分,所以意识觉知心所缘的相分诸尘,就说为似有所缘,以非常住法性的缘故,以六尘相分亦是第八识上所变现的缘故,所以说为似有所缘。
意识觉知心的能缘相与所缘相,为何说不是只有能缘的意识自己与所缘的六尘相分呢?因为意识心现行的时候,也有心行过程的法相,这个心行过程的法相,也是相分,正是意识的相分;若无这个相分,意识的现行,就不可能被吾人所观察到、所能认知,就不可能会有由自己了知自己确实存在的相分了;所以,意识觉知心的行为过程,就是意识觉知心的相分。意识觉知心住于自己所住的境界中,所以能了知种种法,这就是意识觉知心的自证分,所以意识能了知祂所住的种种境界,因为有自证分的缘故。但是意识也能了知第八识所现起的六尘相分,祂还有能返观自己的能力,不似其余七识不能返观自己;这种返观自己的能力,就名为证自证分。但是这种证自证分,还是须以见分为基础,才可以有证自证分;也就是说,意识能了别六尘,所以祂有见分;祂所了别的六尘,就称为相分;祂能了别及证实自己正在六尘中运作,这就是自证分;而祂也能了别自己是否存在,也能返观自己的所为正确或错误,这种返观而了别的能力,就称为证自证分。所以意识觉知心具足四分。
正因为有这四分,具足了这四分,所以常常有佛门中的修行人,将意识觉知心的行相,也就是将意识心的见分的心行相分,认作虚妄法;然后再将觉知心能返缘自己,将觉知心能返观的证自证分──能返观自己而一念不生如如不动之心──建立为常住不坏的真心:名之为真如、如来藏、法身……等名。但其实这都不是真正的证悟真心如来藏,只是误认意识心的证自证分作为常住真心,只是落在意识心的变相中罢了!所以说,在一切种智上面来说,就不是像初悟般若总相智、别相智时所简单说明的:六尘是相分,意识觉知心是见分了。所以在证悟者进入一切种智的发起后得无分别智的修习过程中,善知识会进一步的开示:诸识各有四分。
但是这个道理,若只是在六识心上面来解说的话,未悟的人就可以了解其中的道理:六识心王都是见分,所见的六尘都是相分。若是进一步说到前六识的四分、第七识的四分、第八识的四分时,未悟的人就不可能理解的了;即使是三明六通的大阿罗汉,当他回心而入大乘法中,在还没有证得第七、八识的时候,他们还是绝无能力真正听懂这种深妙法的,只能似懂非懂罢了!所以从诸地菩萨所修证的一切种智上来说:诸识各有四分。绝非古天竺安慧法师所说的都无见分与相分。
由此可以证实,古天竺的安慧论师,其实并未证悟般若,只是和古时的月称论师、寂天、阿底峡、宗喀巴一般,只是和现在的印顺法师…等人一般,依研究经论的所得而造论,以求世名、以求世人的恭敬;并不是依著证悟后进修所得的般若总相智而造论,更没有一切种智的智慧;从他的论著中,也可看出他连二乘菩提的见道功德,都还没有亲证。这样的凡夫,竟然大胆造出《大乘广五蕴论》,想要像大乘菩萨一样的为人解说一切种智的内涵,想要与证悟的圣僧相提并论、以争世名,真可说是大胆自抬身价的凡夫执著者,所以他所造出的论著,就成为破坏佛教正法极为严重的邪论了;这种愚行,殊不可取!今世后世佛门中的所有法师与居士们,绝对不可为了求名而希望以著作等身之表相受人奉侍,而盲目崇拜之、盲目效法之!否则,求得一世英名之后,纵使当世没有大菩萨出面诃责破斥之,却仍然免不掉堕落地狱而轮转于三恶道中,求出无期,常受苦痛及无量世的愚痴果报,何其愚痴?
