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正文老师
各位菩萨:
阿弥陀佛!
我们今天继续要跟各位说明“菩萨正行”里面的〈发愿品〉,那我们继续来说明:如何成为法财长者。
成为法财长者的条件有非常的多,上一集有讲到所谓的大财之施,也讲到贫女点灯,贫女所点的灯,连神通第一的大目犍连都煽不灭,为什么呢?因为那位老婆婆以至诚之心以她所有的銭买了香油来点,所以“至诚心”不是目犍连所能够灭得掉的,这才叫作大财施。倾其所有而布施,虽然数目很少,比起那大户长者来说实在不成比例!可是因为有至诚心而罄其所有,所以成为大财施。第三点、法财长者除了自己这样做以外,还要以这种大法之施、大财之施劝导众生同样效法实行。三法都具足了,这个证悟的菩萨就可以称为法财长者。
紧接着 佛继续开示如下经文:“复有三事:一者常以大乘教化众生,二者常修转进增上之行,三者于诸众生不生轻想。”(《优婆塞戒经》卷2)这一段经文说:菩萨摩诃萨想要成为法财长者,还有另外三件事:第一件事,常以大乘菩提来教导众生。如果一向都以二乘菩提来教导众生的话,他就不能称作法财长者摩诃萨了。常以大乘菩提来教化众生,在当代的大部分弘法者并不容易作得到啊!当诸位打开电视机观看宗教台节目时,就看得见:有许多人专门讲四圣谛、解脱道、十二因缘,从来不跟你讲大乘菩提的妙义与修证。台南不是有一个寺院吗?永远都是讲二乘菩提,但这还算是好的!更有名师以二乘菩提来代替大乘菩提说是成佛之道,他是不以大乘教来教导众生的,他所谓的大乘法教,永远都是用二乘法教来取代大乘法教,这就不能够说是法财长者了;而且他所用的二乘法教也是错误的!所以这个都不能成为法财长者。第二件事情,是常常熏修佛菩提道转进增上之行门。对于大乘菩提证悟之后,如何转进?如何增上?大乘菩提并不是一般人所想的:“悟了,就不必再修行了。”如果悟了就了达了一切,那应该每一个人开悟时都是成佛了,才可以没事了。但是事实显然不是这样!所以古时候有很多禅宗的大师的作法都是不正确的,当徒弟方才明心就印证说:“汝大事已成。”哪里了了呢?才只是刚刚注册完成而已啊!都还没有开学上课,哪里叫作“了”呢?如果了了,那要像 释迦世尊老人家一样成佛时才叫作了了。所以“如何转进增上”是一件大事!可惜的是,自古以来禅师们悟了以后,能够教导徒众转进增上的并不多;而在教门上教导大众如何转进增上的大师们,偏偏又是没有悟的人!所以 平实导师说:“以前遇到 克勤大师时,真是福气啊!”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从他那里得到大利益,因为 克勤大师个性一向直来直往,如果心地弯曲,他根本就不理你!可是,却碰上 平实导师也一样直心,所以他就倾囊相授,全部倒给他了。不然,今天我们也没有这个妙法可以听闻了,这是说老实话。这就是说,证悟之后要懂得如何转进,如果老是停在总相智上“就是这个!就是这个!”一天到晚弄来弄去永远都是这个实相心,那就永远停在总相智,你的水平不能提升,就不能称为法财长者。一定要在人家悟了以后,你能提升他。如何提升呢?明心之后是求眼见佛性,转入十住位中。《大般涅槃经》中说:十住菩萨眼见佛性,明心时只是七住位。龙树菩萨的《大智度论》不是讲了吗?他说:见道入第七住位得无生法忍。所以他讲的开悟也是第七住位。不过,他说是谁得无生法忍,这个“法忍”用词其实用的不是很好,也许只是翻译翻译错了!因为“无生法忍”是要到初地开始才算是无生法忍;我们的法道是明心以后求见性,见性以后进修别相智及一切种智,次第迈向初地……等等。除了悟后转进及增上的行门我们要懂以外,还能够教导众生;再加上第三个法就可以成为法财长者,那就是:于诸众生不生轻想。也不要看一个人刚开始学佛好像什么都不懂,就说他:“那个人什么都不懂!只是一个新学的人。”但是,菩萨在未到三地满心以前都有胎昧,忘了过去世所修证的法;也许他在这一世破参了以后,修行一天的成绩将等于别人修行一年,等他悟后十年可就不同凡响了!可不能等闲视之。所以菩萨应当如是“于诸众生不生轻想”。一般人破参之前总是觉得自己大概没有希望开悟,不过,总是要尽人事、听天命,不尽一番人事就放弃,总是不对的!如果真的能破参,破参之后就认为众生不可小觑,应该要这样子想——我如是想:“别人应该也可以这样。”过去世的法纵使忘记了,也许今生初入佛门不久,又再度破参,这真的很难说得定的!所以法财长者不曾小看过一个人,把每一个人都当作跟他是一样的;所以我们永远不能轻视任何一个人。如果以上所说的三件事能够具足,也可以成为法财长者。
