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心不同
发心也就是学人信佛学佛的初衷。尽管二乘人也具有一定的悲心,他们舍报取无余涅槃之前也会随缘为人说二乘法,或者为有缘之人示现神通以引其入道,但是他们修学解脱道的根本发心是为了自己出离生死轮回。大乘菩萨具有很大的慈悲心,菩萨不仅发心自己成佛,还要尽未来际度化众生解脱生死,成阿罗汉、辟支佛、佛,这就是大乘佛法所说的自利利他、自觉觉他。大乘学人发菩提心远较二乘发出离心殊胜,《称赞大乘功德经》载,佛言“菩萨哀愍一切有情于生死中轮转无救,初发无上菩提心时,一切天、人、阿素洛等皆应供养,已能映夺一切声闻、独觉极果”。
二、见道不同
解脱道与佛菩提道的修证,皆有见道、修道、成道之过程。声闻、缘觉所修解脱道的见道是断我见,二乘人见道已,复经修道断除我执,即能成道。菩萨所修佛菩提道的见道是实证第八识如来藏,也即禅宗所说的开悟——明心见性,菩萨见道已,复经修道断除我执、法执,即能成道。
三、修证方法不同
二乘解脱道的基本修行方法,如“安般”、“四念处”、“四圣谛”、“十二因缘”等,都是基于观察现象界的苦、空、无常、无我,以断除我见、我执为目的。大乘佛菩提道的基本修行方法则是实修六度,累积福德资粮、智慧资粮,以求证诸法实相(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圆满一切种智为目的。大乘佛菩提道的见道、修道、成道,皆需积累广大的福德资粮作为基础,若缺少资粮便无法进修。二乘无须积累很多的福德资粮即可成道,是以有“修慧不修福,罗汉托空钵”之说。
相对佛菩提道来说,解脱道易修易证。只要有善知识指导,每一个人都可以藉意识深入思维五蕴、十八界、十二有支的虚妄,不会再误认蕴处界诸法为“我”。大乘法除了讲蕴处界“空相”以外,还讲到“空性”,空性是指一切众生都有的第八识如来藏。大乘佛法难修难证,就在于第八识的触证非常困难,如果不能开悟明心,大乘经典就读不懂,就无法进修一切种智。是以,大乘初机学人听说“学佛先要开悟”,往往就有畏难情绪了。末法时期大乘佛法的弘扬始终无法往纵深方向发展,少有人悟是一个主要原因。
四、戒不同
声闻戒包括三皈、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菩萨戒包括十重禁戒、四十八轻戒(《梵网经》)等。声闻戒以出离心为基础,菩萨戒以菩提心为基础,故声闻戒与菩萨戒有所不同,譬如《菩萨善戒经》(九卷本)卷一载,佛言:
“优波离!汝应宣说——声闻戒急,菩萨戒缓;声闻戒塞,菩萨戒开;声闻戒中应说因缘,菩萨戒中则不应说。优波离!菩萨之人随众生心,非声闻也,是故菩萨于戒小缓,声闻护急。优波离!菩萨若于晨朝犯戒,犹故应念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自知罪过,昼夜三时皆应如是,是名菩萨戒。优波离!菩萨若时时犯不名破戒,声闻若时时犯,是名破戒,是名失戒,是名不得沙门道果。何以故?声闻之人为坏烦恼勤行精进不应毁犯。优波离!菩萨若于恒河沙等劫受五欲乐,亦不失于菩萨禁戒,不名破戒,不名失戒,不名不得菩提之果。优波离!菩萨不能于一世中尽诸烦恼,当以方便渐渐令尽。”
声闻戒菩萨戒之不同,略归纳如下。一者,声闻戒待缘而制——先有犯戒之事实,然后逐一制戒;菩萨戒不待缘而制,是佛于某一时某一地对菩萨的开示。二者,声闻戒的受戒有的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不是有情都能受的,比如黄门不能受具足戒;菩萨戒受戒条件则要宽泛得多,菩萨戒除了地狱有情以外,天人、人、阿修罗、饿鬼,乃至畜生都可以受。三者,声闻戒是别戒,七众弟子各别而受,所受的戒律也有所不同;菩萨戒是通戒,菩萨所受的菩萨戒都是一致的。四者,声闻戒的获得有的要从出家僧宝领受,如八关斋戒;菩萨戒则有三种受戒方式——从佛受、从师受、自誓受。五者,声闻戒是此生经受戒之后才有的,而且是尽形寿(这一生)受持的,若命终、断善根、对解语之人宣布舍戒、犯重戒等,即失去所受之戒;若非犯重戒,或者舍弃曾发的菩提心,菩萨戒一经受得之后,是尽未来际受持的,直至成佛。即使来世不记得往世曾经受过菩萨戒,但其戒体仍在,遇缘可以“增受戒”。菩萨虽持一戒,比小乘持具足戒的功德更大,因为菩萨戒的每一戒都是“无尽戒”。六者,声闻戒所制重点为身语二业;菩萨戒所制为身语意三业,重点是防护于起心动念间。七者,声闻戒是摄律仪戒,偏重于防非止恶;菩萨戒除了摄律仪戒之外,还有摄善法戒、摄众生戒。故声闻戒以去恶为主,修善为辅,菩萨戒去恶修善并重。
