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5集 十二因缘(五)许正翰老师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很高兴又再次相见共续法缘,也欢迎您继续收看三乘菩提之“常见外道法——广论”。
在上集中,我们谈论到宗喀巴在其《广论》中所论及的十二因缘法,都不曾提及十因缘法;可见得他对于佛世尊为什么在《杂阿含经》中,特地将十因缘法与十二因缘法集合在同一部经中宣说的目的,他都无所知晓。为了利益广大的学佛人,我们应该将十因缘观与十二因缘观的真正内容与关联作简略的概述。
一般流传的因缘观,都只依十二因缘观而说流转门与还灭门;但这种说法,其实是已经失去了十二因缘观必须有的大前提,这是一种错误的说法,只能应付初学者,对想要真修实证的人,不应作这样的解说。所谓十二因缘观,必须以十因缘观为基础,在十因缘观大前提下,才能说有十二因缘观的还灭法,否则十二因缘观即无还灭之义可说,离开十因缘观就没有真实义了。所以必须依十因缘观的穷究流转法,彻尽流转门的源底,推知名色是从本识如来藏当中来出生。
一切法都是依本识生住异灭,不能够超过本识,才能确立十二因缘观的还灭门;否则十二因缘观,将会不止只有十二缘支,而是会演变成无穷无尽的因缘支出来;因为因缘观的探究者,永远无法穷尽因缘法,而不能探得生死的根源,也就不能解脱生死。是故十二因缘观不得外于十因缘观而独存,凡是想要深入探究十二因缘观的人,都须先依十因缘观而作探究;探究到十因缘观的根源,实证一切法的源头都是本识,再往前探究则无一法可得,只能到达本识而已,就必须返回,无法再往前探进,也就是经中所说“齐识而还”的意思;然后再顺观本识出生名色等顺序而回到生老病死众苦的现象界中,一一支都检查无误之后,才可以作十二因缘观的反复逆观与顺观,才有可能成为慧解脱的辟支佛。
有了这样的概念以后,我们才能继续往下来看看名色支这个部分。宗喀巴在《广论》卷7,182页写道:【名色中名者,谓受想行识非色四蕴。色者若生无色,唯有色种而无实色;除此余位羯罗蓝等色,如应当知。】(《菩提道次第广论》卷7)在《缘起经》当中对名色有这样的定义:名谓受、想、行、识这四蕴,都是心与心所法以及心所显示之行蕴,无形无色,必须以名来建立,方能显说,故立为名;加上四大所造之五色根及六尘等色法,才能合称名色。而名色之根源,也就是《杂阿含》所说“齐识而还,不能过彼。”(《杂阿含》卷12)当中的那一个识——阿赖耶识。
这个阿赖耶识,佛在四阿含中处处隐说,如《长阿含经》卷10说:
阿难!“缘识有名色”,此为何义?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出胎,婴孩坏败,名色得增长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识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我所说者,义在于此。 阿难!“缘名色有识”,此为何义?若识不住名色,则识无住处;若无住处,宁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名色,宁有识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此缘,知识由名色,缘名色有识。我所说者,义在于此。(《长阿含经》卷10)
此段经文当中佛说“识缘名色,名色缘识”,其中前句“识缘名色”之识,是阿赖耶识,阿赖耶识必须依于名色才有各种三界中的自性功能显现;后句“名色缘识”当中的识,也是指阿赖耶识,名色必须有阿赖耶识的执持,名色才能出生与存在。因此,此处所说的识是指阿赖耶识,与前面十二因缘法中的“行缘识,识缘名色”的识是指前六识,两者有所不同,因为一个是指十因缘流转门,一个是指十二因缘还灭门的缘故。
十因缘法与十二因缘法两者当中所说的“识”,定义是不同的:当说到十因缘“识缘名色,名色缘识”时,此中的“识”是指入胎识——阿赖耶识;说十二因缘时的“行缘识,识缘名色”当中的“识”是指六识身。因此若不能分辨因缘法,则容易将名色之根源视为识阴,以为识阴可以生名色,则名色含摄于识阴之内,那可就颠倒了!在最初入胎时,这个时候的名色是指意根及羯罗蓝(也就是受精卵),由阿赖耶识所执持,依于大种性自性的运作为因,及母胎供给四大养分为缘,故能五根慢慢增长具足圆满;五根的功能渐次显现,后能触五尘境界,经意根起作意,意识才能出生现起。意识出生以后,受、想、行才能一一现行运作,而此时的“名”不再只有意根一法而已,它函盖七识心,也函盖七识心的心所法,如受、想等以及身口意行;“色”则是函盖五色根及六尘的。所以《缘起经》所说,名谓受、想、行、识四蕴,都是心与心所法以及心所显示之行蕴,无形无色,必须以“名”来建立方能显说,故立为“名”;加上四大所造之五色根及六尘等色法,才能合称“名色”,这才是如法正说,对《长阿含经》卷10所说才能如实了知。