佛接着开示另外三个条件,经中说:“复有三事:一者虽具烦恼而能堪忍,二者知烦恼过、乐而不厌,三者自具烦恼、能坏他结。”(《优婆塞戒经》卷2)佛这边开示说:还有三件事情的实行,可以使我们成为法财长者。第一、虽然自己仍有思惑以及我所方面的烦恼,但是能够堪忍烦恼,不会一天到晚难过得放不下。定性阿罗汉每天在山洞或树下进入灭尽定,啥事儿都不干的,到了明天早上十点多、十一点钟出定了,接着就搭衣持钵入城乞食,乞食回来吃过以后,肚子填饱了以后就静坐,所以,如果不便静坐的话就经行,可以静坐的话就静坐,经行一会儿他们又想入灭尽定去了!他们就是讨厌烦恼,不乐住在世间环境当中。菩萨却可以不断思惑烦恼,还要故意的留着最后一分的思惑一直到七地去,还要堪忍这一分思惑的存在。第二个、是要知道烦恼的过失,可是却反过来乐而不厌、不断烦恼。对菩萨行者而言:有我执烦恼,没有关系!只要不是很重就可以了。假使我执很重那就不行,一天到晚看谁都看不顺眼,每一个人他都要批评,可是他自己做得到了吗?一件也做不到!那就是我执很重啊!我执不可断尽,除非已有方便波罗蜜,否则最后一分我执若是断除了,一定会入无余涅槃,就不能成佛了,也不能广利众生;所以最后一分我执仍要留着,有能力断除而不能断除。菩萨摩诃萨要常常住在三果的解脱境界中,不取四果;但是却一直在无生法忍上面用功,一直在利乐众生上面用功,这样就是知道烦恼过失的人。但是,菩萨无妨证得三果解脱功德之后,却回来跟众生一样处在我见、我执烦恼里面为众生做事,这个就是知道烦恼的过失却乐而不厌,还得要乐在其中才能成为法财长者。第三、是说要能使自己在还有我执烦恼的情况下,却能断坏众生的结使。结使,就是讲三缚结以及五利使。菩萨无妨仍保留着一分思惑不断,继续去告诉众生我见的内容、我执的内容,教导众生断我见、断三缚结;断三缚结以后,至少要取证二果的解脱,也就是薄贪瞋痴。又告诉他们还要去取证三果的断五下分结;菩萨是自具烦恼、能断他结的。如果证悟了,这三个条件也都具足了,也可以叫作法财长者。
佛紧接着继续开示如下经文:“复有三事:一者见他得利欢喜如己,二者自得安乐不乐独受,三者于下乘中不生足想。”(《优婆塞戒经》卷2)第一个是在说明:看见别人得到佛法修证上的利益,我们就为他欢喜,好像自己获得了一样。为什么要这样呢?假使别人在法上得到大利益了,我们总可以请教一些佛法,就算他不愿意全部教给我们,只教三分之一或一半,我们也可以得到利益;不肯随喜而诽谤,就对自己完全没有利益了!所以别人得到佛法修证上的增长,我们要跟着高兴才对,不应该生嫉妒心;会生嫉妒心的人都是傻瓜,因为对自己没有利益。假使你的师父、师长在佛法上一直都不进步,你的利益不会不断地增长;假使你的师长在佛法上一直快速往前增进,你当然会因为他的教导而跟着快速地得到利益。所以应该见他得利欢喜如己。第二、自得安乐不乐独受。同样的道理,如果是自己获得法益因此心得安乐,也不应该说乐于自己独受,应该要教导大家,让大家同样可以提升上来,所以叫作不乐独受。这是法财长者的第二个条件。第三、于下乘中不生足想。于下乘,就是说对二乘法你听闻了、证得了,但是不可对二乘法产生满足之想,还要往着菩萨的法道前进。现在有许多人对二乘法生知足想,而且他的二乘法是不可能断我见的二乘法,却已经自己生起知足想了,真是可怜!如果那个二乘法是正确的二乘法,确实可以使徒众们断我见以及三缚结,因此而生知足想倒也还好;可惜的是,无法断除我见的二乘法,却生起知足想!可是,如果于大乘法中来看的话,这个二乘法的修证,我们不应该说对这个二乘法产生了知足想,而必须要更上层楼;如果于下乘法中就已生起了知足想,这个人就是不堪称为法财长者。