《成唯识论》复辨正云:【彼相应法,应知亦尔,似所缘相说名见分;若心、心所无所缘相,应不能缘自所缘境,或应一一能缘一切;自境如余,余如自故。】 [0010a22]
《唯识述记》批注云:【述曰:一如于心;今此正义不同安惠及小乘中正量部等无所缘相得名为缘,不同萨婆多等许有行相,但取心外所缘,无心、心所自能缘故。】 [0317c11]
基大师又批注云:【述曰:自下第二正破安惠、正量部等。 量言:“如缘青时,若心、心所上无所缘相貌,应不能缘当正起时自心所缘之境。”此立宗也;许无所缘相故,因也;如余所不缘境,喻也,或如余人境。 又量:“我余时缘声等心,亦应缘今色。”许无所缘相故,如今缘自青等之心,余人亦尔。】 [0317c18]
又批注云:【述曰:谓除所缘色外诸余法,亦应为此缘色心缘;无所缘相故,如现自所缘色。他人亦尔。】 [0317c26]
又批注云:【述曰:或自境如余境亦不缘,或余境如自境亦应缘。即此二喻,各通前量。 或论中二量次第配之,初属上,后属下。此义意言:缘此自境时,心上必有带境之相;如镜面上似面相生,方名所缘,不尔便有如前说过。除正量等外,所余部共大乘同。 而真如无似境之相,如下所缘缘中自会。】 [0317c29]
《述记》上来诸多批注中所说之正量部师,即是安慧法师所传下来的一派师徒也。由此等论文与《述记》中之所说者,可以证实诸识皆有见分与相分,并非安慧师徒所说的诸识没有见分与相分。若无见分,诸识即不得名之为识,不能了别六尘万法故,“识”之意义即是了别故。如是至浅之理,安慧师徒等人尚且错会,则其所造《大乘广五蕴论》之言,思亦可知矣!粗浅之理尚且不知,深妙之一切种智妙义,何有能力知之?有智之人阅彼所说已,何堪信之?乃竟今有愚人如杨、蔡、莲等人者,更取安慧凡夫之邪论以为依据,用来否定阿赖耶识,随顺于安慧论中之邪见,将出生识蕴之阿赖耶识,转而归类在阿赖耶识自己所生之识蕴中;如是邪谬知见,《成唯识论》及《唯识述记》中,圣 玄奘菩萨及 窥基菩萨都已明文破斥之,而彼等诸人竟不能知;乃至平实往昔以四年余之时间而宣讲《成唯识论》时,早已宣示识有四分之理,彼等皆曾亲闻,不意今时竟然遗忘殆尽,不能忆此,念心所悉无成就,今时竟又取受安慧凡夫之邪论,用来否定阿赖耶、异熟、无垢识正法,岂非颠倒?竟然有人其愚至此,平实夫复何言?今时辛苦造作此书者,意欲彼等二十年中往复现观,然后知所亲证、知所当为,而免严重谤法之地狱罪,而免长劫往复轮转长堕三途、求出不得。
又圣 玄奘菩萨于《成唯识论》中开示云:【三、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 [0040c14]
语译如下:【第三、所缘缘,是说:如果有一个法是带己相的心,或者是相应于这个心的所虑与所托的法,这就是亲与疏所缘缘。】
基大师于《唯识述记》批注云:【述曰:此中有三,一、释出体义,二、辨差别,三、八识分别。此出所缘缘体相。  谓若有法者,谓非遍计所执。此中有二师释,初或通缘假,次或唯缘实;前师即眼识缘长等,后师即不缘,故此但总言有法,不别定其假实体法。此则明非所执,所执无体,不能发生能缘之识,故非是缘;缘者必是依他无为,可有力用,发能缘识,名为缘故。即简经部眼识缘和合色体,是假法,识虽似彼有所缘义,而非是缘,以无体故。今此必是有体方缘。  是带己相者,带有二义;若古西方师释:“己者境体,带者是心似彼境相义”,即能缘之心有似所缘之相名带。 相者相状,小乘是行相,能缘体摄;大乘是相分所摄,以前第二卷中解,谓能缘心等带此色等己之相也;以此理故,正量部师般若趜多造《谤大乘论》(按:即是《破大乘论》),遂破此云:“无分别智不似真如相起,应非所缘缘。”