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请问应如何布施饿鬼?如何为其咒愿等?方是如法和圆满?使饿鬼道众生能真正得益并使吾人得到布施之功德。
答:佛教不以度化鬼神为主要目标,而是以人为主要对象;因为鬼神的福德大多不足以证道,人类之中则部份人可以具足见道的福德因缘。至于对鬼神的布施,其实并不需特别的方法,只需依照 佛的指示出食,就足够了。至于为受施的鬼神咒愿……等,请依照施食佛事办理即可,不需要特别的仪轨与咒语。也请不必在此事上特别用心,以免未来生中出世弘法时,所度的众生都是见道的福德因缘不具足者,都是这些福德不足的鬼道众生投生人间来受度化,而应该多在人类之中寻求可度之人,否则未来生出世弘法时,将会非常辛苦。这一点还得请您留神一些才好。
问二:看到之前的法难事件,深深觉得“悟得深、悟得真,非常重要”,比较不容易退转、乃至作出谤法破法之事。吾人应发大心,不只要求悟,更要求悟得深、悟得真。悟得深、悟得真也比较能宏扬正法、摧邪显正、度化众生、荷担如来家业。请问要如何才能悟得深、悟得真?方法、条件、方向……等。
答:要防止自己悟后退失,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打探密意,也不要期望善知识给你太明白的机锋。其次,就是悟前的观行必须很确实,要彻底了知五阴十八界的虚妄性,才不会像那些人一样的在悟后返堕离念灵知心。然后再以解脱道的正见调伏自己的性障,以后就不会因为所求未遂,以致别创异见,否定自己的根本传承上师。
悟得深的人,在悟前多半已依相似般若的观行,得到明显的解脱功德受用,悟后更形坚固,没几个月就通达般若经与禅门公案。由于所悟真实,能以般若经与禅门公案印证无误,任何人都无法动摇他对正法的证信。其悟前所修相似般若的观行,更因悟后证量分明,不须要特别作意,即可随时安住在般若正观之中,得大受用,道业一日千里,远胜悟前。
如果悟前的观行功夫不很扎实,悟后应该补修观行的功夫,修持道共定和道共戒。怎么修持道共定呢?就是将心安住在实相般若的正见之中,举凡“能观察思惟的我”和“我所能观察的一切相”,皆是由实相心所幻化而生,“我”和“我所”皆是幻化不实,唯有实相心本来自在、自性清净、常住涅槃;将整个身心投入此一观行之中,即是道共定。观行中若发现有违背般若正见之心态现行,立即以般若正见加以对治,使其消融不起,此即是道共戒。(未悟的人对以上文字只能理解、无法实证,但仍然可以依此而修,此即是相似般若的观行。)
得道共定和道共戒的修行人,才可以说是具备证悟的解脱功德受用。若无道共定和道共戒所生的功德受用,所谓的“悟”,充其量不过是知识上的理解,身口意仍然有严重的漏失,无法与道相应,心态与凡夫相差无几,若逢恶缘,往往退失。
证悟的深浅,除了观行功夫以外,就是靠前世的因缘;悟得深、悟得真的人,必定是经过多劫熏修而来,不是短时间所能强求而致的。此世曾在本会被印证为悟的师兄弟,若丧失信心,不敢再承担,只要能坚持重戒 (不谤三宝、不泄露密意亏损如来、不破和合僧等) ,过失并不大,未来世仍然有再悟入的机会。毕竟修行是生生世世的事,只要有长远心,无论因缘深浅,到最后还是会悟入甚深佛法,得到佛法最究竟的义理。
问三:会里所供有华严三圣及西方三圣,家中所供之佛也如是吗?迎请佛菩萨到家供奉,有何仪轨须遵行?
答:华严三圣或西方三圣,是依照祂们亲近的因缘而一起供奉的,如果您不这么供奉,也不算是过失;只是应该按照正确地位的顺序来摆放。主要的、大尊的佛菩萨塑像,应该是单数,才能形成中央的主尊。正中央是最尊贵的,其次是中央主尊的右方 (面对坛城而言) ,再其次才是中央主尊的左方。如果是五尊,其摆放的顺序,由左至右,应该是“五三一二四”;例如供奉华严三圣,再供奉韦陀菩萨、伽蓝尊者,由左到右的顺序应该是:伽蓝尊者、普贤菩萨、释迦牟尼佛、文殊师利菩萨、韦陀菩萨。塑像的大小也应该注意,可以一样大,或者尊贵的大一些,卑位的塑像不应大过尊位的塑像。
迎请佛菩萨到家供奉,可邀请持戒清净的法师主持安座仪式,避免请道士或其它外道修行人来开光。如果不便举行安座仪式,只要坛城清净,主人如礼如法的供奉,一样可以得到供养佛菩萨庇佑加持的功德。
问四:请问萧老师在提到《成唯识论》时,说是 玄奘菩萨“写作”,但是大正藏记载是“玄奘菩萨奉诏译”,为什么?