菩萨戒可概括为三聚净戒:持一切净戒无一净戒不持(摄律仪戒),修一切善法无一善法不修(摄善法戒),度一切众生无一众生不度(饶益有情戒)。故菩萨戒函盖而又超胜于声闻戒。大乘出家学人虽兼持声闻戒,然应以菩萨戒为最终依止。《大唐西域记》卷四载,德光论师面见弥勒菩萨,自恃是出家比丘,坚执声闻戒,不肯礼拜现在家相的弥勒菩萨,由此失去了闻法证果的机会,学人不可不察。
五、定不同
定即是三昧。二乘行者所证之三昧有限,包括四禅八定、灭尽定、三三昧(空、无相、无愿三昧)等。大乘所证之三昧,不仅函盖了二乘的三昧,更有无量的三昧是二乘人所不知、所无力修证的,譬如般舟三昧、楞严三昧、法华三昧等。
六、智慧不同
《菩萨优婆塞戒经》卷一载,佛言:
“菩提三种:一者声闻菩提,二者缘觉菩提,三者诸佛菩提。”
故三乘学人——声闻、缘觉、菩萨觉悟所得的智慧不同。
(一)声闻乘的无常空智慧
声闻人现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法是苦、空、无常、无我,十八界中没有一个常不坏的“我”存在,以此无我慧断我见、我执而证解脱。
(二)缘觉乘的缘起性空智慧
缘觉人现观十二支因缘的流转,实证到所谓的“我”实是因缘所生法,也必随诸缘的消散而坏灭,诸缘之中并无常不坏的“我” 存在,以此无我慧断无明而证解脱。
声闻、缘觉是小乘佛法,他们所修的是解脱道,都是实证“无我”,并知有涅槃本际(入胎识)的存在而得解脱。
(三)大乘的般若智慧
般若是指大乘行者一念相应,亲自触证到自己的第八识如来藏,体验领受祂的自性而发起的智慧。般若有三种层次——般若的总相智、别相智、种智。
1、总相智
总相智就是参禅破初参,找到自心真如——第八识阿赖耶识如来藏,能现前观察祂的存在,然只了知第八识的大概,这就是般若的总相智。譬如有人第一次见到荔枝时,知道了荔枝的外形。
2、别相智
学人获得总相智以后,继续观察所悟的第八识,就会发现本心第八识自性清净却又含藏着染净法的种子,能生世间、出世间法,具有中道性,等等。如此体证以后,就是证得般若别相智。譬如,有人不仅见过荔枝的人,而且也触摸过、吃过荔枝,知道其滋味了。
3、一切种智(道种智)
自心第八识含藏着一切法的种子,完全证知第八识所含藏的一切种子的功能作用,就是佛地的一切种智;地上菩萨一切种智还没有具足的时候,称为道种智。譬如,有人不仅见过、吃过荔枝,还了知荔枝的营养成分、生长状况等所有知识。
总相智又名根本无分别智,别相智和一切种智又名后得无分别智。总相智是进修后得无分别智的基础,故称根本无分别智。根本无分别智在有的经典里面又称本觉智,如《华严经》卷六(四十卷本),佛言:
“诸佛菩萨自证悟(阿赖耶识)时,转阿赖耶,得本觉智。”
大乘的般若智慧与解脱道的无常空、缘起性空的智慧不同,为避免误会,故名般若。如果用无常空、缘起性空来解释般若,那表示此人还不懂般若。佛在《华严经》(四十卷本)卷九云:
“如是甚深阿赖耶识,行相微细究竟边际,唯诸如来住地菩萨之所通达;愚法声闻及辟支佛、凡夫、外道,悉不能知(阿赖耶识行相)。”
因此,由于小乘的声闻、缘觉不证第八识,所以没有般若智慧,他们只能从现象上现观蕴处界诸法空相,体证到世俗谛的无我,而不能证得胜义谛的无我(空性)。
佛教的三种智慧,又可以归纳为人无我智、法无我智。声闻乘所证的人无我智,是经由现前观察蕴处界之无我而产生的智慧。缘觉乘所证的人无我智,是由现观十二因缘之缘起性空而产生的智慧。大乘七住菩萨所证的人无我智是经由证知法界的实相——第八识如来藏,现观第八识与所出生的蕴处界同时同处运行而无我,由此现观所生出的无我智慧,名大乘人无我智。