《广论》又说:“色者若生无色,唯有色种而无实色。”此中道理,宗喀巴绝对无法了知,因为他主张六识论,因此否定有第八阿赖耶识及第七末那识,所以他一定不知道色种是什么?当众生舍寿入正死位,前六识全断,只剩下意根末那识与阿赖耶识共存;但是阿赖耶识一向离见闻觉知,离六尘一切分别,若无外缘,自己不会再度受生;而末那识我执特别强,祂会依有情之我执与业力,引出阿赖耶识内的中阴身种子现前而出生中阴身;若阿赖耶识没有大种性自性,就无法出生中阴身。如果人间有情的善业力是熏习实证四空定,四空定纯粹是精神的境界,只有独头意识能够触自心的定境法尘;舍寿时,末那识就依有情的不动福业的功能差别势力,就不会促使阿赖耶识流注中阴身的种子,所以无中阴身而直接出生于无色界中。此时阿赖耶识与意根出生于无色界,而藉无色界定为缘,出生意识而住于定中;而阿赖耶识内含藏的四大造色种,虽已不发生作用,却不因此消失,等待二至八万大劫寿命终了,于无色界陨殁的时候,色种将会再被业力牵引而流注出来,又出生中阴身而下堕欲界人间,乃至畜生、饿鬼道等。所以,无色界有情乃是有色种的,唯其色种未现行罢了;而无色界有情之意识,亦非独自存在,乃是依意根与定境法尘二法为缘才能够出生与存在。
由上可知,《广论》宗喀巴只会抄袭圣 弥勒菩萨《瑜伽师地论》当中的文句,却把圣 弥勒菩萨所主张的万法之根源阿赖耶识给否定掉,所以他对色种的认知就无法建立了;只知道无色界有情虽无色身而仍有色种,但是为何会是如此的道理,他却是无法知道的。所以,否定阿赖耶识、没有阿赖耶识之法,所说就全无意义,全部变成戏论,一切六识论者都是这个落处,无一幸免;这就是宗喀巴否定 弥勒菩萨论中所说的阿赖耶识以后,却又抄袭论文中的其余诸法,所以必然无法理解,也无法贯通,因而不免常常自显败阙了。
接下来是六处支这个部分,《广论》第182页说:
六处者,若是胎生,由其最初识入精血,为羯罗蓝,与名俱增,成眼等四处,身与意处于羯罗蓝位而有。若是化生,结生之时,诸根顿起,无此渐次。卵生湿生唯除住胎,余者悉同,是〈本地分〉所说。由是因缘,成就名色得身自体,成就六处成身差别,是为成就能受用者,五有色处者,于无色中无。(《菩提道次第广论》卷7)
宗喀巴这位大文抄公还特别指出此段论文,是出自于《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以此证明不会有错误;但是却不知道这段论文,与他所奉行的六识论有很大的冲突。
因为错误太多,我们仅列举几项来作议论:首先“识入精血”,于《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所说的“识”,是指阿赖耶识与末那识入住受精卵而成羯罗蓝位。现在换成宗喀巴的立场来解释这句话:因为不许有阿赖耶识,又不知末那识即是意根,当然只能说是他所认知的,能贯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常住不灭的意识心入住精血(也就是受精卵);若是如此,应该是意识从母胎中摄取四大来制造色身,应该由过去世的意识没有断灭,而来到现在这一世的母胎中安住。假如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应该是人人皆能了了常知而住母胎当中,也都能忆念前世的一切事情,犹如记得昨日之事、儿时之事;应该宗喀巴出生前,住在母胎中时,都是清楚分明了知母胎中的境界是很窘迫的;也应该很清楚知道自己是如何起意造就这个色身,这一个造色的过程,他应该都很清楚,因为意识是同一个,不是由此世的五根为缘而全新出生的意识。但是我们从现实状况中来观察,这根本就不可能发生。所以宗喀巴说“识入精血”,是完全没有警觉到这是在自打嘴巴,而且是完全不懂佛法,不懂常识的说法。
另外还有一个过失,宗喀巴所许的意识本身并没有大种性自性,所以没有造色的功能;如果如其所说是意识入住母胎,那永远就只能停留在羯罗蓝位,因此绝无论文中所说“名色俱增”这回事,更不可能成为“成眼等四处”,所以说这是他们否定意根与阿赖耶识必有的过失。而且意识本来就摄属于“名”中,是被出生的“名”所含摄的识阴六识之一,不能反过来出生“名”;唯有别于名色的入胎识—阿赖耶识—才有能令名色同时俱增的功能。因此,宗喀巴的密宗喇嘛教诸师,所主张的意识入胎出生名色的立论,完全是无知的颠倒想。
再接下来触支,《广论》182页说:【触者,谓由根境识三和合,取诸可意、非可意、中庸三境。说六处缘者,亦表境识。】(《菩提道次第广论》卷7)十二有支的“触”,并非如《广论》说,胎儿出胎后才有触觉,而是指触心所,不是触觉的触。苦、乐、舍等三受的出生,是由于触生起,如眼识触美色、耳识触美声,乃至意识之触顺境界而生乐受等等,莫不由眼识乃至意识之触六尘而生;若无意识的触心所有法,就不会有受,所以触是受的因缘。触之现象出生,则是因为六入而起;如果没有六尘入于心中与六识相触,就不会有触这一法,所以六入为触之因缘。
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课程只能上到这里,期待下次能够再度共续法缘。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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