我之大师(此指天竺诸大论师所尊称之第一义天:圣 玄奘菩萨),戒日大王为设十八日无遮会时,造《制恶见论》,遂破彼云:“汝不解我义。带者是挟带义,相者体相,非相状义。”谓正智等生时,挟带真如之体相起,与真如不一、不异,非相、非非相。若挟带彼所缘之己,以为境相者,是所缘故。若相言体,即有同时心、心所之体相;心挟带而有,虽有所托,然非所虑故,非所缘缘故。(故陈那之《观所缘缘论》所说并非全部皆为正解,其中仍有许多错说之处)相者相分义,或体相义;真如亦名为相,无相之相,所以经言“皆同一相,所谓无相。”  前句是缘,此句是所缘。缘生于谁?谁带己相?谓心。 或此相应法,是所缘缘果,非与色、不相应为所缘故。三十八说唯望心、心所为所缘故。  若尔,古师、大师二释,(似乎)皆有妨难。谓能为缘,生能照法;能照法体若带己相,说此名彼所缘缘者,即镜水等所照外质,亦能为缘生镜中影,镜中影即是带己之相。镜等外质,应是镜等所缘缘。为解此疑故,次说言所虑、所托,所虑即前所缘义,所托者即前缘义。(假)设此为彼所虑,非所托者,不名为缘,如和合假等;设为彼所托,彼得生,亦须彼能虑于此,方是所缘。谓镜等不能虑,质非镜等所虑,故便非镜等所缘缘;不同心等虽无分别亦能虑故,虑者缘虑义。《佛地论》云:“若无见分,应非能缘。”此中意说,若是有体之法,是带己相之心,及心所法所虑、所托者,是所缘缘故。一切有为、无为,皆此缘摄。安惠等师既(然主张说)无见分,如何解所缘?】 [0500b19]
语译如下:【述曰:在这一段 玄奘大师的成唯识论的语句里面,有三种意思,一者解释及显出能缘所缘的心体的义理,二者辨正其中的差别,三者解说八识各自的分别所缘。这里先出示“所缘缘”的体性。 “谓若有法”这一句的意思,是说“不是遍计所执”。关于这一句话的意思总共有两位论师的不同解释,第一位论师所说的意思是“或者通缘于假法”,第二位的解释是“或者唯缘于实法”;前一位论师即是说“眼识不但能缘于青黄赤白等事实上存在的实有显色,也通于能缘长短方圆等等假有的形色”,后一位即是说“眼识唯缘青黄赤白等事实上存在的显色,而不缘于长短方圆等依于显色而假有的形色”,所以这里只是概略的、整体的总说“有这样的一个法”,而不另外定义其为假法或者是实体法。这个意思则是明白的显示“非所执”的意思,所执之法并无实体,不能显发或出生能缘之识,所以所执之法并非能缘之法;缘的意思是说,必定是依附在自己以外的世间缘起的五尘法而现起自己的体性的,而且也是无为性的,这样才可以有能力出生能缘的识,因为这个识被称为“缘”之故。这也就是简别经部师所说的“眼识所缘的和合而生的色法上的色尘体,其实是假有的法”,能缘的意识心体虽然似乎好像他们所说的有所缘的意思,然而却不是真正的“(疏)所缘缘”,因为他们所说的意识没有法界中的实体性故──因为他们说意识没有见分与相分的缘故。如今在这里所说的意识心体,必定是有见分与相分,才可说是有实体的法性──才是三界中确实存在的法性──才能缘于六尘,才算是具有能缘与所缘的法性。 关于成论中所说的“是带己相”这一句话,“带”这一个字有两种意义;若如古时西方论师所解释:“‘己’的意思是指境界中的自体,‘带’的意思是指心体自身所显示出来的行相,相似于彼境界相的意思”,也就是能缘六尘的心,有似乎不坏的所缘相的意识自己的行相,名之为带。‘相’的意思是指心行的相状,这个心行的相状,在小乘法中,他们说的就是意识心的行相,是能缘的心体所摄;在大乘法中,是属于意识心体的相分所摄,因为前面的第二卷中曾经有解释过,是说能缘的觉知心等带有此类色等诸法中的自己心体的行相;由于这个道理的缘故,所以正量部的法师般若趜多,就造了一部《破大乘论》。