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颂曰: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唯了境名心,亦别名心所。
略释:三界众生的心王与心所,是依他起性的虚妄分别法相;只能够分别总相境者名为心王,也能分别差别相者名为心所法。
述记:前二句解释心王、心所的差别相;真谛法师之旧本释义为总相,是不正确的。后二句解释异门相,旧论又解释为别相,也是不正确的。将心所摄归于心王一起看待,心王与心所相应同样的境界,只探讨一一识(心王)各自不同的体性名为差别;将心王与心所分别看待时,心王与心所之了别相应的境界相有异,名为异门。1
虚妄分别差别相者,即是欲界、色、无色界诸心心所。
略释:所谓虚妄分别的差别相,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众生的种种心王与心所法的种种分别相。
述记:这里是解释颂句中的上二句,以虚妄分别的差别相为立场,来说明八识心王所各自具有的不同法相而言。2
异门相者,唯能了境总相名心;亦了差别,名为受等诸心所法。
略释:所谓虚妄分别异门相,是指心王与心所法所具有的不同功能性而言。只能了别诸境总相者,称为心王;能了别境界总相与诸差别相者,则是指受等等心王所相应的心所法。
述记:这里是解释颂中的下二句,说明虚妄分别之异门相,是说明心王与心所法所缘于境界的分别功能法相之同与异。王是指心王只分别总相,臣则是指心王所相应的心所法,心所能分别总相与诸差别相;譬如在《瑜伽师地论》卷3,以及《显扬圣教论》卷18、《成唯识论》卷5 等论中所说解释。“此解下二句异门相,心王与所行相同异,王唯总取,臣取总别;如瑜伽第三及显扬十八,唯识第五卷等说。然初一虚妄分别之言,通二门用,余文可知。旧论但言心所取别,
不言取总,违瑜伽等说。”另外,论中所说虚妄分别,则通差别相与异门相二门之功用,其他的从论文中即可了知。真谛法师旧译说心所法只有相应别相,不取总相,则违背以上诸论之圣教所说。3
今次当说此生起相。
略释:
现在接著说虚妄分别生起相的教理。
述记:接下来将演述虚妄分别九种相中的第八门——虚妄分别生起相门。4
颂曰: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所。
略释:初一者即称之以藏识为缘所生转识,能受用果报故又称七转识名为受者;此中七转识能受用诸境相,而受想思等相应之心所法能推助转识分别、受用。
述记:颂中的上二句,说明诸识生起的因缘。颂之下二句,说明诸心所法的生起。5
缘识者,谓藏识,是余识生缘故。
略释:
称转识为缘识,就是指第八识如来藏识,祂是其余七转识所依之生起因缘。
述记:
这里解释颂中的第一句,先简述名相然后再申论其中义理。辨理说明:心王与心所现行生起之相。于此藏识不用种子识为名,而是强调藏识为余识生起之所缘义;但是,如果说之为种子识亦不违正理,因为藏识是七转识等虚妄分别境相出生的根本因,因此种子识(第八识如来藏)不名受者。6
藏识为缘所生转识,受用主故,名为受者。
略释:
以藏识为因缘而出生的七转识,其体性以领纳受用诸境相为主,因此名为受者。
述记:
这里解释颂中的第二句。是先申论义理而后阐释名相;也就是说七转识都名为受者,因为相应受用领纳诸境及胜用功能的缘故。七转识从一生起现行开始,即同时具有分别及领纳、作意诸境相之受用功能体性,因此七转识名为受者。名为受者,此为邻近释的释义方式,受用由第八识生起之境界相的意思,因为七转识不是根本识第八识如来藏,所以名为受者。7
此诸识中:受能受用,想能分别,思、作意等诸相应行,能推诸识;此三助心,故名心所。
略释:
转识诸心王的心所法中,受指领纳受用,想指能分别了知的体性,思及作意等警心令诸心王造作事业等相应之行相,能推转识于境运转。此受、想、行三种功能,能够帮助心王相应于诸境相之分别功能体性,因此名之为心所法。
述记:
这里继续解释颂中之下二句“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所”。第一缘识(如来藏识为缘所生)、第二受者识(七转识)中,受用诸境相,是受的功能差别力用。而能够分别境界相貌之用,是想的功能。能够推动诸心王,于所缘境相产生种种行相、受用者,思及作意等之功能力用也。真谛法师旧译说:“能令心舍此取彼,乃欲思惟及作意等作用力故,名为行阴。”此受、想、行三种功能,助成于心王缘于诸境相之事,故皆摄归诸心王所有,此为心所法名称的意义。此五遍行心所法亦如《摄大乘论》等卷3 中所作的开示。8
今次当说此杂染相。
略释:
接下来应当解释杂染相为何。
述记:
说明虚妄分别的第九杂染门为何。行文方式,先起标题,随后解释。9
颂曰:覆障及安立、将导摄圆满、三分别受用、引起并连缚、现前苦果故,唯此恼世间。三二七杂染,由虚妄分别。
略释:
谓由无明缘行,识缘名色六入成;根尘识触领纳受,因爱取有系缚,现起生老病死,十二因缘辗转缘生世间种种烦恼。诸无明杂染或三种或二种或七种,皆由虚妄分别执持而生。
述记:
前面六句,解释因缘起因,接下来的二句,解释众生无明杂染生起的原因;在解释因缘起因的前六句中,前面五句一一分别解释因缘生起法相,第六句乃阐明十二因缘的甚深法义。解释杂染出生缘由之二句中,第一句说明:三、二、七等杂染不同的分类;第二句说明:出生杂染的造作原因。下文分别个个解释,见后文详述自然易于了解。10
覆障故者,谓由无明覆如实理,障真见故。
略释:
所谓覆障的意思,是指众生由于无明的缘故,遮覆了对如实理的正知,因此障碍自己得见正道,而不能离苦得乐。
述记:
这里说明覆障的意义,乃是指最初的缘起支(无明支),因为于诸境界相的虚幻不实愚痴不明,对无所得境相不能了知;由无明遮盖正见,不见自心本识,不生实智,对境相无所得的正理无知与不知不见自心,成双无知,覆盖遮障众生离苦得乐,即为覆障之义,因此而建立覆障之名。真谛法师旧译说无明支只有遮障见道,是错误的解释,因为实际上无明支,乃是包含一切无明:即是指一念无明之烦恼障与无始无明的所知障二种。引业与满业,或说善业与恶业,二种业所含摄的无明,是属于烦恼障的范围,不属于所知障的范围。然而,障碍众生在大乘法中真见道者,是无始无明所知障,但说烦恼障亦障众生见道,因为不除烦恼亦不能见道故。此处函盖两障而说。《对法论》等说众生有异熟愚及真实义愚二种愚昧,与《瑜伽师地论》等说众生无明依七事起:一、世事(世愚),二、世间安立事(事愚),三、运转事(移转愚),四、最胜事(最胜愚),五、真实事(真实愚),六、杂染清净事(染净愚),七、增上慢事(增上慢愚)等七事而起七种无知,这些法义全都含摄于所知障与烦恼障教理之中。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