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洞宗禅诗
禅宗五家七宗中,南岳下的临济和青原下的曹洞最具特色,影响也最为深远。曹洞宗出自行思的青原系,其开山祖师是洞山良价807~869,后经曹山本寂840~901的发扬光大,曹洞宗风即告形成。洞山传曹山本寂、云居道膺、疏山匡仁、青林师虔、龙牙居遁、九峰普满、乾峰和尚等;其中曹山法脉数传即告中断。使曹洞宗法脉延续的是云居道膺一系。其传承依次为道膺、同安丕、同安志、梁山缘观、大阳警玄、投子义青、芙蓉道楷、丹霞子淳、天童正觉等。历史上素有“临天下,曹一角”之称,说明曹洞宗的势力,其盛不及临济,其衰也不像沩仰与法眼,两宋之后,发展仍绵延不绝。
在五家七宗中,曹洞宗的禅诗最为引人注目。曹洞宗远绍华严理事无碍、石头《参同契》、昙晟《宝镜三昧》,通过独特的禅修和教化实践,建立了“五位”、 “回互”之说,并以诗歌的形式使之广为流传。其正偏五位、君臣五位、功勋五位、五相诗、四宾主等歌诀,集中地表达了曹洞宗的宗风特色。然而,由于曹洞宗禅法理论本身的细致绵密、幽缈艰深,使得表达其宗旨的禅诗具有哑谜天书般的神秘色彩。由于曹洞宗门庭施设极其复杂,致使出现了文献淆乱、阐释抵牾的地方,如大慧宗杲对正偏五位的阐释,《洞上古辙》卷上即驳斥其说,谓偏离五位之旨,最不可信;宋慧洪则认为当时禅学大师已失曹洞正偏五位名目,提倡恢复“兼中至”为“偏中至”等。 本章拟从分析曹洞宗哲学的核心理论正偏回互入手,对表达曹洞宗禅悟体验的诗偈文本进行解码,来考察曹洞宗禅诗的阐释体系,以揭示其象征意义和美感特质。
一、曹洞宗正偏思想的渊源
曹洞宗最为显著的思想是理事、正偏的兼带回互。它的思想渊源,远可以追溯到《华严经》、华严宗,近可以上溯到石头希迁。关于华严的理事无碍思想,请参《禅宗思想渊源》之《〈华严经〉、华严宗与禅宗思想》章。 希迁的禅风圆转无碍,时人称为“石头路滑”。其五言偈颂《参同契》,借用东汉末年炼丹方士魏伯阳著作的名字,展开各种思想的会通:
竺土大仙心,东西密相付。人根有利钝,道无南北祖。灵源明皎洁,枝派暗流注。执事原是迷,契理亦非悟。门门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尔依位住。色本殊质像,声元异乐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浊句。四大性自复,如子得其母。火热风动摇,水湿地坚固。眼色耳音声,鼻香舌咸醋。然于一一法,依根叶分布。本末须归宗,尊卑用其语。当明中有暗,勿以明相遇;当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明暗各相对,譬如前后步。万物自有功,当言用及处。事存函盖合,理应箭锋拄。承言须会宗,勿自立规矩。触目不见道,运足焉知路。进步非远近,迷隔山河固。谨白参玄人,光阴莫虚度。《洞山悟本录》
《参同契》中,“参”意为参差不齐,指世间万法分殊,各守其位,互不相犯;“同”,意为万法虽殊,同归真如;所谓“契”,则是二者的统一。具体说来,心、物有别,内、外有别,理、事有别,但这些分别,归根结蒂,不过是体用之别,从本质上看是一体的。石头的《参同契》,就是既要分辨出它们的不同,又要辨明它们的契同,达到理事圆融。
“竺土大仙心,东西密相付。”石头在一开始就强调《参同契》所颂的是佛陀的心法。佛陀将涅槃妙心传付给迦叶,历经二十七祖,传至达摩。达摩东渡来华,禅宗遂开始了“东西密相付”的历史。“人根有利钝,道无南北祖。”在传授禅法的时候,由于人的器根有利钝愚鲁的不同,所以悟道也有顿、渐不同,由此生起了北宗的渐修和南宗顿悟的差别。但就求道悟道而言,并没有高下之分,所以不能有南宗、北宗的门户之见。
“灵源明皎洁,枝派暗流注。”“灵源”,指心、理,即本体。“枝派”,指物、事,即现象。自心自性,即是万法之源,光明皎洁,但它并不是单独的存在,而是显现在一物一事之中。树木有千百条枝干,河流有千万条支流,但树木的根部只有一个,河流的源头只有一个。“灵源”正像树木的枝干、河流的枝派一样,流注在万事万物之中。虽然物、事只是个别,只是殊相,只体现了真如的一支、一脉,但真如却暗暗流注于其中,所以它们同样是真如的全体。理、事虽有体用之别,却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侧面,二者不能偏废,更无高下之分。