佛紧接着开示了另外三件法财长者所应该具足的条件,经文说:“复有三事:一者闻诸菩萨苦行不怖,二者见有求者终不言无,三者终不生念:我胜一切。”(《优婆塞戒经》卷2)佛说:还有三件事情可以成为法财长者,第一件事情,当他听闻诸菩萨如何苦行的时候,他心中没有恐怖。表面看来,菩萨是很有福报的,你们看 文殊、普贤、观音、势至、维摩诘,哪个不是很有褔报的样子?可是他们其实是辛苦得不得了!不断地为众生辛苦忙碌。你如果想在人间荷担如来家业,那也是很辛苦的!但是,他们不只在人间忙碌,也在天界为众生忙碌,也在十方世界为众生忙碌,简直是忙得一塌糊涂!只是心中不忙。可是,在娑婆的人间住持正法,可是很累人的!但是众生以为苦,法财长者却不以为苦,因为法乐无穷,怎么会苦呢?所以,“苦”是看各人怎么定义的,世俗人是身体苦就觉得苦;我们不以身体的苦为苦,菩萨要以度众生真入佛法内门而欢喜。所以,听到别人为佛法、为利益众生的时候如何的辛苦,听了都不要觉得恐怖;如果你生起了恐怖之心,那就还没有资格当为法财长者。第二个就是说,看见有人来求法的时候,法财长者终不言无。或者有人来求财的时候,菩萨终不言无,终不会在人家因为被某件急迫的事情所逼,必须迅速得到一笔钱而正好来求施的时候,明明家里有钱,你却推说:“家里正好没钱,很抱歉!”如果人家来求法的时候,你明明有这个法,却说自己还未证得,因为怕他证得以后会超过了自己;那个心态就不正确了,就无法增长自己的道业。所以 佛说:见有求者终不言无,这样才能称为法财长者。第三件事情是说,虽然自己的证量胜于一切人,却从来不起一念:“我胜过一切人!”要这样子才能够成为法财长者。法财长者不会起这么一个念:“全世界的佛法修行人,我是第一!”只是想怎样让大家得利,法财长者不会去想人、我的高下,只会想:也许有个八地、十地菩萨不晓得躲到哪里去?我们有没有因缘去把他发掘出来?所以不曾起过一念:“我胜过一切人!”生起这种念头的人,道业就会往下掉,愈修行的结果是层次愈低。假使你悟了并且有这三件事,那你就可以称为法财长者了。
接下来,佛又开示下面的三件事情,经文如是说:“善男子!菩萨若能观因观果,能观因果、能观果因;如是菩萨能断因果,能得因果。菩萨若能断、得因果,是名法果——诸法之王,法之自在。”(《优婆塞戒经》卷2)佛说: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如果懂得观察一切事情之因、一切法之因,如果能够观察一切法的果、一切事的果;也能观察种种的因会产生不同的种种果报,也能观察一切果报的因是什么;这样的菩萨就是能断因果的人。能断因果,是说于因果之中能够决断,不会昧于因果,却又不妨处身于因果之中,这叫作能断因果。断因果而得因果并不容易!众生是因果不能断、也不能得,他们是随业而流转的。菩萨能够在因上观察、果上观察,也能于因与果之关联上观察,当你能够在因上观察的时候,如实知因就不会有后来定受的恶果;如果能够善观因与果,那么弘法也好、在世间法上也好,就不会被自己造作的行为所牵制。譬如你想要摧邪显正时,你在书中说别人的法义错了,但是其实人家没有错啊!如果像这样子写书出来,就是不能善观因果的人,以后将会出问题,现世就会先受不可爱的回报,来世还会有不可爱的异熟果报。
譬如 平实导师写这么多的书,你看他评论了多少人啊!如果他把人家评论错了,今天会有怎样的结果呢?人家也会写书质问:“你说我那个法错了,我现在证明我的法正确!”那要怎么办呢?只好再写一本书承认他对,一定要出书公开道歉及更正,否则这个谤圣贤的重业是消不掉的!因为是自己先出书错评别人,现在当然得要出书更正,不然这个无根诽谤的罪名是消不掉的,后果一定会等着他。那 平实导师假使真的错了,一定会公开更正;公开更正以后,后来世就不会受恶报——获得来世的果报。所以,“面子”对法财长者的菩萨来讲,是不值一文钱的!如果当初写评文时,没有把因与果考虑清楚,一时心痒或不忍,就把人家写出来,今天可就下不了台了;如果想要下台,就要自己去找一个楼梯,出书道歉、更正,这才是负责任的嘛!平实导师在《楞伽经详解》里面第三辑开始指名道姓辨正法义的时候,其实就都已经考虑好了这一点。一般人都不晓得这里面有多少的考虑。接着,他在《公案拈提》第四辑开始指名道姓辨正法义的时候,则更深一层的考虑就是:他若没有指名道姓而引述别人的文句,对方是可以提告的,譬如告说:“根据着作权法,你引用我的文句、文词,但你没有写明出处,违反着作权法,那我要告你。”那些大法师们都可以提告的,结果将会依着着作权法而处罚。但是有谁愿意来告呢?有谁愿意对号入座呢?一定没有大法师愿意对号入座的,我们就不用被罚了;既然没有人会对号入座,那就应该不会有被提告而处罚的问题,应该就不会有指名道姓了。可是后来 平实导师想:“如果不指名道姓的引述而辨正法义,就会如同当时 玄奘大师写《成唯识论》时,被 窥基大师所劝止而不指名道姓一样!”那至于这个问题会引生怎么样的问题?我们下一集再继续跟各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