声闻乘之法无我智者,即是三法印之“诸法无我”。声闻人在人无我智基础上,观察蕴处界辗转所生诸法中,无有不坏之我存在。缘觉乘行者,依十二因缘之缘起正观,证知流转之诸法中,无有恒常自在之我存在。大乘法无我智是佛及诸地菩萨所证之种智,下自初地所证道种智,上至诸佛所证之一切种智,悉名大乘法无我智(大乘人无我智、法无我智,参见《楞伽经》四卷本之卷一)。
二乘人所证的法无我智者,不离人无我智之范畴,唯在蕴处界中印证诸法无我,不能实证八识心王之诸法无我,故二乘所证并非圆满的法无我。
七、断障不同
世尊在《圆觉经》中说有两个障碍——事障与理障,使人不能成佛。事障就是一念无明所含之四种住地烦恼——见一处住地、欲界爱、色界爱、无色界爱住地烦恼。理障即是无始无明,是指不能实证法界的实相第八识,或者亲证了,但是不究竟,还有诸多不明白的地方。无始无明,只障碍成佛,不障碍众生出离三界。二乘的阿罗汉、辟支佛虽断一念无明,却仍未与无始无明相应。无始劫以来,众生在探究灭苦之道时常思考的是“如何才能免受生死之苦”,很少想过“法界的实相是什么”,等到众生起疑,想要探究万法的实相时,才第一次与无始无明相应,故《胜鬘经》称之为“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六住菩萨能断一念无明之见一处住地烦恼,七住菩萨开悟明心始破无始无明,七地进断一念无明之欲爱、色爱、有爱三种住地烦恼。故菩萨不需断尽一念无明,便可直破无始无明,至于无始无明,要到佛地才能断尽。
一念无明又称为烦恼障,无始无明又称为智障、所知障。或谓“学人佛学理论所知太多而障碍修道,就是所知障”,这是望文生义者的误会。
大乘佛法能断事障、理障,故能理事圆融。理事圆融是指在一切事相上都能现观其所显示的空性正理,对于空有融通无碍。空性正理即第一义谛——“三界唯心”、“万法唯识”。
二乘法不能实证第八识,不明“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唯在蕴处界的缘起性空上来现观无我,故二乘法有事无理,不能称为理事圆融。
八、断执不同
“执”,也即执著,含有对某种行为坚持不懈、坚认某种观点的意思。“执”(执著)基于虚妄分别,以为人我及三界万法实有自性。有情众生的“执著”以“我执”和“法执”为主。关于法执,《成唯识论》卷二,玄奘菩萨言:
“然诸法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法执),二者分别(法执)。俱生法执,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此(俱生法执)复二种:一(者)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法;二(者)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法。此二法执(俱生法执)细故难断,后十地中数数修习胜法空观方能除灭。分别法执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分别法执)亦二种:一(者)缘邪教所说蕴处界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二(者)缘邪教所说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此二法执(分别法执)粗故易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灭。如是所说一切法执自心外法或有或无,自心内法一切皆有,是故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
简单来说,法执是指有情因所知障而没有实证唯识种智,无法现观蕴处界诸法皆自心藏识所生所显,便以为外法实有,或者认为实有外法能被觉知心意识、思量心末那识所触受,是名法执。
人我执,即是事障,破一念无明即是破人我执。法我执,即是理障,破无始无明即是破法执。阿罗汉、辟支佛断尽我执,然不能破法执。菩萨于初地能断分别法执,于七地断我执,俱生法执要到佛地证得一切种智时才能断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