“执事原是迷,契理亦非悟。”“理”是渗透在千差万别的现象界事物中的理体;“事”则是被法性渗透的现象界中千差万别的事物,属于用的范畴。执着于千差万别的某一现象界事物是迷,仅仅体会了寓于事物中的理体也是迷。换言之,执着于事相而求法求道是迷妄,执着于契理而不识事相差别同样也是迷妄。只有理事融通,才能无所执着。
“门门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宇宙间万事万物就是“门门一切境”,它们的关系是既回互而又不回互:“回互者,谓诸根境互相涉入,如帝网珠也;不回互者,谓诸根境各住本位,未尝混杂也。虽互相涉入,而实各住本位;虽各住本位,而实互相涉入,此非意识之境。”永觉禅师《洞上古辙》卷上《参同契注》,收于《永觉元贤禅师广录》卷27,卍续藏第125册。 “回而更相涉,不尔依位住。”事理之间尽管界限分明,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同时又保持其独立的个性。事与理虽然彼此相依相涉,却各有分限,互不淆杂。
“色本殊质像,声元异乐苦。”明确了理事关系的基本原则之后,还要深入了解万法殊相,从纷繁复杂的森罗万象来悟入理体。“色”大约相当于物质,凡是我们的六根所能感受得到的,都可纳入“色”的范畴。“色本殊质象”,是说我们的六根所感受的现象界事物的本来面目,与六根依缘六尘而生的六境是很不相同的。这是因为我们习惯于从一己的立场来看待世间万物,由此而产生对事物表象的虚妄认识,与色尘的本来面目大相径庭。同理,“声元异乐苦”,人们的耳根所依缘声尘而生的耳识,与声尘的本来面目差之千里。“暗”与“明”的关系犹如理与事、体与用的关系,“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浊句”是说,在本体上似是符合上中根机的言句,放在体用的角度去看,却又是清浊分别见之境了。
“四大性自复,如子得其母。火热风动摇,水湿地坚固。”构成色法的地、水、火、风四大要素,火性暖,风性动,水性湿,地性坚。由于四大和合的原因,使其自性不能显现。只要透过四大和合的一切现象界事物而见到四大的自性,就会在用中见体,如同因子而见其母。“母”与“子”,就是体与用,也是共相与殊相、一般与个别、理与事、心与物。
“眼色耳音声,鼻香舌咸醋。然于一一法,依根叶分布。”人们认识外物,眼根所对为色尘,耳根所对为声尘音声,鼻根所对为香尘,舌根所对为味尘 咸醋,身根所对为触尘,意根所对为法尘。六根执着于六尘。如果洞知五蕴本空,六尘非有,则佛道自成。站在权宜方便的角度上看,有四大、六根之分;站在根本的立场上看,世间纭纭万法都是由真如之根所派生出的枝叶。
“本末须归宗,尊卑用其语。”明确了体用关系之后,就可以灵活地运用禅机了。“本”就是心性,性理;“末”就是万物,事相。在运用机锋之前,首先要把所涉及的理、事的内涵、性质辨析得准确清晰,然后要分清二者在这段机语中的主从、轻重关系。
“当明中有暗,勿以明相遇。”这里的“明”、“暗”,有两层含义:其一,事相显豁为“明”,性理深奥为“暗”。当学人悟道处在用中有体时,作为师父不能单纯地从用的角度去接引他;“当暗中有明,勿以暗相睹。”当学人悟道处在体中有用时,作为师父也不能单纯地从体的角度去接引他。其二,明白的语言称为“明”,含蓄的语言称为“暗”。“当明中有暗,勿以明相遇”是说对明白显豁的道理,不要以明对明,流于浅薄;“当暗中有明,勿以暗相睹”是说深奥的道理,应当注意语言的通俗易懂,不要以暗对暗,流入晦涩。“明暗各相对,譬如前后步。”理与事、明与暗各自相对待而又统一于真如之体,如同人在行走时两足有先有后,不可偏废。
“万物自有功,当言用及处。”世间万法各有其功用,学人当明其“用”与所用之场合。世间万法纷然,既不能妄立一法,也不能妄废一法。
“事存函盖合,理应箭锋拄。”事存在于理体中,如同函盖一样的密合,有事就有理;理如同一竿接一竿疾飞而来的箭,没有一件事不被它所贯串!理遍在万物,好比箭穿靶心,一以贯之。“承言须会宗,勿自立规矩。”石头告诫弟子,以后各自开山立派时,切不要失却本宗,秉承祖师言教,必须理会其宗风,不得自立规矩以坏祖师家法。
“触目不见道,运足焉知路。进步非远近,迷隔山河固。谨白参玄人,光阴莫虚度。”从理事圆融、“回互不回互”的立场出发,一切皆是真如理体的变现。因此大修行人彻悟第一义时,就会触目皆是菩提,就能进步悟道,就能顿悟真如;如果执迷于事理之别,不明“回互不回互”之理,则与道相隔,就像山河阻隔的坚固了。大道无南北、内外、心物、理事、顿渐之别,因此要抓紧有限的光阴努力修行,以免枉坐竹榻蒲团,虚度时日。
