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的关键--《阿含经》对存有之定义六
本文提出本原存有定义的三个要件,要件3认为任何人皆可证悟,可是歴史上却发现只有很少数的人才能证悟,这是值得探究的原因。本文认为要件1强调:对五阴内容的彻底了知是重要的关键之一。因为世间智者仅能认识到五阴生灭法,从五阴生灭法的深入观察五阴、十二处、十八界,确认一一法中没有任何一法可以永恒长住,进而对自我觉知的「我」能确认为虚妄性,确定五阴、十二处、十八界一一法都是借着他法的缘而生起,没有一个法可以当作是正住、本住的「我」,因而断「我见」,成就「无我」。由于五阴、十二处、十八界是世间智者可以加以观察分析的法,对任何人皆具有实证意义的定义,是人人皆可实证的前提与结论,除非误会或未真正了解五阴、十二处、十八界的确实内含或涵义。
从对五阴法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去观察比对还有那一法是不生灭的?确认在五阴灭尽中,该法仍然不灭。然而,未实证正住者前,仍然是世间凡夫。如何跨越世间与出世间,实证永恒性的正住者,关键是什么?什么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本文提供一个线索。《长阿含经》卷3《弊宿经》59说一个不相信有来世及善恶因果的婆罗门弊宿,对释迦牟尼佛的一位已得阿罗汉果的童女迦叶提出问难。弊宿说他曾经将贼放到密封的大锅中,并盖上厚泥不令有任何泄露,派人围繞住并放火煮,想要看有没有「精神」出来,结果都没看到,打开锅子也没看到有神出入。弊宿说另有一次,他将另一个贼绑住,活活剥下皮找不到贼的「识神」,一片片割下肉也找不到「识神」,筋脉骨一段段割断也找不到,又将骨髓捶出也找不到「识神」,所以,他认为没有他世。童女迦叶说:有智慧的人以譬喻而了解,有一个拜火梵志要出森林去游行,教小孩时时注意不要让火熄灭了,若火灭了,要以钻钻木,取火点燃。结果小孩贪玩而熄火,小孩吹灰求火、以斧劈薪、捣薪于臼中,都不能得到火。后来梵志回来,重新教导「以钻钻木出火,积薪而燃。告小儿曰:夫欲求火,法应如此;不应破析、杵碎而求。」
经典以隐喻的手法强调,想求得身中的「识神」,用煮、用剥、用割,都不是正确的求见识神的方法。就如同要求得木材中的火一样,用破析杵碎的方法是无法求得火的,只能「以钻钻木出火,积薪而燃」才是正确的方法。经典隐喻实证正住者的真正关键是在方法论上,只有正确的方法论,才能引导众人实证永恒的正住者,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58 见尼尼安‧斯马特(Ninian Smart, 1927-2001)著,许列民等译,《剑桥世界宗教》,城邦商周(台北),2004,页93-96。「坦特罗法师有时会采取犯禁的修炼方法,如食肉和男女交合,以帮助他们『超越道德』,从而超越世界。……藏传佛教有这种构成因素,但它仍可以在广义上归为大乘佛教。……透过想象你的天神,你就实现了你与他、他与你的结合。这种非二元的结合,经常又以两性的结合为象征。两性结合能使两个身体融而为一。作为诸佛的伴侣,女神(或称性力)在藏传佛教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注:苯教徒)他们认为佛教是骗局,佛教的到来为西藏带来了灾难,也成为一切恶行之源。」
以违犯道德禁戒的修炼方式,却称为「超越道德」,就道德实践的意义而言,已经违背、破坏理性宗教的行为准则,已失去理性宗教的道德实践,不应称为「超越道德」。
59《大正藏》册1,页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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