答:《成唯识论》系揉译十家的著作,并由论主─也就是玄奘菩萨─予以评论、总结而成。按照一般的说法,特别是现代学术界的通说,这已不是翻译,而是创作。玄奘大师谦冲为怀,不说是自己所造,而说是“奉诏译”;但事实上,在抉择该译与不该译,编定各家说法的顺序,分别予以评论,再加以结论,若没有超凡卓绝的智慧,是不能做到的。所以《成唯识论》是集大成的作品,无论是以唯识、佛法,或者世间学术等领域来说,它都是一部震古烁今的名著,当然应该视为创作,而不是单纯的翻译。而且,此论并不是从西天论师的著作翻译过来的,实是玄奘菩萨撷取诸大论师的法义,加以汇合、整理、归类、辨正的著作,所以实际上是玄奘菩萨的著作,不是翻译他人的作品。
问五:有一位病患因为车祸,会吃、会走,却不会说话,没有任何情绪、判断能力,只是东西来就吃,牵著她走到哪就到哪,反射性动作……那是少了什么?意识吗?是不是只剩末那跟阿赖耶呢?
答:您所问的,是属于唯识种智的范围,此处只能简略的回答。不可以详细的回答,避免般若密意的公然泄露。
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必定是跟著身命而存在的,只要是在三界当中存在的有情,没有一个能够少掉这二个识。至于前六识,为依他起性,审 (辨别事物) 而不恒,在五位 (正死位、昏迷、眠熟无梦、无想定、灭尽定) 中断,其余的时候,都是有意识的。意识可能很发达,如正常的成年人;也可能很迟钝,如智能障碍或脑神经病变者,还有低等生物 (不包括植物,植物不是有情,没有意识) 的意识也很下劣,如细菌、病毒等。
您所说的情形,仍然是有意识和前五识的,因为这位病患仍然有简单的分辨能力;有可能是她的大脑受伤,使她的语言表达和情绪的产生和表示……等机能受损,以致造成严重的失能,无法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但仍然是还有简单功能的意识心存在。
问六:请问佛经和佛教文物,主要是印刷品和录音带、光盘等,特别是别人放置的结缘品,日子久了,风吹日晒雨淋,破损了、脏了、老旧了,已不堪使用或不用,或没人要了,该如何处理?谢谢!
答:堪用的佛教文物,尽量不要丢掉,也许还有人用得著,可以尝试与人结缘。不堪用的佛教印刷品,可以将它撕开以后作为回收的资源。录音带、光盘等,则依一般废弃物处理或回收。
问七:第八识有见分及相分,跟据萧老师书上的开示(如《心经密意》及《真实如来藏》),内相分(内五尘)及法尘乃由第八识生出;但根据明朝匡山五乳释广益之八识规矩颂注释(大乘百法明门.八识规矩颂纂注──老古出版社),以及丁福保之佛学大辞典中对“带质境”的说明,似暗示第六、七两识也可自己直接生出相分(假相分)或有属于自己的相分,此说法正确吗?若是,则六、七、八三个识之见分及相分的差别是什么?前五识也有见分及相分吗?
答:《成唯识论》卷二云:【然心、心所一一生时,以理推征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别故,相见必有所依体故。】论中已明示心 (八个识) 及心所法一一生起时,皆有相分、见分、自证分三分 (广推有四分,增证自证分) ,而自证分 (及证自证分) 仍是见分所摄,故总括有相分、见分二种。而此相见二分非因缘、非自然生,是以阿赖耶识为因,藉种种种缘而生。
吾人能眼见外色尘是透过眼根、外色尘及触心所而由阿赖耶识在视网膜上显现外相分,然后才由如来藏在胜义根头脑中显现带质境的眼识所见的内相分及眼识见分。而此带质境的内色尘相分与外色尘相分非一非异。何以故?外色尘是色法,内色尘相分是心法,非一故;而此带质境的内相分却与外色尘一模一样,无二无别,非异故。由有带质境内相分的出现,就有见分眼识的出现,而此眼识见分就分别外色尘的色彩、明暗……等等。眼识带质境相分如是,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亦复如是于现起时,各有其带质境相分出现。
又前五识现起时各有其相见二分现起,其相分为心行法相,见分为六识的识别功能;识别功能的行相即是六识自身的相分。其六识体性各各不同,如眼识有分别色尘 (显色) 的心行相分,耳识有分别声尘的心行相分,鼻识分别香嗅、舌识分别酸甜苦辣、身识分别细滑触,意识分别法尘等心行功能,都是各有相分的,而六识分别六尘的功能即是见分;同理意根、第八识亦有相见二分,然第八识相、见二分非在内六尘中起分别作用,而是对七转识之心行、色身之执持等等作分别,故《维摩诘经》云:【知是菩提】,《成唯识论》云:【识谓了别之意】,即此之谓也。大众如欲了知此中详情,请阅平实居士所著《灯影》一书 (页 204-206 ) 就可了知。但是第八识的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是只对已悟的菩萨摩诃萨们所说的法,不是对未悟的凡夫菩萨和二乘圣人说的法。对未悟者及二乘圣人而言,只单纯的说:前七识是见分,第八识所生六尘为相分。
问八、因阿罗汉未证涅槃、未断所知障,当其舍寿入无余涅槃后,有无可能再于三界受生(经典中是否有这类记载)?若可能,则其再受生之因为何?
