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中善巧配置资产的情形!
一、在家人,一般正常分配资产-分成四分-一分自用(25%),二分作本营生(50%),一分备用(25%)
 
杂阿含经卷第四十八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尔时。世尊说偈答言。
始学功巧业  方便集财物
得彼财物已  当应作四分
一分自食用  二分营生业
余一分藏密  以拟于贫乏
营生之业者  田种行商贾
牧牛羊兴息  邸舍以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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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卷第三
北凉中印度三藏昙无谶译
复应语言。善男子!受优婆塞戒,先学世事,既学通达,如法求财。
若得财物,应作四分---
一分,应供父、母、己身、妻子、眷属。
二分,应作如法贩转。
留余,一分藏积俟用。如是四事,汝能作不?
若言能者!
复应语言。善男子!财物不应寄付四处。
一者、老人。
二者、远处。
三者、恶人。
四者、大力。如是四处,不应寄付!
 
二、在家人较富裕,进阶分配资产-分成四分-一分自用(25%),一分作本營生(25%),二分供养(50%)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第四
大唐罽宾国三藏般若奉 诏译
犹如大国有一长者。其家豪富财宝无量。于多劫中父子因缘相袭不断。修诸善行名称远闻。是大长者所有财宝皆分为四。
一分财宝。常求息利以赡家业。
一分财宝。以充随日供给所须。
一分财宝。惠施孤独以修当福。
一分财宝。拯济宗亲往来宾旅。如是四分曾无断绝。
 
三、发心布施,进阶分配资产-分成多分:〔供养〕分"大于“〔自用+作本營生〕分
 
大宝积经卷第九十五
 大唐三藏法师菩提流志奉 诏译
善顺菩萨会第二十七
尔时波斯匿王说是偈已。白佛言。世尊。我于今者。发于无上大菩提心。愿于众生安乐解脱生死系缚。我今愿以财物库藏金银之属。分为三分。
一分奉施如来世尊及比丘众。
一分施与舍卫城中贫穷苦恼无依怙者。
一分财物留资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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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菩萨本行经卷中
于是须达闻法,踊跃无量,身心清净,得〔阿那含道〕!
唯有五金钱。
一日持
一钱施佛。
一钱施法。
一钱施僧。
一钱自食。
一钱作本。日日如是。常有一钱在,终无有尽。
即受〔五戒〕,长跪白佛言:“我今日欲心已断。处在居家当云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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