就在论中破斥这个真实的道理说:“无分别智并不是像真如的行相生起一般,应该不是所缘缘。”我所归命的大师 玄奘菩萨,在当年戒日大王为他所设的前后十八天的法义辨正的无遮大会时,在等待别人前来辨正法义的时间里,造作了《制恶见论》,所以就破斥般若趜多的邪论说:“你般若趜多不懂我所说的道理。‘带’字的意思是挟带的意思,相字的意思是指意识心体的自体相,而不是指意识心体有什么色相的意思。”这是说真正的世出世间智慧生起的时候,挟带著第八识的真如体相同时生起,这个无分别智与真如法性是不一不异的,这个证得真如的无分别智并无色相,但也不能离于色相而有真如及无分别智可证,所以真如与无分别智都是“非非相”。如果心体挟带著被自己所缘的自己的五遍行、五别境等心所法的现行,作为所缘的境界相时,这就是相分,也是意识的亲所缘缘。如果依于‘相’这个字所说的就是意识觉知心体自身,那就表示是有同时存在的心体及心所法等法体之行相;这是由觉知心现起时所挟带而有的,虽然觉知心有其“内所托”的亲所缘缘,但这个内所托的亲所缘缘,并非是觉知心对外所虑的对象,而是对内所缘的法性,所以真如并不是觉知心的所缘缘,而是觉知心所虑的法。‘相’这个字是指相分的意思,或者是指体相的意思;真如也称为相分,是无色相之相,所以经中说“一切众生的真如相都是同一相,所谓无相。” 前句所说的是能缘,这句经文所说的真如却是被觉知心所缘的法。能缘的法性生于什么法体上呢?这个所缘缘所说的带己相的心又是谁呢?这也就是说觉知心自体啊! 或者说,这个能够相应的法性,是所缘缘的果,不是作为色法、不相应行法的所缘的缘故,而是心体自身的所缘的缘故。在根本论的卷三十八中说,单纯的相对于心与心所法,作为所缘缘的缘故。 如果是这样的话,古时的论师与我大师等两种解释,就似乎都会有妨难了。这是说,觉知心及其心所法可以作为能缘的法,而出生了能够照了的法;能照了的法体如果是带己相的话,而说这就是所缘缘的话,那就应该镜子与水等反映出来的外境“有质境”的相分,也能作为缘而出生镜中的影子,就可以说镜中的影子就是带己之相的了;那就会成为:镜与水等所映照出来的外面的有质境,应是镜水等的所缘缘了。 玄奘大师为了解开读论者对此所出生的疑问故,所以接著就说出了“所虑与所托”的开示;所虑就是前面所说的不带己相的所缘缘的意思,所托就是指意识心的所依托的带己相的所缘缘的意思,要依心所法、要缘心所法,才能有所虑的外境相分故。假设此真如行相是觉知心的所虑而非所依托的话,就不能称为意识心体的所缘缘了,犹如和合假有的色相等法一样。假设彼真如行相为彼意识无分别智所依托的话,则应该说无分别智生起的时候,真如如同觉知心之有心所法一般,应当也能缘虑于此真如自己,这才可以说是真如亦是无分别智的所缘缘。这就是说,镜水等法(譬喻第八识心体)不能向内思虑,所映现的带质境亦非真如的所虑,所以就不是镜水等的所缘缘了;这就不同于觉知心及心所法等,虽然处于无分别位中时,也是能够向内缘虑故,‘虑’就是‘攀缘而思虑自己’的意思。《佛地论》说:“如果没有见分,那就应该不是能缘的心。”这句论的意思是说,如果是有实体的法,而不是施设的唯名无体的法,而且是带己相的心,以及心所法的所虑和所缘的法,那就是‘亲所缘缘’了。一切有为、无为的法,都是这个亲所缘缘所含摄。安慧、般若趜多等人既然主张说诸识都没有见分,那又如何能解释所缘缘的道理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