答:如果佛在阿罗汉入无余涅槃前为其演说生命实相心──如来藏法,使其心中对于大乘菩提成就佛地功德,生起喜乐之心,则阿罗汉虽然一时无法回心而仍旧进入无余涅槃后,其第八识自心中仍有佛菩提的种子流注,非无流注;并于久远劫后,其因缘成熟,种子现行,就会使意根再度出生而出离无余涅槃的无觉无知境界,受生人间而继续修学佛菩提道,乃至成佛。若佛未于阿罗汉生前为说如来藏法,或者虽然说了,但是阿罗汉心中并未生起喜乐佛菩提道的心,则阿罗汉入无余涅槃后,没有这种自心种子流注的现象,因无其它因缘可以使意根再度现行,因此永住无余涅槃,就不会再出现于三界中。这个道理,不必在经典中明文记载,从理证上就可以知道了。如果有因缘上生色究竟天,亲从卢舍那尊佛学法,应该可以听受得到这种妙理的。
问九、发疯与梦境的差别为何?以佛法而观,两者起因差异何在?此两者看来均涉及似带质境、独影境及因明三量中的非量,其中梦境似仅与独影意识有关,而发疯则再加上末那识之妄执,这个讲法正确吗?
答:发疯是意识基于不如理作意的思想,所产生的自以为是的行为,但是却与如理作意的大众思想完全不同,所以名为发疯。其中当然也有轻重的差别,最轻为自言自语,不注重威仪等;最重者,则成为想要逃避世间法上的责任,而将自己的逃避行为合理化,所以自以为是的以自己所想的方法,违反世间人负责任的行为,而以放浪行骸、不顾自身人格、权益的作为,来逃避世间为人的责任,避免在承受人格时应有的责任,这就是发疯的行为。
梦境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境界,因为梦境中的意识心,在世间法上来说,是如理作意的,但因为梦境不与外境五尘相连接,所以如来藏并不是将外五尘转换为内相分的五尘境,而是由所含藏的相分种子中,因为分别慧很差的意根的习气与作意,而将今世及过去无量世所曾熏习过的种种境界相分,不如理作意的、跳跃不定的显现出来;意识因为不知是梦境,就在其中欢喜、恐怖、追逐、逃避……等等。梦中的意识本身是如理作意的,但因为不知是梦,所以就被梦中异常显现的境界所转,而有种种随兴的、随著迅速变换的不同境界而造作出来的行为出现了;如果是修行人,了知是梦境,就不会跟著梦中境界而运转。这就是梦境与发疯的不同。
所以梦境与发疯的境界,都是当事人意识心的现量,无所谓非量可言,因为都是真实带质境,都同样是由如来藏所出生的真实相分;相分的本身并无不同,只是所显现的相分有无连接外五尘而如理作意的显现罢了。发疯,当然是末那识的妄执所引生的,但却是由于意识心的不如理作意的思惟而形成的,因为末那的分别慧极差,也只能任由意识心的不如理作意,而产生了错误的执著,显现于外而异于常人,就成为疯子了。
问十、日前读《护法与毁法》,有一《楞严经》上的问题,搁著没能解决。今天看到在电子报网站上,有人似乎提出类似的问题,好像是从别的网站转来电子报网站贴文的。问题主要是,这一段要怎么解释: 【终不应言离诸动静、闭塞、开通,说闻无性。如重睡人,眠熟床枕,其家有人,于彼睡时,捣练舂米,其人梦中闻舂捣声,别作他物,或为击鼓,或为撞钟,即于今梦时,自怪其钟为木石响。于是忽寐,自告家人,我正梦时,惑此舂声将为鼓响。阿难,是人梦中,岂忆静摇、开闭、通塞,其形虽寐,闻性不昏。纵汝形销,命光迁谢,此性云何为汝销灭?】 特别是这句“终不应言离诸动静、闭塞、开通,说闻无性”?从字面上,很容易就会解释成“离动静、闭塞、开通诸缘,闻有性”。张老师这一段开示为“能见闻觉知之性……非是不需诸缘而本来自在之法”。此为正理,但如何从经文中看出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