根据《参同契》的思想,理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一切事物又在理的统摄下各各呈现出差别。因此在把握事物的本体时,不能昧失其现象界的差别;在认识现象界的差别时,又不能昧失渗透于一切现象界中的“理”。不明白“不回互” 的道理,就会混淆事理;不明白“回互”的道理,就会孤立片面。事事圆融,回互而又不回互,这才是完整的体用关系和理事关系,是真正的“石头路滑”之处。只有明白了事理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的道理,才能作到理事会通,圆融无碍。这成为曹洞宗正偏回互说的理论基石。
曹洞宗禅学思想的另一重要理论依据是《宝镜三昧》。洞山良价在云岩昙晟处亲印宝镜三昧,并把它传授给曹山本寂。《宝镜三昧》文辞简练,却奥义无穷,将洞山一脉的修持精华,悉数包容其中:
如是之法,佛祖密付。汝今得之,善宜保护。银碗盛雪,明月藏鹭。类之弗齐,混则知处。意不在言,来机亦赴。动成窠臼,差落顾伫。背触皆非,如大火聚。但形文彩,即属染污。夜半正明,天晓不露。为物作则,用拔诸苦。虽非有为,不是无语。如临宝镜,形影相睹。汝不是渠,渠正是汝。如世婴儿,五相完具。不来不去,不起不住。婆婆和和,有句无句。终不得物,语未正故。重离六爻,偏正回互。叠而为三,变尽成五。如荎草味,如金刚杵。正中妙挟,敲唱双举。通宗通途,挟带挟路。错然则吉,不可犯忤。天真而妙,不属迷悟。因缘时节,寂然昭著。细入无间,大绝方所。毫忽之差,不应律吕。今有顿渐,缘立宗趣。宗趣分矣,即是规矩。宗通极趣,真常流注。外寂中摇,系驹伏鼠。先圣悲之,为法檀度。随其颠倒,以缁为素。颠倒想灭,肯心自许。要合古辙,请观前古。佛道垂成,十劫观树。如虎之缺,如马之馵。以有下劣,宝几珍御。以有惊异,狸奴白牯。羿以巧力,射中百步。箭锋相值,巧力何预?木人方歌,石人起舞。非情识到,宁容思虑。臣奉于君,子顺于父。不顺非孝,不奉非辅。潜行密用,如愚如鲁。但能相续,名主中主。《传灯》卷30希迁《参同契》
《参同契》已标“回互”之说,《宝镜三昧》则倡“明暗交参”之义:“夜半正明,天晓不露。”夜半正明,是暗中有明;天晓不露,是明中有暗。所谓 “明”,指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色界;所谓“暗”,指无形无迹无色声香味的本体界,即空界。明暗交参,谓本体界与现象界交互参合在一起,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由明暗交参的观念,同样发展出“正偏回互”之说。《宝镜三昧》喻之为:“银碗盛雪,明月藏鹭。类之弗齐,混则知处。”“混”即平等,“处”即差别。银碗里面盛着白雪,明月之中潜藏白鹭。现象界包容在本体里面,不可分割。但是,本体与现象又不相同,前者是正是主,后者是偏是末。因此,必须 “臣奉于君,子顺于父。不顺非孝,不奉非辅”。曹洞宗的正偏回互、五位功勋皆滥觞于此。《宝镜三昧》以形影喻体用,“如临宝镜,形影相睹。汝不是渠,渠正是汝”,对洞山的开悟也有间接的启发:
师临行又问云岩:“和尚百年后,忽有人问:‘还邈得师真否’,如何只对?” 岩曰:“但向伊道:‘只这是!’”师良久,岩曰:“价阇黎承当个事,大须审细。”后因过水睹影,大悟前旨。因有偈曰:“切忌从他觅,迢迢与我疏。我今独自往,处处得逢渠。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应须与么会,方始契如如。” 《洞山悟本录》
洞山过水睹影,深切地感悟到了云岩悉心传授给他的体用、理事的奥秘,因而得以彻悟。此外,《宝镜三昧》提出了“背触皆非,如大火聚。但形文彩,即属染污”的不触犯原则,指出对本体肯定否定都不行,般若如同烈火,近傍不得。只要形于语言文字,就是染污了它。《宝镜三昧》还描摹出“木人方歌,石人起舞。非情识到,宁容思虑”迥超知性理解的禅定直觉境,这对曹洞宗遵守不触犯原则、大量运用禅定直觉意象,亦有滥觞之功。
二、“正偏五位”的诗禅感悟
曹洞宗远绍华严理事无碍宗旨,近承希迁、昙晟禅法,提出了正偏五位等思想。五位,指正中偏、偏中正、正中来、偏中至、兼中到。“正”指本体、静、空、平等、绝对、本觉、真如等;“偏”指事相、动、色、差别、相对、不觉、生灭等。正偏回互,组成五种不同的关系,是为正偏五位。《五灯》卷13所载洞山的诗偈,形象地说明了正偏五位的修行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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